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控 文 件

 编号 GDOU-T-10-158

  日期 2007.06.14

广东海洋大学文件

校教务〔2007〕70号


印发《广东海洋大学教学检查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现将《广东海洋大学教学检查实施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  东  海  洋  大  学

二OO七年六月十四日

主题词:教学检查  办法  通知


广东海洋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7年6月19日印


录入:黄育萍

校对:刘  岭、刘  靖


(共印80份)

广东海洋大学教学检查实施暂行办法

教学检查是高等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方面,它是保障教学工作有序进行,及时发现和纠正教学工作中的偏差和错误,及时总结教学工作中的先进经验,更好地保证教学质量的有效举措。为了使我校的期中教学检查制度规范化、程序化,制定本办法。

一、教学检查的组织

(一)学校一级的教学检查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统一组织,参与检查的人员有:校领导、教学督导组、高教研究室、航海教育质量管理办公室、教务处及各教学单位有关人员。

(二)各教学单位的教学检查工作由本单位自行组织,按照学校的统一部署,自行安排本单位的教学检查工作,参与检查的人员有:本单位领导、系主任、教学管理人员、部分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等。

二、教学检查的类别

(一)学校的教学检查工作共分为四类,分别是:

1、期初教学检查。

2、期中教学检查。

3、期末教学检查。

4、平时教学检查。

(二)前三类教学检查属于专项检查,分别安排在学期初、学期中、学期末进行,由教务处负责统一安排部署,各教学单位具体实施;平时教学检查属于抽查,由教务处、各教学单位和教学督导组负责进行。

三、期初教学检查

(一)检查时间

期初教学检查工作在每学期开学前两天与开学的第1周进行。

(二)检查内容

1、教学设施及环境。包括桌椅、黑板、照明、门窗、窗帘、水电、多媒体等设施的完好情况,校园环境卫生,教室及教学楼内卫生情况。

2、教学准备工作。各系(教研室)承担的课程教学、实验与实习任务的落实情况;新学期校外教学与校外实习班级、时间及其地点的安排与落实情况;教师和职工的到位情况;需要解决的困难与问题。

3、开学教学秩序。开学第一周每一个上课时间段的任课教师、学生上课到位情况,课程安排的实施情况以及课堂教学秩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反馈并做好记录。

(三)检查方式

学期开学前两天召开由分管教学副校长主持的期初教学检查工作会议,部署新学期的教学工作,了解全校教学场所各种教学设施及环境的状况和开学前的教学准备工作;开学第一周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教学督导组、教务处、各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到教学大楼检查任课教师的教学和学生的上课情况及教学秩序。同时,各教学单位的要组织对本单位的开学前和开学第一周的教学检查工作。

(四)检查总结

各教学单位应将本单位第一周教学检查总结交教务处教务科,全校开学初教学检查情况由教务科负责汇总,并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向各有关单位、部门通报。教学检查情况表由教务处质量监控科负责存档。

四、期中教学检查

(一)检查时间

一般在每学期的第11~14周进行。

(二)检查内容

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教学进度以及各种类型课程的各教学环节(备课、讲课、作业、答疑、实验、课程设计、实习等)的进展情况、教学秩序、教学效果;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中期检查、答辩、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等的进展情况。

(三)检查方式

1、课堂听课或实验室现场检查。

2、召开学生座谈会。

3、召开教师座谈会。

4、进行课堂问卷调查。

5、听取有关工作汇报。

6、抽查教学环节的有关资料。

(四)检查总结

1、各教学单位在督促老师自查、院属系开展检查的基础上撰写总结材料,并在第13周前将本单位期中教学检查的情况写成书面总结材料,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存档。

2、教务处撰写全校期中教学检查总结报告。

3、学校召开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报会。

五、期末教学检查

(一)检查时间

每学期期末的4周内进行。

(二)检查内容

本学期的全面教学工作检查,毕业论文(设计)答辩、优秀毕业论文(设计)评选的检查(春季学期),考试工作的检查。

(三)检查方式

各教学单位进行自查和总结,教务处组织抽查。

1、各教学单位按照要求进行自查。自查的具体内容为: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实习大纲的执行与落实情况;实验开出率、实验设备的管理情况;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情况;教学改革与教学研究情况;教师培训情况;期末考试的组织情况;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情况(春季学期);新学期本教学单位承担教学任务的落实情况。

2、教务处及教学督导组对各教学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四)检查总结

1、各系(教研室)、实验室整理教学文件,做好工作总结,为所属单位提供总结依据。

2、各教学单位根据期末教学检查情况写出总结报告,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存档。

3、教务处写出全校的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总结。

4、期末教学检查工作情况应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向相关部门和单位通报。

5、期末教学检查总结报告参考提纲如下:培养计划和教学大纲执行情况;课程建设情况;教材建设情况;领导听课情况;师资队伍建设情况;实验室建设情况;系开展教研活动和教学改革情况;教风建设(包括教学秩序,教书育人等)情况;专业建设总结;考试工作专项检查情况;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学生评教结果分析;教学单位工作评价,毕业论文(设计)质量评价。

六、平时教学检查

(一)检查时间

在每学期中分散进行。

(二)检(抽)查内容

依据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及教学活动中反映出的问题确定。

(三)检查方式

该项工作主要由各院(系)和教学督导组实施。必要时,教务处组织专家小组参与专项工作。为了增强该项工作的实效性,教务处设立电子信箱和联系电话,积极开展相关网站建设;充分发挥学生及教学信息员的作用,加强对教学活动的监督。

(四)检查总结

1、平时教学工作检(抽)查情况的总结要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向相关部门和单位通报。

2、对于专项检查的结果,应实事求是地写出专项报告,供有关领导进行决策。

3、平时教学工作检(抽)查的总结由教务处质量监控科存档。

七、教学检查结果

1、作为各教学单位及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和评估的依据。

2、存入单位及个人的档案。

八、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