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在2006年春节来临之际,现将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格廉洁自律制止铺张浪费行为的通知》(粤纪发电[2005]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几点意见,请一并认真执行,共同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健康的节日。
一、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各级机关的有关规定,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
二、春节期间,不得给上级、学校机关部门和领导干部送钱送物及有价购物券。
三、不得用学校下达的预算内经费、上级拔款等公款请客送礼。
四、不得巧立名目以各种方式套取现金,用于请客送礼、挥霍浪费。
五、坚决反对和制止赌博行为,不得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凡是参与赌博的一经群众检举揭发或检查发现后一律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格廉洁自律制止铺张浪费行为的通知》(粤纪发电[200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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