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文件 校教务〔2007〕98号 印发《广东海洋大学教材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现将《广东海洋大学教材评估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主题词:教务 教材评估 办法 印发通知
(共印80份) |
|||||||||||||||||||||||
广东海洋大学教材评估办法(试行) |
|||||||||||||||||||||||
为加强我校教材管理,完善教材评估制度,确保高水平优秀教材进课堂,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制订本办法。 一、教材评估的对象 主要是本科教学使用的必修课、选修课教材。 二、教材评估的主体 相关专业的教师和使用教材的学生。 三、教材评估的组织 由教务处教材科负责组织实施全校教材评估工作;各单位负责所属课程的教材评估工作,组织教师、学生填写教材评价问卷(见附件1、2)。 四、教材评估时间 每个学期选课前。 五、教材评估内容 (一)学生 对任课老师所选用教材的适用性,教材供应的及时性,教材内容的先进性进行评价。 (二)同行专家 主要对该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先进性、适用性、特色性等进行评价。 六、教材评估要求 尽可能全面、客观、公正,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评价意见。 七、教材评估结果的统计与使用 各单位负责统计本单位课程教材评估结果(见附件3),填写本单位教材评价汇总表(附件4),并将汇总表报教务处教材科。教务处教材科负责统计、分析、汇总各单位教材评估结果,对各单位教材使用情况做出评价。 教材评估结果作为学校课程建设、教材选用与采购、教材管理和各单位教学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对于学生评价为不合格教材,开课单位需要认真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对于学生和教师评价均为不合格教材,原则上以后不得使用。 本办法附件不印发文字稿,请到教务处网站表格下载处下载。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教材评价问卷(教师用表) 2、广东海洋大学教材评价问卷(学生用表) 3、广东海洋大学教材评价结果统计表
4、广东海洋大学教材评价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