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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文件

广海大党〔2024〕18号


关于印发《广东海洋大学基础建设部部长选拔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广东海洋大学基础建设部部长选拔工作方案》已经学校党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

                    202438


广东海洋大学基础建设部部长选拔工作方案


经综合分析研判,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启动基础建设部部长选拔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广东海洋大学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广海大党〔2023〕5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干部工作方针政策,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敢于担当,群众公认,重视基层,注重实绩”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贯彻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坚持精准科学选人用人,坚持将从严要求贯穿始终,突出问题导向,进一步培养造就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激活中层干部队伍活力,为加快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高水平海洋大学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原则与导向

(一)坚持以下原则: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公道正派、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民主集中制;依法依规办事。

(二)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突出实干导向,提拔重用开拓进取、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业务精湛的干部;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优化学校中层领导班子的结构,积极构建结构合理、团结向上、充满朝气有活力的中层领导班子。

(三)注重基层和实践的导向,由学校选派至校外参加扶贫、挂职锻炼、借调等工作,经考察表现突出者,同等条件下在提拔使用时优先考虑。

三、组织领导

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杨洲

副组长:林晓敏

成  员:高秀梅、谭北平、宁凌、邓逢光、周昌仕、林宇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党委组织部,由林晓敏同志担任主任,曾庆新、肖文辉两位同志担任副主任。

四、选任岗位与资格条件

(一)选拔岗位

基础建设部部长,管理岗,正处职。

(二)资格条件

按照《广东海洋大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广海大党〔2023〕52号),《广东海洋大学2023年中层领导干部换届工作方案》(广海大党〔2023〕53号)要求执行,其中任职时间、年龄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

年龄要求能任满一届(4年)以上,即必须在56周岁以下(在1968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自愿申请55周岁退休的副处级女干部、已聘副高以上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在51周岁以下(在197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五、选拔程序

(一)个人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至3月12日下午5点截止。报名人员填报《广东海洋大学处级干部岗位个人报名表》(附件2),报名表纸质版送干部换届办公室(行政楼601室),电子版发zzbgbk@gdou.edu.cn

资格审查组对报岗人员的相应资格进行审查,并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二)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先进行谈话调研推荐,再进行会议推荐。谈话调研推荐可推荐1~3名人选。综合考虑谈话调研推荐情况,以及先前分析研判、干部平时表现、人选条件、岗位要求、人岗相适、班子结构、工作需要等情况,学校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会议推荐的参考人选1~3名,提交会议推荐,会议推荐可推荐1~2名人选。民主推荐结果作为选任的重要参考。

谈话调研推荐范围为:学校领导,学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中层正职,市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二级教授,各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

会议推荐范围为:学校领导,学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中层领导干部,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代表,市级以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

(三)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综合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任期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由书记专题会议充分酝酿,学校党委常委会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

1.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经学校党委批准后组织实施。

2.发布考察预告。

3.考察谈话和民主测评范围。按照《广东海洋大学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执行。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按照知情度、关联度、代表性适当调整。具体由党委组织部按考察对象的情况确定。

4.严格执行“凡提四必”和“双签字”规定。按有关规定对拟提拔使用的干部,严格做好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严格执行廉政意见“双签字”有关规定。对发现问题影响使用的,及时中止选拔任用程序;疑点没有排除、问题没有查清的,不提交会议讨论或任用。

(五)讨论决定

考察组组长向书记专题会议和党委常委会汇报考察情况,由书记专题会议充分酝酿后,提交学校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

(六)宣布任职

发布任前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发文聘任,开展任前谈话;宣布任职决定,工作交接。

六、纪律和监督

在选拔任用干部过程中,成立纪律监督组,严格执行《广东海洋大学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

(一)成立纪律监督组

由纪检监察室具体执行。

(二)严格落实以下要求

1.严格执行“十个严禁、十个一律”的纪律要求(附件1)。

2.纪检监察室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重点监督拉票贿选行为,确保换届工作风清气正。

3.党委组织部、纪检监察室受理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举报、申诉,制止、纠正违反规定的行为,并对有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或者处理建议。

4.参与决策的领导、有关工作人员和考察组成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保密纪律。

5.严格执行考察预告和任前公示制度,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七、其它事项

监督举报电话

组织部:曾庆新,2383191,13828256002

邮箱:zzb@gdou.edu.cn

纪检监察室:肖文辉,2383170,13922097706

邮箱:jwb@gdou.edu.cn

咨询电话

杨福光:2389890,15766708218


附件:1.“十个严禁、十个一律”纪律要求

      2.广东海洋大学处级干部岗位个人报名表



附件1:

“十个严禁、十个一律”纪律要求

一是严禁结党营私,对拉帮结派、上下勾联、搞团团伙伙和小圈子的,以人划线、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的,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二是严禁拉票贿选,对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快递邮寄、电子红包、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以及打电话、发信息、当面拜访、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串联、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三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的,通过帮助他人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索取、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四是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五是严禁个人说了算,对以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的,授意、暗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一律取消相关任用决定,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六是严禁说情打招呼,对为他人推荐提名、提拔调整疏通关系的,违规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作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情形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七是严禁违规用人,对借换届之机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八是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信息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九是严禁弄虚作假,对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在换届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的,一律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十是严禁干扰换届,对境内外敌对势力搅扰破坏换届的,严加防范、坚决打击;对黑恶势力、家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影响换届选举的,违规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资助或者培训的,以威胁、欺骗、利诱等手段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造谣诽谤、诬告陷害或者打击报复他人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4年3月9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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