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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文件

广海大党〔2022〕84号


关于开展我校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党委: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开展高校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粤教工委干〔2022〕137号,以下简称为《通知》)精神,为做好我校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对象。本次专项整治的范围为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包括现职、退出现职未退休以及退休干部等。

二、监督重点。重点监督领导干部未经批准兼职,或在超出批准的领域和时限兼职,或虽经批准但违规领取报酬,或在2021年省委组织部开展违规兼职取酬问题专项整治期间,不如实报告个人违规兼职取酬等问题。

三、截止时间。本次专项整治,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兼职统计的计算时间到2022年6月30日止。

四、工作分工。各二级党委负责组织本单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由本人按要求如实填写《高校领导干部兼职情况自查表》(附表1),于2022年7月29日9:00--17:00,在霞山校区招待所三楼交给党委组织部干部科高柯,联系电话13590083719,其余时间交纸质材料的请提前联系,材料电子版发往zzbgbk@gdou.edu.cn。组织部负责汇总与审核相关材料,并提出整改初步建议。

五、填报要求与注意事项

1.请严格对照学校《广东海洋大学处级领导干部校外兼职管理办法(试行)》(http://wfw.gdou.edu.cn/info/1031/24831.htm)第四条规定的兼职范围填写相应表格,要特别注意的是一般社会团体的会员、委员无需填写,但是有取得报酬的兼职,一律填报,且要在填写之前与组织部干部科(高柯,13590083719)进行沟通。

2.组织部把已经审批的兼职发给各二级党组织,请大家参照填写。对已审批标注缺材料的请一并补充。未经审批的兼职,以及符合《广东海洋大学处级领导干部校外兼职管理办法(试行)》要求的兼职,此次一并报批,填写《广东海洋大学处级领导干部兼职审批表》(附表2)并提供相应兼职审批材料。只需填写目前兼职情况,上一次整改中已确定退出的无需再报。前期已报批,目前退出的兼职,须提供兼职单位出具的退出兼职证明。

3.根据《通知》要求,此次个人填写的《自查表》纸质版需要直接报送省委教育工委。所以,请各二级党组织一定提醒处级领导务必认真填写,要严格按照表格规范填报,时间具体到月,不能对表格进行单元格的合并拆分等,可以调整字体的大小。填写完成后在右上角“填表人及联系方式”后面签名并填写电话号码。每一名处级干部都需要填写表格,没有兼职的也需要填写,在表格中填写“无”。每一份表格二级党组织都要在表格左上角盖公章确认。

4.考虑到目前处于假期,部分处级领导不在湛江的情况,可以填写好表格并打印签字后扫描形成pdf文件,发给本单位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打印盖章。要特别注意的是,不建议手机直接拍照,如果实在没有条件只能手机拍照,必须确保清晰、方正、完整,否则拒收。

六、工作方式和有关要求

1.基本的工作方式与程序是个人自查、组织部汇总并审核,严格按照政策清理规范,及时向上级报送工作总结和有关材料等。

2.各二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做好此次填报与专项整治工作,提醒领导干部结合前两次整治填报的情况,坚持从严从实从细,严格按照《广东海洋大学处级领导干部校外兼职管理办法(试行)》和上述要求认真规范填报,确保不漏人、不漏项、不瞒报、不迟报。



                           中共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

                          2022年7月16日



2022年7月19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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