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海洋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06〕1号

 

关于转发省纪委《关于元旦、春节期间
严格廉洁自律制止铺张浪费行为的通知》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在2006年春节来临之际,现将省纪委、监察厅《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格廉洁自律制止铺张浪费行为的通知》(粤纪发电[2005]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几点意见,请一并认真执行,共同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健康的节日。

一、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党和国家各级机关的有关规定,巩固先进性教育成果。

二、春节期间,不得给上级、学校机关部门和领导干部送钱送物及有价购物券。

三、不得用学校下达的预算内经费、上级拔款等公款请客送礼。

四、不得巧立名目以各种方式套取现金,用于请客送礼、挥霍浪费。

五、坚决反对和制止赌博行为,不得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凡是参与赌博的一经群众检举揭发或检查发现后一律给予严肃处理。

 

附件:《关于元旦、春节期间严格廉洁自律制止铺张浪费行为的通知》(粤纪发电[2005]7号)

 

中共广东海洋大学纪委检查委员会

广东海洋大学监察处

200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