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湛江海洋大学委员会文件

湛海大党发[2002]11号



关于何国明、全文等同志定级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湛江海洋大学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暂行规定》(湛海大党字[2000]12号)的规定,由有关单位、部门考察推荐,经党委组织部审查,学校干部人事工作小组审批:

农学院何国明、经济管理学院全文和林晓敏、航海学院胡森林、成人教育学院(职业技术学院)董连衡等五位同志定为正科级政治辅导员;

农学院秦红明同志定为副科级政治辅导员;

校团委龙学敏同志定为正科级团干。

 

中共湛江海洋大学委员会

2002年3月25日

主题词:干部  定级  通知


湛江海洋大学党委办公室 2002年3月25日印发

(共印9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