中共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文件

广海大党〔2015〕19号



关于印发《广东海洋大学创建“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现将《广东海洋大学创建“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

 
 

             2015年4月21日

 

 

广东海洋大学创建“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依法治国方略,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现学校内部治理结构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创建“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保障学校各项事业协调、健康、快速发展,根据教育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教政法〔20129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创建1000所依法治校示范校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策函〔201498号)的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重要意义

随着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和教育改革的全面深化,学校的发展环境、发展理念、发展方式已发生深刻变化,迫切需要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加快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开展创建“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是发挥法治在学校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提高学校治理法治化、科学化水平的内在要求;是学校适应教育发展新形势,全面深化内部体制机制综合改革,加快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举措,对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高管理水平与效益,维护学校和师生员工合法权益,实现教育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二、指导思想、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全面提高师生员工的法治素质,以人为本,立德树人,依法办学,落实教师、学生的主体地位,依法保障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利,提高依法管理效率和效益。

(二)总体目标

2017年,形成符合学校改革发展要求的现代大学制度体系,全体师生员工的法律素质明显提高,学校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并被认定为“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为建成特色鲜明的高水平海洋大学奠定坚实基础。

三、主要任务

创建“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以下五方面的依法治校体系:

(一)制度体系

1.规范规章制度管理。学校制定《广东海洋大学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规范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等管理工作。以《广东海洋大学章程》(以下简称《章程》)为根本依据制定并完善各系列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种办事程序、内部机构组织规则、议事规则等,形成健全、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评估与清理机制。学校制定《广东海洋大学规章制度后评估办法》,建立制度评估与清理机制,加强对学校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的跟踪检查。开展对现有各项管理制度的审查清理工作,对与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相抵触的、操作性差的一些校内制度要及时修改或废止,保证学校的规章制度体系层次合理、简洁明确、协调一致。

(二)决策体系

1.制定《中共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议事规则》,修订完善《广东海洋大学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依法明确高等学校党委会、校长办公会的职权范围和决策规则,健全决策程序。

2.修订完善《广东海洋大学理事会章程》。进一步明确理事会议事规则,发挥学校董事会等组织在决策中的作用,健全决策程序。

3.修订完善《广东海洋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进一步明确学术委员会议事规则,建立健全符合学校特点的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相对分离的管理体制,健全决策程序。发挥学术委员会等组织在决策中的作用,确保学术权力按照学术规律相对独立行使,保障学术自由。

(三)实施体系

1. 设置校内机构。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科学设置校内机构,合理分配相应职能,明确职能部门在依法治校中的职责、权限与分工,在学校内形成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内部治理结构,构建多层次、规范、廉洁、高效的依法治校实施组织体系,确保依法治校制度体系的实施。

2.制定《广东海洋大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建立完善职能部门论证、邀请专家咨询、听取教师意见、专业机构或者主管部门测评相结合的风险评估机制。有关学校发展规划、基本建设、重大合作项目、重要资产处置以及重大教育教学改革等决策事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合法性论证,开展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确保重大决策的正确实施。

3.制定社会参与学校办学与管理的制度。积极扩大社会合作,在决策咨询、教学科研、安全管理、学生实习实践等方面更多引入社会资源,健全制度,扩大社会参与的广度与深度,确保社会参与学校办学与管理制度的实施。

(四)监督体系

1.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学校纪委、监察和审计的作用,建立健全依法治校的监督制度,构建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保证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的实施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合法诚信。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的作用,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修订完善《广东海洋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充分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作为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监督主渠道的作用。明确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收入分配方案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制度、事务,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涉及学校发展的重大事项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

制定《广东海洋大学教育工会章程》,进一步明确教育工会议事规则,完善健全师生代表参与学校决策机构的机制,扩大教职工对学校领导和管理部门的评议权、考核权。

制定《广东海洋大学学生代表大会制度》和《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制度》,拓展畅通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渠道,涉及学生利益的管理规定,要充分征求学生意见,进一步改革完善学校的学生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学生自主管理。

2.建立行政权力清单制度。启动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单编制工作,以学校人、财、物等重要资源配置以及与师生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领域为重点,按照“简政放权,权责对应”的原则,及时梳理校内各单位(部门)行政职权,明确职权、机构、岗位、人员和责任等事项,优化权力运行流程,在校园网公布权力清单,接受师生监督。

3.修订完善《广东海洋大学校务公开实施细则》。对学校配置资源以及实施干部选拔任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任、学术评价和各种评优、选拔活动,除了依法应当保密或者涉及学校特定利益需要保密的事项以外,要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制定具体的实施规则,实现过程和结果的公开透明,接受利益相关方的监督。

4.制定《广东海洋大学重大决策实施跟踪制度》。对重大决策执行过程实施跟踪,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

5.畅通申诉渠道。对学校办学与管理活动中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机制,引入社会监督和利益相关人的监督,畅通教师、学生的向上级申诉渠道,改革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五)保障体系

1.深入开展依法治校宣传教育。加强管理干部和教职员工依法治校意识与能力的培养。各级领导要带头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依法履行管理职责,要认真组织教师的法制宣传教育,将法律知识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内容,对专门从事法制教育教学的教师,要组织参加专门培训,提高其对法治理念、法律意识的理解与掌握程度;加强学生法制教育。认真落实教育系统普法规划的要求,开展好“法律进课堂”活动,深入开展学生法制教育的理论与实践研究,不断丰富法制教育的形式与内容,使学生通过课堂教学、主题活动、社会实践等多种方式,掌握法律知识,培养法治理念,营造体现法治精神的校园文化氛围。

2.完善依法治校工作机制。学校将依法治校纳入整体工作规划,明确学校领导班子、各单位部门、各工作岗位的职责,建立健全考核机制,将依法治校情况作为年度工作的专门内容,向教职工代表大会进行报告,并同时报送省教育厅等行政部门。学校规划与法规处、法学院、法律顾问在学校的决策、管理过程中要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对学校出台的有关管理措施、对外签订的合同、实施改革方案等,进行合法性评估、论证。

3.完善师生员工合法权益保障机制。保证学生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资源,获得学业和品行评价,获得奖学金及其他奖励、资助等方面受到平等、公正对待;明确学校与教职员工的权利与义务,依法聘任教职员工,认真履行合同。坚持书记校长信箱、校长接待日等制度,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健全听证、调解、仲裁等校内申诉制度,保证申诉渠道畅通,保障师生申诉的法定权利。依法公正、公平解决师生与学校的争议,保障师生和学校合法权益。

4.建立健全学术自由保障机制。依法建立健全保障师生研究自由、学习自由和学术自由的体制、机制。健全学术评价制度,保障各种学术评价机构独立开展活动,建立公平、公正的学术评价标准和程序。建立灵活的教学管理制度,鼓励、保护学生自主、自由学习,形成有利于创造性人才成长的制度环境。明确教师课堂教学的行为规则和基本要求,保障教师根据课程的有关要求科学安排教学内容和方法,充分、正当行使教学专业自主权,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与效果。建立完善违反学术规范、学术道德行为认定程序和办法,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

5.健全安全管理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以构建和谐校园、平安校园为目标, 健全安全管理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完善校园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对学生教育与管理的法定职责,健全学校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保障师生人身权、财产权,维护学校稳定。构建学校安全风险管理体系,形成以校方责任险为核心的校园保险体制,建立学校安全风险管理制度、学生伤害事故调解制度,健全安全风险的事前预防、事后转移机制,建设平安和谐校园。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阶段(201535月)。召开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动员大会,组织教职员工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家、省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法治意识和依法治校观念,形成依法治校的共识。成立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制定《广东海洋大学创建“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工作方案》和《广东海洋大学学习贯彻实施〈广东海洋大学章程〉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156 —12月)。根据以上工作方案,以开展《广东海洋大学章程》贯彻落实工作和“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

第三阶段:总结申报阶段(20161—2月)。按照以上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要求,做好总结验收工作,对照《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认定标准》,对学校推进依法治校工作进行自查自评,寻找问题和差距,提出整改目标和措施,并向省教育厅申报认定“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第四阶段:深入推进阶段(20163—201712月)。获得“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后,继续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并加强检查、指导、监督和后评估,以实现学校治理体系制度化、科学化、长效化。

五、组织领导

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学校成立由书记和校长为组长的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专项小组:

(一)领导小组

  长:关志强、叶春海

副组长:张兰英、向献兵、陈泽球、章超桦、朱坚真、刘东超、高秀梅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尹喜、邓伟强、卢俊、宁凌、安立龙、张书文、张补联、张界新、苏永华、李育芳、李茵、陈伟斌、陈阳轩、陈彦清、林宇、林年冬、林晓敏、郑立生、洪鹏志、秦小明、索庆华、郭荣发、温一星、谢仕义、简纪常、蔡飞、蔡郁、蔡鹰、谭北平,学生会主席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负责依法治校工作的顶层设计、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学校依法治校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任:林年冬

副主任: 苏永华、林晓敏

工作人员:吴汉华、刘宏英、黄晋、肖文辉、胡墨、钟桂安、朱娅、陈柏桃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对维护法制统一、保障规章制度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建设现代大学制度以及组织实施和监督等进行综合协调管理。具体是:

1.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指示和决定,组织、协调、指导、督促依法治校工作,了解掌握创建工作进展情况、主要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对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

2.做好创建工作的各项准备工作,筹备创建工作会议、领导小组会议及其他各类会议,起草依法治校工作有关文件材料;

3.负责与省教育厅政策法规处联系、协调等工作;

4.做好创建“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工作宣传报道,撰写有关宣传材料、新闻稿件;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专项小组

1.党群专项小组。负责党务管理系列规章制度、权力清单制度、纪检监察系列规章制度、群众组织管理系列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组织落实工作。

  长:关志强、张兰英、向献兵

副组长:苏永华、邓伟强、李茵、林宇、蔡郁 

  员:刘宏英、林伟、吴少文、梁朝辉、胡墨

2.行政专项小组。负责行政管理系列规章制度、校院二级管理系列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组织落实工作。

  长:叶春海

副组长:林晓敏、林年冬、陈阳轩、谭北平、宁凌

  员:肖文辉、黄晋、吴汉华、李友清

3.教育教学专项小组。负责本科教学管理系列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组织落实工作。

  长:高秀梅

副组长:安立龙、杨经铭、关彪、李娟芳

  员:申玉春、张光亚、肖来胜、樊怡菁、苏瑛

4.学术科研专项小组。负责科研管理系列规章制度、学科建设管理系列规章制度、研究生教学管理系列规章制度、学术组织管理系列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组织落实工作。

  长:章超桦

副组长:洪鹏志、秦小明

  员:鲁义善、白福臣、陈汉能、周昌仕 

5.人事专项小组。负责人事管理系列规章制度、离退休人员管理系列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组织落实工作。

  长:张兰英

副组长:简纪常

  员:高俊忠、刘利群、曾庆新

6.学生专项小组。负责学生管理和学风建设系列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组织落实工作。

  长:向献兵

副组长:李育芳、尹喜

  员:尹霞、邓朝晖、郑一鸣、袁仁广

7.财务与资产专项小组。负责资产与实验室管理系列规章制度、财务管理系列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组织落实工作。

  长:刘东超

副组长:张界新、蔡鹰   

  员:陈成、郑旁生、马忠东 

8.后勤与保卫专项小组。负责后勤管理系列规章制度、安全保卫管理系列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组织落实工作。

  长:陈泽球

副组长:陈彦清、卢俊、陈创、温一星

  员:卢等文、官源清、刘其洪、林国高

9.资产经营专项小组。负责资产经营管理系列规章制度、对外合作管理系列规章制度、继续教育管理系列规章制度的建立健全和组织落实工作。

  长:朱坚真

副组长:蔡飞、郑立生、索庆华

  员:张建华、龙俊、潘康培、何国明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部门)及全校师生员工要提高思想认识,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增强依法治校工作的责任感,把法治理念贯穿于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进学校事业发展。

(二)全力推进。各单位(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狠抓落实,并严格按照学校依法治校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任务要求推进各项工作。

(三)强化责任。学校制定目标责任制考核标准,对依法治校工作进行考核,对推进创建工作不力或造成工作失误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广东海洋大学党委办公室

2015年4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