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代表团:
第五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拟于2024年4月下旬召开。根据《广东海洋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广海大党〔2014〕15号),会议筹备期间需向各位代表征集提案,广大教职工可向教代会代表提出意见和建议。为进一步提高教代会提案质量,充分发挥教代会代表在推进学校改革、发展、建设和和谐校园构建中的作用,现将本次大会提案征集有关工作明确如下:
一、提案征集工作的目的及意义
1.教代会提案是全校教职工通过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是学校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也是代表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内容;
2.各代表团要高度重视提案征集工作,大力宣传提案征集工作的目的和意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学校工作大局和教职工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参照征集提案范围,发挥特长,深入调研,选准议题,认真撰写和提交高层次、高质量的提案,为推动学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献计献策。
二、提案征集的范围及要求
1.关于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以及和谐校园创建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2.关于推动学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3.学校学科建设、教学科研、人才工作急需解决的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4.学校资源配置及效率效益管理问题的建议和方案;
5.校园基本建设与后勤保障方面的建议和方案;
6.教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的建议和方案。
三、提案征集的基本原则
1.严肃性。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反映的问题真实可信、实事求是;
2.代表性。反映较多部门或个人的意见和要求,提案的落实将对学校工作大局或大多数教职工的工作生活产生积极的影响;
3.全局性。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之间的关系,站在学校建设和发展大局的高度观察、分析问题,具有全局性和前瞻性,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宜过小也不宜过大,应符合学校的整体利益;
4.规范性。提案人必须为本届教代会正式代表,由1位代表作为提案人,2位或2位以上代表作为附议人;提案必须一事一案,不能一事分成多案,也不能一案提出多个问题,所提建议和措施简明扼要,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案内容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
四、下列内容不能列为提案
1.不在学校职权范围内的问题;
2.政府或学校已有相关规章制度进行规范的事项及已明确由某一职能部门办理的事项;
3.属于违反党纪国法需揭发和举报的事项;
4.涉及民事纠纷或个人利益的问题。
五、提案内容及要求
提案由案名、提案类别、案由案据和解决问题的措施建议四部分组成(格式见附件),表述准确。
六、提案的审理和评选
1.代表提出的提案由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商议确定是否立案。对符合提案要求的提案,给予正式立案,并进入提案处理程序。对不符合立案要求但具有积极意义的提案,作为意见、建议送相关部门和单位参考落实或答复;
2.提案工作委员会将从正式立案的提案中评选优秀提案。
七、提案表提交
提案表(见附件,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由所在代表团团长签署意见后提交学校提案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校工会,行政楼526室),同时将电子版发jdh@gdou.edu.cn。
八、提案征集时间
提案征集时间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大会闭会。请各单位、部门党政领导和工会组织必须积极支持鼓励和协助教职工代表依法依规履职尽责,共同做好提案征集工作。
附件:广东海洋大学五届七次教代会提案表
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