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文件

广海大党〔2015〕69号



关于做好我校申报“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

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学校依法治校工作各专项小组: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创建1000所依法治校示范校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策函〔201498,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5年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通知》(粤教策函〔201590号,附件2)和《广东海洋大学创建“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工作方案》以及《广东海洋大学学习贯彻实施<广东海洋大学章程>工作方案》(以下简称:两个工作方案)精神,现就我校申报广东省2015年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自查自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对照标准自查自评

请各单位(部门)按照《广东海洋大学申报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自评得分及说明》(简称《自评得分及说明》,附件3)任务要求,对照《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认定标准》和《广东省依法治校工作评价标准》,认真总结近年来特别是2013-2015年以来我校加强依法治校各项工作的情况,逐一落实各项指标,以达到示范校的认定标准。对于未能达标的,要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研究对策,狠抓落实,及时解决问题。

二、撰写自查自评报告

各单位(部门)严格按照《自评得分及说明》指标分工要求对照三级指标逐条编写《申报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自查报告》,格式参照《<自查报告>示例》(附件4),要用事实和数据来说明。主要内容包括规章制度建设情况、规范管理、民主监督、权益保护等方面的自查自评情况,近年推进依法治校的主要措施、工作成效、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和今后工作思路等。同时填报《申报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认定扣分说明表》(《<扣分说明>示例》,附件5)。

三、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佐证材料是自评得分的依据,各单位(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搜集、整理。《自评得分及说明》中对佐证材料有明确要求的,按要求提供,未有明确要求的,根据实际需要予以提供。所有佐证材料要建立目录,目录中佐证材料的编号、名称要与《自评得分及说明》中三级指标的编号、名称相对应,例如,“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在《自评得分及说明》中的编号为1.1.3,那么其佐证材料目录编号也为1.1.3,如佐证材料较多,可增加目录编号级数。

四、学校组织申报

学校依法治校工作领导小组在汇总各单位(部门)材料的基础上,组织撰写学校的自查自评报告,经学校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同意,向省教育厅申报“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材料包括:依法治校示范校申报表、学校自查报告、自评得分及说明以及相关佐证材料等。

五、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各单位(部门)要切实把申报“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自查自评工作当作一项重要事情来抓紧抓好,确保学校创建“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工作顺利进行。

突出重点。各单位(部门)要以建设高水平大学为目标,围绕学校改革发展和提高教育质量主题,突出创建示范校工作重点,扎实推进创建工作。

按时完成。请各单位(部门)于1010日前将本单位(部门)依法治校工作负责人和联系人及其联系电话报送规划与法规处,1025日前将《自评得分及说明》、《自查报告》、《扣分说明表》、佐证材料(规章制度类只需要提供文件目录,其它材料须提供完整材料原件或复印件)纸质稿(加盖单位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名,一式一份)和电子文档报送规划与法规处。

联系人:陈柏桃、李君

联系电话:2396157

电子邮箱:ghyfgc@gdou.edu.cn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开展创建1000所依法治校示范校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策函〔2014〕98号)

      2.《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5年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通知》(粤教策函〔2015〕90号)

      3.《广东海洋大学申报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自评得分及说明》

      4.《自查报告》示例

      5.《扣分说明》示例


   

 

           中共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

 
 

             2015年9月30日

 

 

 


广东海洋大学党委办公室

2015年9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