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主页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党务综合 - 正文

中共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文件

广海大党〔2023〕111号


关于印发《广东海洋大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广东海洋大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办法》业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

                                     20231214

 


广东海洋大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

述职评议考核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完善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考核评价机制,夯实基层党建工作,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央组织部印发的《党委(党组)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试行)》、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印发的《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省委组织部《关于广东省高等学校党委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以下简称“述职评议考核”)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聚焦推进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发展;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强化责任落实;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相结合,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防止面面俱到;坚持分类指导、务求实效,重在解决问题,客观公正、注重实效,坚决防止形式主义。

第二章 考核对象及时间

第三条 参加述职评议考核对象为组织关系在学校的各基层党组织书记,其中二级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由党委组织部负责实施,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由所在二级党组织负责实施。

第四条 述职评议考核一般安排在当年年底或者次年年初进行。

第三章 考核内容及构成

第五条 述职评议考核主要聚焦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与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建工作部署要求,履行基层党建工作责任,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内容主要包括:

(一)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抓基层党建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基层党组织履行抓党建工作主体责任、班子其他成员履行分管领域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坚持党建与本单位业务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全面把握党建工作的整体情况,亲自研究部署本单位党建工作,聚精会神抓党建,亲自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把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认真贯彻执行学校二级党组织议事规则和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等,严格遵守议事纪律,按照议事范围、议事规则讨论决定学院教学、科研、学科专业建设、改革稳定发展、学生教育管理、安全管理、行政管理(含人财物)、招生与就业工作、乡村振兴等方面的重大事项、重大问题,明确党政职责、健全党政分工,支持本学院行政班子开展工作等情况。

(二)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情况。推进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加强教职工尤其是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教职工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坚持立德树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等。

(三)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情况。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本单位中心任务,落实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加强党支部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优化基层组织设置,加强选人用人和人才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严肃规范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积极开展基层党组织达标创优活动,创新党建载体,打造党建工作品牌特色;精准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加强党员干部学习培训;严格落实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着重在青年教师和优秀大学生、特别是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坚持组织开展党员党性分析、民主评议、关怀帮扶活动;二级党组织班子成员定点联系一个系(中心或教研室),抓好党建联系点建设,推进党建带动事业发展等情况。

(四)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及时召开意识形态各类会议,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形势分析研判,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严格论坛讲座审批手续;压实责任,建设平安校园,维护学校政治安全和校园稳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构建和谐校园;落实保密工作各项要求等情况。

(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推动基层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巩固和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带头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遵守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加强师德师风和学术道德建设;履行抓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推进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学校有关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等情况。

(六)上年度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注重考核上年度述职评议考核中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巡视、巡察和专项检查反馈中涉及基层党建工作问题整改情况,着力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防止面面俱到、走过场。

(七)根据上级和学校党委年初明确的基层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结合实际确定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的重点内容。

第六条 述职评议考核包括基层党建工作日常考核与实地核查等(60%)和会议述职评议(40%),按照定量测评与定性评价相结合、重点考核与全面考评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终评价相结合的原则进行。

第七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提出的高等学校院(系)单位党组织主要职责,结合高校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等内容,确定日常考核主要内容如下: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并为其贯彻落实发挥保证监督作用的情况。

(二)落实国家安全、政治稳定及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情况。

(三)通过党组织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和决定本单位重要事项,在重大办学问题上把好政治关,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和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情况。

(四)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建立健全党支部书记工作例会等制度,具体指导党支部开展工作,以及发挥教职工党支部在职称评定、岗位晋升、考核评价等进行政治把关的情况。

(五)领导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好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要工作的政治关的情况。

(六)做好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工作,做好人才的教育引导和联系服务工作的情况。

(七)推进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情况。

(八)领导本单位群团组织、学术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的情况。

(九)落实机关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当好“三个表率”,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情况。

(十)其他党建工作成效情况。

第八条 日常考核根据当年党建重点工作和目标任务制定,主要考核基层党组织平时完成和推进相关工作的规范性、及时性、完整性、有效性。二级党组织日常考核由学校党委组织部牵头协同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对党支部的日常考核工作由所在二级党组织负责。

第九条 实地核查一般结合上级明确的年度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内容和本校实际等,确定相应的核查指标体系,由党委组织部组织若干工作组,对各二级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核查。进行实地核查前,各二级党组织先开展自查自评并形成书面报告,提交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查。对党支部的实地核查指标及核查工作由二级党组织负责。

第十条 述职评议前,学校党委职能部门尤其是组织部门及各二级党组织一般应对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实地考核,深入了解下一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根据不同层级、不同类型党组织职责任务和工作实际,精简优化考核内容,注重实绩实效,越往下考核工作越要简化。改进考核方式,多到现场看,多见具体事,多听群众说,对可以通过现场查看、走访党员群众等作出评价的,一般不以听汇报、查资料、看台账的方式进行考核,不以开会发文、领导批示、记录留痕、信息宣传数量等评判工作好坏,防止形式主义,切实为基层减负。

第十 会议述职评议的要求及程序

(一)会前调研。年度述职评议前,校内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对照上年度整改承诺和本年度基层党建重点任务,深入一线认真调研,抓紧解决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带头示范,采取有效方式,广泛听取各方的意见建议,全面了解情况,精准发现问题,对照述职评议考核内容,梳理总结本单位基层党建情况,为述职做好准备。

(二)撰写报告。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紧扣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和要求,总结本年度履职尽责抓基层党建的主要做法及成效,回应上年度查摆问题的整改情况,积极查摆当年党建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分析问题根源,提出破解工作瓶颈的措施,以及下一步的工作思路和举措,认真撰写述职报告。要坚持把岗位职责和自己摆进去,防止只讲面上工作情况、不讲个人履职情况,只讲下面的问题、不讲自身的问题。

(三)会议形式。现场述职评议会每年度进行一次,采取现场述职与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二级党组织书记现场述职评议会一般以学校党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形式开展,参会人员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部分熟悉基层党建工作情况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党员干部群众代表参加。党支部书记现场述职评议会一般以二级党组织扩大会议形式开展。

(四)组织评议。严肃开展现场述职评议,听取述职的上级党组织书记要坚持“严”“实”标准,并进行点评,班子其他成员可结合工作分工进行点评,重点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点评一般采取“一述一评”的方式进行,也可结合实际集中点评。现场述职评议时,要组织参会人员进行评议。述职评议前,应将述职报告在一定范围公示,接受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

第四章 考核结果确定及运用

第十 确定考核结果并反馈。综合现场述职评议和日常考核结果,结合平时调研了解,对下一级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情况形成综合评价意见,按“好、较好、一般、差”确定等次,等次为“好”的不超过50%,“较好”或以下等次的应占一定比例。对二级党组织书记的综合评价意见及等次,经学校党委研究后,向本人反馈,在一定范围内通报,并由党委组织部根据有关规定归入干部人事档案;对党支部书记的综合评价意见及等次,由所在二级党组织进行反馈和通报。

第十三条 在述职年度内任职时间不足6个月的基层党组织书记,不对其履职情况评定等次,评价意见可以作为对所在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评价的重要参考。

第十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作为评定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培养教育、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作为评价所在单位年度党建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对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未达到“好”的,其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对综合评价等次为“一般”和“差”的,要约谈提醒、限期整改,问题严重的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考核结果纳入学校二级单位(部门)年度考核指标体系,占教学单位年度考核权重的10%。

第十 跟踪问效推动落实。年度述职评议考核结果公布1个月内,基层党组织书记要认真梳理分析自己查摆、会前调研、上级点评、考核反馈指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列出整改清单,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结束后,各二级党组织要认真总结,形成本单位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情况报告和党支部考核结果汇总表,报党委组织部备案。学校党委和基层党组织要强化督促检查,及时掌握整改情况,推动工作落实。

第五章 附则

第十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广东海洋大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广海大党〔2020〕145号)同时废止。

2023年12月18日 印发

Copyright © Guangdong Ocean University 2011-2019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广东海洋大学   国家工业与信息化部备案:粤ICP备06058882号

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 广东省 湛江市 麻章区 海大路1号  邮编:524088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