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文件 校人事〔2019〕36号
各单位、部门: 根据学校《关于遴选优秀骨干教师出国(境)留学的通知》(校人事〔2018〕41号)要求,经个人申报、单位推荐、资格审查、外语培训考核、专家评审、校长办公会审议、校内公示无异议、纪委办廉洁自律及遵纪守法方面核查等程序,现确定赵黎明等26人(名单见附件)为我校2019年优秀骨干教师出国(境)留学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部门)要积极为入选学校公派出国(境)留学者(以下简称入选者)提前做好教学、科研等工作安排,确保其能按时出国(境)。相关单位党政领导要指定专人负责入选者的派出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入选者的学习、工作、回校意向等,研究入选者回校后的工作安排等情况,充分发挥入选者的学术作用。 二、入选者要结合自己的教学、科研实际,与人事处和所在单位商定具体派出时间。派出后每3个月向所在单位汇报一次研修情况。严格落实研修计划,撰写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并积极为学校和所在学科建立海外交流与合作的平台,为学校引进海外优秀人才牵线搭桥。回校完成了出国(境)留学协议要求后,报销相关费用。 三、入选者自行联系出国(境)留学单位。留学单位应是国(境)外著名大学或研究机构,导师须为拟进修学科的知名教授。留学去向原则上不得变更,若需调整,必须提前向学校申请。 四、入选者派出国(境)前须持有效《邀请函》到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签订《广东海洋大学出国(境)留学协议书》,并办理相关手续。 五、入选者须于2020年12月31日前办理出国(境)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六、有关派出事宜可咨询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联系人:李春凤,联系电话:23961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