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自学校党委理论宣讲团成立以来,为推进党的创新理论在我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发挥了重要作用,做出了积极贡献。现第三届宣讲团成员已圆满完成各项宣讲任务,两年任期届满。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校开展第四届宣讲团成员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标准
1.政治要求。中共党员,具有优良的政治品德、坚定的政治立场,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业务要求。熟悉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比较扎实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功底、较高的政策水平和理论素养,比较丰富的政治、经济、文化、管理、政法等方面的教学和工作经验,关注时事政治和国家命运,关心社会发展建设,热爱理论宣讲工作,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一般应有副高以上职称。
3.宣讲效果要求。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科学回答现实生活提出的、干部师生关心的重大思想理论和热点难点问题,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演讲艺术水平,宣讲具有针对性、实效性,富有吸引力、感染力。
二、遴选数量
18名。
三、推荐名额
马克思主义学院至少推荐8名人选,其他文科学院每学院至少推荐2名人选。
四、审核与聘任
宣讲团办公室(设在党委宣传统战部)负责受理、审核人选推荐材料,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后,根据遴选标准和工作需要提出建议名单,报学校党委批准后予以聘任。
五、工作要求
请各相关单位做好组织发动和人选推荐工作,并于4月25日前将填写好的《中共海洋大学委员会理论宣讲团成员人选推荐审批表》(见附件1,经所在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中共海洋大学委员会理论宣讲团成员人选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纸质版送交党委宣传统战部理论教育科(行政楼517室),电子版发邮箱xcb@gdou.edu.cn。
联系人:梅志刚,联系电话:2383150、18826699595。
附件:1.中共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理论宣讲团成员人选推荐审批表
2.中共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理论宣讲团成员人选推荐汇总表
中共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
2024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