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湛江海洋大学委员会文件 湛海大党发[2002]11号
关于何国明、全文等同志定级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湛江海洋大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暂行规定》(湛海大党字[2000]12号)的规定,由有关单位、部门考察推荐,经党委组织部审查,学校干部人事工作小组审批: 农学院何国明、经济管理学院全文和林晓敏、航海学院胡森林、成人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董连衡等五位同志定为正科级政治辅导员; 农学院秦红明同志定为副科级政治辅导员; 校团委龙学敏同志定为正科级团干。
主题词:干部 定级 通知
(共印90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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