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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文件

校保卫〔2021〕22号
关于2021年上半年处理查扣学生违规电动自行车和毕业生电动自行车清离校园情况的通报

各学院:

现将2021年上半年查扣学生违规电动自行车和2021届毕业生电动自行车清离校园情况通报如下:

一、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关于校园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实施意见》校保卫〔2020〕15号文件要求,本学期以来,保卫处加大了对校园内学生2020年7月1日后新购置的电动自行车清离校园的力度。本学期共处理查扣学生违规购买电动自行车209辆,各学院违规规购买电动自行车学生的名单具体见附件。

为扎实推进校园电动自行车综合整治工作,改善校内交通状况,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各学院要加强学生的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对违反《广东海洋大学关于校园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实施意见》规定的学生给予相应处理。

二、根据《关于做好2021届毕业生电动自行车核销清退工作的通知》校保卫〔2021〕9号文件要求,截至2021年7月15日,全校已清理离校的毕业生电动自行车1110辆,占毕业生电动自行车93%,已清理各学院离校毕业生电动自行学生的名单具体见附件。其中:由学生自行邮寄回家的有99辆;保卫处在南大门登记现场驶离校园的有164辆;学院证明学生上半年已自行处理离校的有847辆。

各学院要加大力度督促未办理电动自行车离校核销的毕业生尽快办理核销手续,保证措施到位,压实主体责任。特别是学院证明学生自行处理离校的电动自行车不能滞留在校园内使用。2021年7月1日起,保卫处强制清退滞留学校的2021届毕业生电动自行车。


附件:1.2021年上半年处理查扣违规电动自行车学生名单

      2.2021届毕业生电动自行车核销情况



                                 广东海洋大学

                                 2021年7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1年7月22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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