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文件

〔2017〕19号


关于公布2016年度“创新强校工程”考评结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实施“三大行动计划”与“创新强校工程”考评办法》(校〔2015〕7号)和《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度“创新强校工程”考评工作的通知》(校〔2017〕6号)的精神与要求,学校于2017年4-6月对各有关教学单位和职能部门2016年度实施“创新强校工程”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考评与公示。现将考评结果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实施“创新强校工程”工作,根据各自在2016年度“创新强校工程”中的考评得分,通过党政联席会议、专题研讨会、干部教师座谈会等形式与途径,紧密结合学校实施“创新强校工程”及建设高水平海洋大学的要求,认真研究和对比分析各自近3年的考核得分等相关情况,进一步找准工作中的问题、差距和薄弱环节,及时组织落实科学对策与有效措施,深入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积极落实学校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全面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着力推进创新发展、特色发展、内涵发展“三大战略”,为加快建设特色鲜明高水平海洋大学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

1.广东海洋大学教学单位实施“创新强校工程”2016年度考评得分汇总表

2.广东海洋大学相关职能部门实施“创新强校工程”2016年度考评得分汇总表

 

 

 
 

广东海洋大学

2017年7月12日

 广东海洋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7年7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