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文件

校法规〔2017〕7号


关于印发《广东海洋大学2017年民法总则
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现将《广东海洋大学2017年民法总则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广东海洋大学

2017年9月21日

 

 

 

广东海洋大学2017年民法总则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加强民法总则宣传普及,让广大师生员工认真学习掌握民法知识、提升法律意识,准确理解和严格执行民法总则,推动实现公民权利保障的法治化,根据中央宣传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关于加强民法总则学习宣传的通知》(司发通〔2017〕34号)的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民法总则宣传月活动,现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认真学习宣传民法总则的重要意义

民法总则通过加强对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的保护,将宪法确立的保障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原则在民事法律中予以体现和落实。深入学习宣传民法总则,让广大师生员工掌握民法知识,用民法精神引导工作、学习和生活,维护切身利益,推动实现公民权利保障的法治化,为提高学校治理能力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17年9月15日-10月15日

三、学习宣传民法总则的主要内容

(一)广泛宣传民法总则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鲜明导向,确立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绿色等基本原则,维护公序良俗、匡正社会风气、构建诚信社会等方面的重要内容。

(二)重点宣传民法总则关于民事主体、民事权利、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民事责任和诉讼时效等相关规定内容。

四、活动项目及时间安排

2017年民法总则宣传月活动从9月15日开始,到10月15日结束。各单位(部门)可结合工作实际自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具体安排见附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抓住有利时机,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结合社会热点事件和师生员工普遍关心的民事法律热点问题,采取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组织开展民法总则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好各种大众传媒的优势和作用,提高活动的师生参与度,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改进作风,注重实效。从实际出发,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改进工作作风、注重活动内容、杜绝形式主义、厉行勤俭节约;要拓宽宣传渠道、创新方式方法、扩大覆盖面和影响力,增强宣传实效,不断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进一步提升全校师生员工民法总则意识。

(三)及时报道,做好总结。各单位(部门)要加强对开展民法总则宣传月活动情况的宣传报道,并于10月18日前将本单位(部门)开展民法总则宣传月活动总结的电子版报送规划与法规处,以便学校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电子邮箱:395702131@qq.com;联系电话:2396157;联系人:李君。
 

附件:广东海洋大学2017年民法总则宣传月活动安排表

 


 广东海洋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7年9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