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文件

校研究生〔2006〕5号


关于认真组织做好新设硕士学科(专业)点

培养方案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

我校申报的海洋生物学、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动物遗传育种与繁殖、行政管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等6个硕士学科(专业)点,已获国家学位委员会批准,将列入2007年学校硕士生招生计划。为切实做好新设硕士点的招生宣传和教学准备工作,各有关学院要认真组织做好新设硕士点专业培养方案、课程计划以及课程教学大纲等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硕士研究生专业培养方案,要严格按照《广东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的规定》和《广东海洋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杜绝因人设课、低水平重复等现象。研究生学习期间必须达到的基本学分统一修订为34学分;专业学位课的课时不超过54学时,选修课在36学时左右;在同一个学期,开课学分累计不超过17学分;同一任课教师每学期承担的研究生课程原则上不超过2门,因特殊原因增加开课门数,需由学院签署意见后报研究生处备案;新开课或者开新课的教师必须填报《研究生课程开课审批表》(可在研究生处网页下载);各学科(专业)在培养方案中必须明确同等学力考生和跨专业录取考生的本科主干课补修科目,并在培养过程中严格执行。要不断改进研究生课程教学方法,更多地采用启发式、研讨式和案例式的教学方式,培养研究生主动获取知识的能力。

二、在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要明确学科(专业)研究方向,且研究方向的设置要科学、规范、宽窄适中,相对稳定,使导师与研究生有一个相对明确的主攻目标。每个专业设置的研究方向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新设点以3个左右的研究方向为宜。鼓励各学科(专业)根据研究前沿及发展趋势整合校内相关资源,设置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前沿性、交叉性专业研究方向。

三、对专业培养方案中确定的专业学位课和选修课等课程,须编写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应包括课程教学目标、内容、教学要求、学时分配、考核方式、参考书目等。相近学科(专业)的选修课应该统筹兼顾,提倡开设全校性公共选修课。除个别较为特殊的专业选修课外,选修人数不足5人的选修课原则上不安排授课,对学生人数较多的必修课程,可安排全年授课。

四、有需要、有条件的学科专业可以将课程教学时间安排在1学年内完成,以使学生有更加充足的时间开展学位论文实验或进行社会调查活动。

五、各有关学院根据上述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可对已有硕士点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必要的修订和完善。鉴于目前仍有部分研究生课程任课教师没有按规定提交课程教学大纲,各有关学院、学科(专业)点要对本单位研究生课程教学大纲编制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清理,督促有关教师及时编制或修订课程教学大纲,于2006年9月22日之前报研究生处招生与培养科备案。如果由于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不完善而影响到今后的教学安排和研究生教学水平评估,相关教师、所在学院和学科(专业)点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六、新设硕士学科(专业)点专业培养方案和课程计划的制定工作,要求在2006年5月19日之前完成,课程教学大纲要求在2006年9月22日之前完成。

广  东  海  洋  大  学

二OO六年四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研究生  培养方案  通知


发至: 水产学院、农学院、食品科技学院、工程学院、经管学院、政治与行政学院

广东海洋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6年4月25日印


录入:吴增学

校对:周  玲、刘  岭


(共印3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