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海洋大学文件
湛海大(人)字[2003]31号
关于何春林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经校党委研究,决定:
何春林同志任寸金学院副院长(享受副处待遇)。
湛 江 海 洋 大 学
二OO三年四月十四日
主题词:人事 任职 通知
2003年4月14日印
(共印138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