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中共湛江市委办公室湛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湛江市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校作为牵头单位与湛江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等单位组团帮扶遂溪县河头镇,需要选派2名干部驻镇帮扶,每3年轮换一次。为做好干部的选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人员方式
自愿报名或组织推荐
二、选派人员基本条件
所选派干部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在编的教职工。其中,驻镇帮扶工作队队长由我校所选派的干部担任,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正科级(或中级职称)以上教职工。
三、工作要求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发动教职工积极报名参与乡村振兴驻镇帮扶工作,为国家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贡献力量。有意向的教职工,请于2021年7月19日下午17:00前将《报名表》交到党委组织部(湖光校区行政楼512室),电子版发邮箱zzbgbk@gdou.edu.cn。
所选派干部按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补助。驻镇帮扶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的重要参考。
联系人:高柯;联系电话:13590083719
附件:报名表
中共广东海洋大学委员会
2021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