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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文件

校保卫〔2023〕39号
关于印发《广东海洋大学2023年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现将《广东海洋大学2023年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海洋大学

                           2023年12月4日


广东海洋大学2023年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全力提升校园消防安全教育整体水平,根据《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深刻吸取“11.16”山西吕梁市煤矿办公楼火灾事故教训,通过强化校园火灾隐患综合治理,强化逐级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我校消防安全工作水平和防控能力,有效消除校园消防安全隐患,坚决遏制火灾事故,切实维护学校安全稳定。

二、工作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校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领导,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杨洲

副组长:林晓敏、高秀梅、谭北平、宁凌、邓逢光(常务)、林宇

组员: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负责统筹协调、联络沟通、情况汇总等工作。

四、工作任务与分工

(一)突出抓好火灾风险研判及重大隐患整治工作。

1.结合各单位、部门实际情况,逐级落实消防责任制和消防工作,每月组织有关会议分析研判火灾形势,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

责任单位:各单位、部门

2.全面梳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照前期排查出的隐患问题清单,研究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集中攻坚工作任务,紧盯风险隐患排查,确保重大隐患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责任单位:各单位、部门

(二)突出抓好重大风险防范工作。

紧密结合冬春季节特点,各单位、部门开展“三清三查”(清走道、清阳台、清厨房,查电器、查通道、查火源)活动,抵制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和私家车乱停乱放占用消防通道、校园交通等行为。

责任单位:宣传统战部、保卫处、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人事处、校工会、校团委、后勤集团、各学院

(三)突出抓好学校消防安全治理。

1.按照《广东省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若干规定》,加强校园消防安全检查、巡查,保障辖区内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坚决制止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

2.对辖区内消防设施器材定期进行检查,确保完好有效。若发现消防器材缺失、损坏、过期,及时统计数据上报相关部门。

责任单位:各单位、部门

(四)突出抓好重要时间节点消防工作。

1.突出抓好重大节假日等高危时段辖区内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对学生宿舍、校内餐饮场所、体育馆、图书馆、实验室、工程训练中心等不放心领域,严格电源火源管理和易燃可燃物品清理,强化“着火源”和“可燃物”管控,加强火灾风险自查自改和巡查看护。

2.落实整改工作任务的同时,深入推进消防宣传进学校活动,结合“119”消防宣传月“预防为主,生命至上”主题活动,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通过我校官网和官微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宣传,利用宣传橱窗、标语、横幅、挂图,以短视频、海报、LED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引导师生关注消防安全、学习消防知识,积极参加自救、逃生疏散演练和消防技能培训。

责任单位:宣传统战部、保卫处、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人事处、校工会、校团委、各学院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部门)要立足大局,坚持“预防为主、生命至上”,压实责任,细化方案,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人,切实担负起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全力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二)深入排查整治。各单位(部门)要按照要求,认真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全面摸清消防安全状况。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和火灾隐患,要列出清单和时间表,逐一排查整改。

(三)严格督导问责。各单位(部门)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积极履行消防安全职责,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对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并约谈责任人;对发生亡人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单位(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四)按时报送材料。请各单位(部门)根据学校的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将工作总体情况的纸质材料于2024年3月15日前送至保卫处安全管理科(湖光校区行政楼104室),联系电话:2383119,电子版发bwc@gdou.edu.cn。保卫处负责整理、归纳各单位(部门)的工作情况,并按时报省教育厅。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3年12月5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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