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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党委常委会会议纪要

第四届党委常委186期

广东海洋大学党委办公室

2022年7月7日

7月7日,校党委书记曹俊明主持召开了第四届党委常委会第186次会议。校党委副书记、校长潘新祥,副书记、纪委书记彭权群,常委、副校长刘东超,常委、副校长高秀梅,常委、副校长谭北平,常委、副校长宁凌,常委、副校长邓逢光、常委林宇出席会议。副书记林晓敏因公请假。会议纪要如下: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二十五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政府就职典礼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曹俊明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二十五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政府就职典礼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从“一国两制”的丰富内涵、巨大成就、实践要求等三个方面交流了学习体会。

会议要求,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香港回归祖国二十五周年大会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政府就职典礼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理解“一国两制”的丰富内涵,深刻认识“一国两制”是确保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维护香港同胞福祉的好制度,准确把握“一国两制”的实践要求,确保“一国两制”事业始终朝着正确的方向行稳致远。二是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深化落实省委“1+1+9”工作部署,立足高等教育发展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找准奋斗坐标,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攻坚克难的昂扬姿态、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抓住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建设横琴和前海两个合作区、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建设粤港澳大湾区高水平人才高地等重大历史机遇,全力以赴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三是加强党对学校工作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党的建设贯穿高校办学治校全过程。切实完善大思政工作格局,深化“三全育人”综合改革,推动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良好氛围和工作机制。切实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阵地管理,抓好省委巡视、巡视“回头看”等反馈问题整改,切实履行好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

(二)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

曹俊明领学了中共中央办公厅《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精神。

会议要求,一是认真学习《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管理规定》,深刻认识《规定》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的重要意义。全校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约束自己,严格教育管理家人,严格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为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作风纪律保障。二是全面掌握《规定》要求,以对党的事业、领导干部高度负责的态度,从严从实抓,精益求精抓,做到常抓不懈、久久为功。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个人报告、组织查核的工作机制。要涵养锤炼良好作风,把家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带头自律守正、奉公守法,严格管教亲属子女。三是强化《规定》落实,全校各级党委要强化制度执行,引导督促领导干部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严肃纪律要求,强化制度执行,决不允许弄虚作假、打折扣、搞变通。组织部门要精准把握政策,依章依规办事,严谨细致做好工作。领导干部要带头严格执行制度规定、接受监督,用实际行动诠释忠诚、干净、担当。

四、审议《广东海洋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

谭北平介绍了修订《广东海洋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有关情况。为落实巡视整改要求,加强对学校招标与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规范招标与采购行为,招标与采购中心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对原《广东海洋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经2021年第42次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2022年3月,省委巡视办对我校进行的巡视整改情况“回头看”检查指出,整改期间学校出台的《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作为重要规章制度仅经校长办公会审议,未提交校党委常委会研究。为落实“回头看”检查反馈意见,招标与采购中心将《广东海洋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提交党委常委会审定。与会人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

经研究,会议原则同意《广东海洋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

会议要求,一是招标与采购中心根据会议意见,对标上级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对《广东海洋大学招标与采购管理办法》进行修订,修订过程中要进行合法性审查。二是认真落实巡视整改要求,加强监督,确保保证招标与采购工作质量,维护学校合法权益,加强廉政建设。

责任单位:招标与采购中心

五、审议《广东海洋大学党委关于落实省委巡视办巡视整改情况“回头看”检查反馈意见的报告》

曹俊明介绍了起草《广东海洋大学党委关于落实省委巡视办巡视整改情况“回头看”检查反馈意见的报告》有关情况。与会人员对报告进行了认真讨论和研究。

经研究,会议原则同意《广东海洋大学党委关于落实省委巡视办巡视整改情况“回头看”检查反馈意见的报告》。

会议要求,一是对“基本完成”项目要表述清楚,明确完成时限。二是根据会议意见对报告进一步修改完善。三是把握时间节点,按时上报。

责任单位:党委办

六、研究吴英友、范少勇同志免职有关事宜

林宇介绍了吴英友、范少勇同志免职有关情况,曹俊明介绍了书记专题会讨论情况。海洋工程学院副院长吴英友、海运学院副院长范少勇同志由于个人原因,分别提出辞去管理职务请求。第四届党委第70次书记专题会议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提出了同意二位同志辞去管理职务的建议意见,提交党委常委会审定。与会人员进行了认真讨论和研究。

经研究,会议同意吴英友同志辞去海洋工程学院副院长职务,同意范少勇同志辞去海运学院副院长职务。

会议要求,一是组织部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二是按规定办理好吴英友同志免职后的相关手续和做好对范少勇同志的人文关怀。

责任单位:组织部

七、研究蔡郁等3名同志退休及个别干部调整事宜

林宇介绍了蔡郁等3名同志退休及个别干部调整有关情况,曹俊明介绍了书记专题会讨论情况。蔡郁、陈健、居占杰等3名同志已到退休年龄,第四届党委第70次书记专题会议对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建议免去三位同志的相关职务;调整管理学院副院长陈伟任经济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并主持行政工作;管理学院副院长杜军主持学院行政工作,李育芳同志不再主持学院行政工作,提交党委常委会审定。与会人员进行了认真讨论和研究。

经研究,会议决定:

免去蔡郁同志广东海洋大学党委委员、党委组织部正处级组织员职务,退休;

免去陈健同志正处级干部、广东海洋大学纪委委员职务,退休;

免去居占杰同志经济学院代理院长、副院长、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退休。

陈伟同志任经济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主持学院行政工作,免去其管理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职务;

杜军同志主持管理学院行政工作;

李育芳同志不再主持管理学院行政工作。

会议要求,一是组织部按照规定做好后续工作。二是与经济学院、管理学院班子进行对接,提出工作要求,明确责任,确保过渡期内工作平稳。

责任单位:组织部

九、研究谢玲玲、郭遂红同志兼任社会团体职务事宜

林宇介绍了谢玲玲、郭遂红同志兼任社会团体职务有关情况。根据谢玲玲、郭遂红同志申请,组织部按照规定对有关情况进行了查核,经部务会研究,对谢玲玲、郭遂红同志兼任社会团体职务提出了建议意见,提交党委常委会审定。与会人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

经研究,会议同意谢玲玲同志兼任中国海洋湖沼学会水文气象分会理事,同意郭遂红同志兼任广东省外语教育评价学会副主席。

会议要求,一是组织部按程序办理谢玲玲、郭遂红同志兼职有关手续。二是要严格按照巡视整改要求从严管理处级干部校外兼职。

责任单位:组织部

十、研究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海洋工程学院和海运学院重组与更名后其党组织和纪检组织相应更名事宜

曹俊明介绍了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海洋工程学院和海运学院重组与更名后其党组织和纪检组织相应更名有关情况,林宇作了补充说明。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更名为机械工程学院,海洋工程学院更名为海洋工程与能源学院,海运学院更名为船舶与海运学院。与会人员就3个学院党组织和纪检组织更名事宜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

经研究,会议决定:

(一)中共广东海洋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委员会更名为中共广东海洋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委员会,中共广东海洋大学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更名为中共广东海洋大学机械工程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二)中共广东海洋大学海洋工程学院委员会更名为中共广东海洋大学海洋工程与能源学院委员会,中共广东海洋大学海洋工程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更名为中共广东海洋大学海洋工程与能源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三)中共广东海洋大学海运学院委员会更名为中共广东海洋大学船舶与海运学院委员会,中共广东海洋大学海运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更名为中共广东海洋大学船舶与海运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会议要求,一是组织部、纪检监察室跟进做好更名后续工作。二是压实二级党委、纪委责任,进一步提升基层组织建设规范化水平。

责任单位:组织部

十一、研究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海洋工程学院和海运学院的学科专业调整与重组后学院领导干部调配事宜

林宇介绍了研究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海洋工程学院和海运学院的学科专业调整与重组后学院领导干部调配有关情况,曹俊明介绍了书记专题会讨论情况。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更名为机械工程学院,海洋工程学院更名为海洋工程与能源学院,海运学院更名为船舶与海运学院。第四届党委第70次书记专题会议对重组后学院领导干部调配有关问题进行了研究,建议徐青副院长由机械工程学院调整到海洋工程与能源学院,其他领导干部保持不变,提交常委会审定。与会人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

经研究,会议决定:

李国芳同志任机械工程学院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其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俞国燕同志任机械工程学院党委委员、副书记、院长,免去其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钟桂安同志任机械工程学院党委委员、副书记、纪委书记,免去其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刘海涛同志任机械工程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免去其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职务;

邓伟同志任海洋工程与能源学院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其海洋工程学院党委书记、委员职务,主持行政全面工作;

尹霞同志任海洋工程与能源学院正处级辅导员,兼任学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免去其海洋工程学院正处级辅导员、党委副书记、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徐青同志任海洋工程与能源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免去其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职务;

吴光林同志任海洋工程与能源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免去其海洋工程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职务;

张懿同志任船舶与海运学院党委委员、书记,免去其海运学院党委书记、委员职务;

贾宝柱同志任船舶与海运学院党委委员、副书记、院长,免去其海运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委员职务;

齐昊同志任船舶与海运学院党委委员、副书记、纪委书记,免去其海运学院党委副书记、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李荣辉同志任船舶与海运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免去其海运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职务;

会议要求,组织部按规定做好后续工作。

责任单位:组织部

十二、审议广东海洋大学与湛江科技学院党建“组团式”帮扶协议、总体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曹俊明介绍了我校与湛江科技学院党建“组团式”帮扶有关情况,林宇做了相关说明。根据省委教育工委有关通知要求,我校对口帮扶湛江科技学院。组织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广东海洋大学与湛江科技学院党建“组团式”帮扶协议、总体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提交党委常委会审定。与会人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

经研究,会议同意广东海洋大学与湛江科技学院党建“组团式”帮扶协议、总体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会议要求,组织部统筹校内各单位(部门)抓好工作落实,切实发挥帮扶作用,取得好的效果。

责任单位:组织部

十三、审议《广东海洋大学2022年教育评价改革“十不得一严禁”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受宁凌委托,发展规划处处长林年冬介绍了起草《广东海洋大学2022年教育评价改革“十不得一严禁”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有关情况。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省教育厅有关通知要求,纵深推动我校教育评价改革,根据学校党委工作安排,发展规划处牵头起草了《广东海洋大学2022年教育评价改革“十不得一严禁”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经学校教育评价改革领导小组审议,提交党委常委会审定。与会人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

经研究,会议原则同意《广东海洋大学2022年教育评价改革“十不得一严禁”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会议要求,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重要抓手,积极推动落实。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高质量抓好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三是加强统筹协调,党委办抓好统筹,发展规划处牵头会同其他相关部门认真抓好工作落实,以高标准高质量的整改工作成效接受上级检查。

责任单位:发展规划处、党委办

十五、研究推进“一中心两研究院”有关工作事宜

受谭北平委托,科技处处长颜云榕介绍了推进“一中心两研究院”有关工作情况。有关问题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提交党委常委会审定。与会人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

经研究,会议决定:

(一)同意国家耐盐碱水稻技术创新中心华南中心校内机构设置意见,与滨海农业学院实行中心学院合一,暂不设行政级别和编制,具体成员由滨海农业学院研究决定。

(二)同意湛江市乡村振兴研究院校内机构设置意见,该研究院挂靠科技处,不设行政级别和编制,具体成员由科技处研究决定。

(三)同意湛江市预制食品研究院校内机构设置意见,与食品科技学院实行院院合一,不设行政级别和编制,具体成员由食品科技学院研究决定。

会议要求,一是科技处、人事处按照规定办理成立相关手续。二是“一中心两研究院”要积极发挥作用,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三是科技处牵头加强与湛江市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机构设置和运行机制。

责任单位:科技处

十六、研究装修湖光校区文科教学实验综合楼4号楼报告厅事宜

受邓逢光委托,基建处副处长林国高汇报了湖光校区文科教学实验综合楼4号楼报告厅装修有关情况。文科教学实验综合楼项目已基本完成主体施工,现进入装修安装施工阶段。根据需要,基建处就综合楼4号楼报告厅装修提出了立项请示,经校长办公会研究,提交党委常委会审定。与会人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讨论。

经研究,会议同意立项装修湖光校区文科教学实验综合楼4号楼报告厅,所需经费约715万元从文科教学实验综合楼项目经费中开支。

会议要求,严格按程序做好招投标,做好设计,保证工程质量。

责任单位:基建处、财务处

议题2、3、8、14不挂网。


列   席:曾庆新

        议题1:欧卫军

        议题2:刘金明

        议题3:欧卫军

        议题4:林忠新

        议题5:尹  喜  鲁义善  颜云榕

        议题6-12:刘金明

        议题13:林年冬

        议题14:鲁义善

        议题15:颜云榕  刘书成  郑殿峰  刘金明

        议题16:林国高


工作人员:袁  路  饶  鹏  高柯(议题2、5-9、14、15)黄成山(议题4)

          王兴龙(议题10-11)


会议纪要:饶鹏



2022年7月20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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