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控 文 件

 编号 GDOU-T-10-155

  日期 2007.04.29

广东海洋大学文件

校教务〔2007〕44号


印发《广东海洋大学本科课程建设与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

有关单位、部门:

现将《广东海洋大学本科课程建设与评估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  东  海  洋  大  学

二OO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教学  本科专业评估  通知


发至:

学生处、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保卫处、教务处、人事处、设备管理处、各院(系)、职业技术学院、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实验教学部


广东海洋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7年4月29日印


录入:黄育萍

校对:刘  岭、刘  靖


(共印45份)

 
 

广东海洋大学本科课程建设与评估暂行办法

课程建设是学校最基本的教学建设之一,其目的是优化课程教学内容、改善教学条件、推动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课程评估是教学评估的基础性工作,是以课程建设标准为依据,制定科学的评估标准,运用一切有效的评估方法,对课程建设的过程及其结果进行测量、分析、比较并给以价值判断,及时发现课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规范教学管理,提高课程建设水平。坚持实施课程建设负责人制度,推动课程建设与评估工作,构建以合格课程为基础、优质课程为重点、精品课程为示范的课程体系。为提高我校课程建设水平,规范教学管理,制定本办法。

一、课程建设标准

(一)合格课程建设标准

各学院(系)要高度重视合格课程建设工作,尽早使其全部达到合格课程标准。合格课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教学团队。教学团队人员相对稳定,具有一定教学和科研能力;课程建设负责人所学专业应与申报课程相关或经过1学期以上该课程进修学习,具有讲师以上职称。

2、教学内容。教学内容符合课程教学大纲要求,体现人才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内容科学,且经过2轮以上教学过程整合,能够吸收一定量本学科领域最新科技成果和先进的教学经验;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安排合理。

3、教学方法和手段。能够选用较为适宜的教学方法和比较科学先进的教学手段,有利于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4、教材选用。选用国家级优秀教材,国家、省部级规划教材,或体现学校学科特色的教材,鼓励选用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

5、教学基本文件。课程教学大纲、教案等教学基本文件齐备。

(二)优质课程建设标准

优质课程建设的目的是以合格课程建设为基础,进一步提高课程建设质量,需具备以下条件:

1、教育思想观念。在教学过程中,体现以学生为主体,注重学生个性发展和创新能力培养等的现代教育思想观念。

2、教学团队。教学团队结构较合理、人员较稳定,授课教师整体水平较高,配合协作好,教学效果好;课程建设负责人所学专业应与申报课程相关或经过1学期以上该课程进修学习,有较高教学水平与学术水平,并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3、教学内容。符合教学大纲要求,较为充分体现了人才培养目标对课程的基本要求,教学内容科学且经过2年以上教学过程的整合;注重教学改革研究,有校级以上(含校级)教改立项;注意吸收本学科领域最新科技成果和先进的教学经验;做到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

4、教学方法和手段。能够选用适宜的教学方法,使用现代化手段进行教学;教学有特色,对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有明显的作用;初步建成包括教学大纲、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及试题库或试卷库等内容的网络教学资源库。

5、教材选用。选用国家级优秀教材,国家、省部级规划教材,体现学校学科特色的教材或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并有配套的辅助教学资料。

6、课程考核。课程考核严格依据教学大纲命题,考核内容全面,方法科学合理,考核组织工作严密,试卷评分有标准,成绩登记无错误,试卷成绩质量分析认真。

7、教学基本文件。课程教学大纲、教案等教学基本文件齐备。

(三)精品课程建设标准

精品课程建设要做到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体现先进性、科学性和示范性,申报课程必须是我校所开设的公共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或者专业方向课,具有长期坚持课程建设的传统,并在学校已开设3年以上。应按照以下标准建设:

1、教育思想。教学充分体现现代教育理念,能满足学生自主化学习、个性化学习的需求。

2、教学团队。整体水平高,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和科研能力强,一般应有35岁以下年轻教师参加,并按一定比例配备辅导教师和实验教师,形成教学效果好的高水平教师梯队;课程建设负责人为学术造诣较高、具有丰富授课经验的教授或副教授,主持省级以上的科研课题,近5年公开发表3篇以上的科研、教改论文。

3、教学内容。教学内容先进科学,及时吸收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广泛吸纳先进的教学经验和教改成果,体现新时期社会、政治、经济、科技的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做到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

4、教学方法与手段。能够选用适宜的教学方法,有利于培养学生科学思维能力和创新精神,特色鲜明,效果显著,符合素质教育要求。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改革传统的教学方法、教学手段和教学管理,使用网络进行教学与管理。

5、教材选用。选用国家级优秀教材和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主编、副主编国家规划教材、省(部)规划教材,或编写体现学校学科特色和优势的教材,或建设有一体化设计、多种媒体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材。

6、课程考核。不断深化考试改革。建立有效、可信的考试机制,考核内容和方法科学合理,鼓励探索和尝试网上考核。

7、教学基本文件。课程教学大纲、教案等教学基本文件齐备。

8、网络课程资源。要在主要教学文件(包括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考核方法和试题库或试卷库、课程建设负责人教学录像等)上网免费开放的基础上,加强网络课件、授课录像等方面内容的建设。

二、课程评估标准

课程评估(验收)指标分两级。一级指标一般包括5项:教学团队、教学条件、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特色项目。二级评价指标是一级指标的具体化,因合格课程、优质课程、精品课程的类型而不同,分定性与定量评估(验收)两类。

(一)教学团队

实行课程建设负责人制度,教师队伍相对稳定,年龄、职称、学历结构合理;有较高学术水平、教学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并注意对年轻教师的培养;主讲教师对教学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负责,治学严谨,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二)教学条件

教学基本文件(如课程教学大纲、授课计划等)能符合人才培养目标的整体要求,能保证教学基本要求,并且有一定的特色;教学内容不断更新,所采用的教材科学、合理,能够反映时代特点和学科的前沿;编写的教材在全国有一定的影响,并有配套水平高、质量好的辅助教材与教学参考资料;教学辅助资料[包括教案、习题集(库)、试题集(库)及其它他教学资料]完备。注重实践教学环节建设,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教学内容、方法、手段先进;并通过完善实践场所得设施、教学仪器、各类教具和图书资料,为教学、科研提供优良的条件。

(三)教学管理

教学日历、教案、教学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教研活动正常;注重教学研究,在教学改革、因材施教、素质培养、课后辅导、考试命题、教书育人等方面有措施、有成果。

(四)教学质量

教学各环节运行正常;符合教学大纲的基本要求;在教学内容安排和教学过程中注重对学习方法和思维方法的培养,以及学生素质全面的培养与提高,培养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教学效果良好;学生评教和同行评议结果好。

(五)特色项目

有优势特别明显,在校、省国家获奖、推广,或者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三、课程评估的组织及程序

(一)组织机构

1、课程建设负责人

课程建设负责人组织讲授本课程的全体教师,按各类课程的建设、验收和评估标准的各项要求,积极、认真地开展工作;按规定填写各项表格;接受检查与评估(验收)。

2、学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

负责研究制定出本学院(系)课程建设工作进行总体规划及预期验收目标,确定每门课程的建设负责人,对各门课程建设情况的检查与监督,组织院(系)级课程评估(验收)等。

3、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

在分管教学的校长领导下,协同教务处制定课程建设评估(验收)标准,对全校课程建设工作进行总体规划,以及进行优质课程、精品课程的遴选等工作;教务处负责组织课程建设与评估的立项申报、会议安排、阶段性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对各学院(系)的课程建设工作进行宏观管理与监督。

(二)评估程序

1、自评阶段

课程建设负责人组织任课教师依据学校公布的课程评估(验收)标准的要求,收集和整理资料与数据,填写《广东海洋大学合格课程申报表》(含电子版),并上交学院(系)。

2、学院(系)初评

学院(系)级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合格课程验收标准》进行合格课程的验收,主要包括听取课程建设负责人的汇报、审阅《广东海洋大学合格课程申报表》、查看相关材料、评议投票等。验收结束由学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签署意见后,将《广东海洋大学合格课程申报表》上报教务处。

在合格课程验收过程中得分较高、符合优质课程、精品课程条件者,可申报优质课程、精品课程。

3、学校评定

学校组织校内专家对参评课程进行(网上)评审,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对校内专家的评价结果进行审议,评定被评估课程的等级。

四、课程评估类别的确定

学校每两年组织一次本科课程评估(验收),评选出校级精品课程、校级优质课程、合格课程和不合格课程(限期整改课程)等。

课程评估(验收)分校、院(系)两级,合格课程的验收权主要在学院(系);教务处负责对各学院(系)的验收情况进行检查;优质课程、精品课程的评定权在学校。先由学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对全院的课程进行初评,定出不合格课程(限期整改课程)、合格课程和拟申报校级优质课程和精品课程的课程。课程建设负责人可向学校申请复议,学校对部分课程进行抽检。学校在学院(系)初评的基础上,评选出校级优质课程和校级精品课程,并进行重点资助建设。

五、奖惩措施

(一)学校发文公布校级合格课程、优质课程和精品课程名单,并下拨一定数量的建设经费;

(二)合格课程、优质课程和精品课程的有效期为4年,在期限内出现重大教学事故或有明显教学质量下降,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可取消资助;

(三)对评估不合格的课程,限期整改提高。

(四)在课程建设中做出贡献、所讲授的课程是校级优秀课程和精品课程的教师,在申请教学改革立项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六、知识产权管理问题

优质课程、精品课程视为职务作品,凡申报优质课程、精品课程的课程建设负责人和任课教师将被视为同意该课程在享受“广东海洋大学优质课程”或“广东海洋大学精品课程”荣誉称号期间,其上网内容的非商业性使用权自然授予学校。优质课程、精品课程要按照规定上网并向全校师生免费开放,授课教师要承诺上网内容不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

七、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本暂行办法附件不印发文字稿,请在学校主页——校内信息——学校文件——教学管理从本通知中下载。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合格课程验收标准

2、广东海洋大学优质课程评估标准

3、广东海洋大学精品课程评估标准

4、广东海洋大学精品课程网上资源建设参考格式

5、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
 

...请下载...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合格课程验收标准

2、广东海洋大学优质课程评估标准

3、广东海洋大学精品课程评估标准

4、广东海洋大学精品课程网上资源建设参考格式

5、国家精品课程教学录像上网技术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