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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文件

校保卫〔2023〕36号
关于印发《广东海洋大学2023年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现将《广东海洋大学2023年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广东海洋大学

                             2023年11月11日


广东海洋大学2023年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全力提升校园消防安全教育整体水平,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消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消防宣传月活动。为做好各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主题

预防为主,生命至上。

二、活动时间

即日起至11月30日

三、组织机构

为扎实做好学校“2023年消防宣传月”活动,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洲

副组长:林晓敏、高秀梅、谭北平、宁凌、邓逢光(常务)、林宇

组 员: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部,负责统筹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等工作。

四、活动内容安排

(一)提高对消防宣传月活动的认识

1.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组织应急管理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重要论述的理解,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依法履行消防宣传教育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消防宣传月作为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高校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责任单位:宣传统战部

2.以各单位、部门领导干部为重点,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人员互动讲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工作重要论述,根据本单位、部门安全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解读宣传,推动学习贯彻走深走实。

责任单位:各单位、部门

(二)加强宣传,营造消防安全氛围

活动期间,宣传统战部负责在校园网、校园LED电子显示屏上播放校园火灾预防、电动车火灾警示短片及宣传板画和标语;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教师工作部、校工会、校团委分别负责组织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及火灾警示教育;保卫部处负责在学校的宣传栏张贴消防安全知识对广大师生开展校园消防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后勤集团负责在学生公寓、饭堂等生活区悬挂宣传横幅、布置宣传栏等;各学院要合理安排,通过宣传板报、标语横幅、微信群等传播方式,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积极引导师生了解消防、关注消防、参与消防。

责任单位:宣传统战部、保卫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教师工作部、校工会、校团委、后勤集团、各学院

(三)开展消防宣传进校园活动

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消防安全教育,配合属地消防救援部门扎实开展“我是消防志愿者宣传员”消防安全宣传系列活动,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自救能力,从而达到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目的。

责任单位:保卫部、宣传统战部、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各学院

(四)开展消防科普体验和疏散演练活动

1.活动月期间组织学生代表、校园消防安全督查队到消防救援大队学习观摩消防救援演练及聆听消防知识讲解。

责任单位:保卫部、学生工作部、校团委

2.各单位、部门要鼓励广大师生员工充分利用“全国消防学习云平台”开展线上消防安全学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在校园大力营造“预防为主,生命至上”消防宣传的浓厚氛围。

责任单位: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各学院

3.学校图书馆、学生公寓、实验室等消防重点单位要自行组织一次师生员工参加的疏散逃生演练,检验学校防火应急疏散方案,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责任单位:后勤集团、图书馆、资产设备管理部、保卫部、各相关学院

(五)排除隐患,保障学校消防安全

各单位(部门)要针对性组织开展一次本单位区域火灾隐患自查自改行动,重点排查:电气火灾事故防范、建筑防火安全,消防设施、器材等是否完好,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是否畅通;实验室、机房、食堂、学生公寓等防火重点部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学生公寓、教师公寓、商业用房等是否存在违规用电、用火、用气等行为,是否违规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等,及时消除各类火灾事故隐患,保障学校消防安全。

责任单位:各单位、部门

(六)阳江校区参照本方案结合校区实际,制定校区2023年消防宣传月活动方案,并抓好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部门行政一把手为消防安全责任人,要高度重视“119”消防宣传月活动,周密部署安排,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

(二)发动全员,积极参与。各单位、部门要把宣传月活动和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创新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动员师生员工积极参与宣传活动,在全校形成人人关注消防安全、自觉维护消防安全与“预防为主,生命至上”消防宣传的浓厚氛围,提高师生消防安全意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为学校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送。活动期间,各单位、部门要加强信息沟通,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向保卫部报送活动方案、活动总结(含活动照片)。

各单位、部门于11月30日前将活动总结(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照片报送保卫部安全管理科(行政楼104室,联系电话:2383119);电子版发至bwc@gdou.edu.cn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3年11月11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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