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文件

法规〔2017〕8号


关于开展2017年度船员教育和培训
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验证我校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的符合性、有效性和连续性,依据内部审核准则,对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内部审核,为管理评审提供信息,不断改进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按照《质量手册》有关内审的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17年度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范围及重点

质量手册覆盖的所有质量管理体系内单位(部门)和质量管理涉及的所有过程。验证2017年度质量活动和有关结果的符合性,确定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过程的可靠性,综合评价达到预期目的程度。重点审核我校质量体系通过审核主管机关换证审核后的整改工作等情况,不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

二、审核方式

通过与被审核方人员交谈,查阅文件,抽查记录,检查现场,收集证据等方式,检查质量体系运行情况。

三、审核时间

2017年12月18-22日,12月18日和22日分别召开首次会议和末次会议。

四、审核实施

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五、相关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部门)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认真宣贯学校新修订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F/0版),把本次内审工作作为验证学校质量管理体系的符合性、有效性和连续性的重要工作,积极支持和配合内审组做好审核工作。

(二)内审员要深刻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学校体系文件(F/0版)的精神,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进行审核,及时发现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三)对于审核中发现的问题,责任单位(部门)要及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纠正任务。各单位(部门)要按2017年度内审计划要求做好准备,保证内审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广东海洋大学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管理体系2017年度内部审核计划


 

 
 

广东海洋大学

2017年11月30日

发至:

学校领导,校长办公室、学生处、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人事处、教务处、规划与法规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航海学院、图书馆、工程训练中心、船员培训中心、质量管理办公室。


 广东海洋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7年11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