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统战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校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精神,全面加强党委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和基层党组织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我校统一战线工作(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调整后组成人员和工作职责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曹俊明
副组长:潘新祥、林晓敏(常务)、刘东超、高秀梅、谭北平、宁凌、林宇
成 员: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统战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教师工作部、党委武装部、教务处、科技处、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财务处、教育信息中心、校工会、校团委、离退休人员工作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二级党组织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统战部,负责处理统战工作日常事务。党委统战部部长林晓敏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党委统战部副部长袁路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面加强对学校统战工作的领导;
2.对学校统一战线工作重大问题进行调研,研究分析学校统战工作、民族宗教工作新情况、新问题,就有关重大问题向校党委提出意见建议;
3.指导各基层党组织积极做好统一战线、民族宗教工作,统筹协调和推动解决涉及全校统战、民族宗教工作重点、难点问题;
4.督促检查学校统战工作重要事项贯彻落实情况;
5.预防和处置民族宗教突发性事件。
中共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