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党组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有关工作部署,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扶贫济困爱心捐赠活动的通知》精神,经学校党委同意,现就广泛发动师生员工于2022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期间开展爱心捐款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捐款主体
学校全体教职员工,欢迎广大学生力所能及积极捐款。
二、捐款用途
学校本次组织募集的爱心捐款统一上缴广东省教育基金会,并将根据学校开展乡村振兴工作的需要,向省教育基金会申请用于学校指定的扶贫济困和乡村振兴相关项目。
三、捐款时间
7月4日至7月7日。
四、捐款接收与管理
1.各二级党组织于7月7日下午4:00前统一将募捐款交到财务处,并将财务处开具的捐款收据复印件和2022年“广东扶贫济困日”爱心捐款清单(见附件)纸质版交党委组织部(行政楼512室),电子版发党委组织部邮箱。
2.各二级党组织及时将本单位师生的捐款情况以适当方式公布,学校将及时公布各二级党组织的捐款数额,做到公开透明。按规定将爱心捐款上缴广东省教育基金会,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申请将所捐资金下拨到学校支持的扶贫济困和乡村振兴相关项目上。
五、工作要求
1.各二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2022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关键之年。开展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对巩固我省脱贫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各基层党组织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决策部署上来,创新宣传与组织模式,强化宣传效应,营造活动氛围,广泛动员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踊跃献爱心捐善款,积极助力乡村振兴。
2.各二级党组织要加强组织领导。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组织并落实好扶贫济困捐款活动,在组织捐赠活动时不得下达捐款指标,不得硬性或变相摊派,不得截留或擅自使用代收的捐赠款物;要在活动内容与形式上坚持守正创新,通过工会集中采购和个人购买扶贫产品相结合的形式,广泛开展“以购代捐”活动,助力消费扶贫;要从学生家庭情况出发,不逼捐,不摊派,注意方式方法,重在将捐款活动与思想政治教育相结合,倡导“慈善在心、量力而行”理念,引导广大学子发挥正能量,增强社会责任感,在确保学生充分了解活动完全自愿、不强制的前提下开展“学子献爱心”活动。
3.各二级党组织和宣传部门要围绕活动主题加强宣传。通过板报、宣传栏、校园广播和校园网络等,积极宣传开展扶贫济困活动的先进典型事迹和好的做法。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善,联系电话:2389975,党委组织部邮箱gdoudxb@163.com。
附件:2022年“广东扶贫济困日”爱心捐款清单
中共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