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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

广东海洋大学关于开展“我为母校种棵树”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决定》,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学生参与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要求,请各单位、部门组织和发动师生、校友积极参与今年植树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践行新发展理念,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加强师生生态文明教育,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增强生态文明意识,提升生态文明素质。

二、活动内容

为助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学校规划建设“教师林”“校友林”“青年林”,各单位、部门要广泛发动各级党团组织、师生、校友积极参与全民义务植树活动,营造植绿、爱绿、护绿、兴绿的良好风气,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海大”“美丽海大”。

三、认种安排

(一)认种时间

2024年3月9日上午9:00。其余时间均接受认种。

(二)认种树种

“校友林”认种树种为绣球紫花风铃;“教师林”认种树种为海大品种菠萝蜜;“青年林”认种树种为学校规划的不同树种。

(三)认种地点

海园A学生公寓大院、蝴蝶湖东侧、西湖西侧、海洋广场

(四)认种事项

1.认种权益。学校将为认种者制作树木认养铭牌并颁发捐赠证书。

2.认种方式。校友及在校师生员工可以个人、家庭、集体的名义认种。各单位、部门登记好认种人信息,汇总认种款项后,直接转账到学校基金会账户,账户名:广东省广东海洋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账号:715977019632;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霞山支行。

四、工作分工

(一)党政办公室(校友办)

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学生参与义务植树活动的通知》的具体要求,提前制定好“3·12植树节”师生参与义务植树工作方案,统筹协调各单位、部门积极落实,并负责将活动成果上报教育厅。同时,积极发动校友认种树木,组织校友建设好“校友林”。

(二)组织部、教师工作部、教育工会

充分发动基层党组织、党员、广大教职员工、工会会员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为校园种下一棵树、增添一片绿,努力建设“教师林”。

(三)宣传统战部

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决定,大力宣传植树造林、保护美丽家园的新意识,特别要组织开展植树种树专题宣传,科普植树必要性与重要性,将校园绿化、校园文化、学生生态文明教育和建设美丽家园有机融合营造良好义务植树氛围。

(四)学生工作部、校团委

学生工作部开展学生生态文明教育,组织各学院开展“我为母校种棵树”活动,号召学生特别是应届毕业生以班集体为单位,自愿认种认养树木,建设“青年林”。校团委组织学生开展学校植树节、红树林义务保育等志愿服务。组织各二级团委开展“我为母校种棵树”活动,号召各二级团组织以集体为单位,自愿认种认养树木,建设“青年林”。

(五)后勤保障部

切实摸清校园绿化情况,制定校园绿化规划,不断提高校园绿化水平,合理规划和预留义务植树场地,做好树种选育、植树准备、日常管护、古树名木保护等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到绿美生态校园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性,压实责任意识,加强统筹协调,充分发动广大师生、校友积极认种、认养树木,努力建设绿美校园。

(二)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部门要紧紧树牢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积极向本单位、部门师生员工宣传生态文明理念和政策,广泛宣传绿美理念和绿化知识,营造植绿、爱绿、护绿、兴绿的良好氛围。

(三)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部门要做好师生义务植树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工作,认真按照通知要求,落实具体负责人,确保本次植树相关工作落到实处。

阳江校区管理办公室结合校区实际,参照本通知做好校区植树工作。




                                广东海洋大学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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