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控 文 件

 编号 GDOU-T-10-222

  日期 2010.10.10

广东海洋大学文件

校学生〔2009〕4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实施意见

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工作水平,推动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向着科学化、普及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根据《教育部 卫生部 共青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教社政〔2005〕1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意见》(粤教思〔2006〕9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教育方针,以学生全面健康发展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有效提高大学生的心理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工作原则

坚持心理健康教育与思想教育相结合;坚持普及教育与个别咨询相结合;坚持课堂教育与课外活动相结合;坚持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坚持解决心理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坚持日常心理疏导与危机干预相结合。

三、工作任务

(一)遵循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心理发展规律,以多种方式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做好心理咨询工作,培养学生良好心理品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协调发展。

(二)逐步建立和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的工作机制和学生心理问题高危人群预警与干预机制,促进学生人格健全和健康成长,确保校园和谐稳定。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领导,成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领导小组,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分管校领导

副组长:学生工作部(处)负责人

成 员:由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处、教务处、宣传部、保卫处、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校团委、校医院等部门的领导和各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以及心理咨询中心主任等组成。

五、工作机制

l(一)学生工作部(处)负责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的日常管理工作,下设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负责具体组织和安排落实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对学生开展心理咨询和心理辅导,协调和处理学生突发事件中的学生心理辅导等,负责对兼职心理咨询人员和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进行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技能的业务培训。

(二)各学院成立由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负责的学生心理辅导站,其成员主要由专职辅导员组成,协助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主要负责处理本学院学生一般性心理问题及学生心理健康普及教育,及时将较为复杂或难于处理的学生心理事件转介到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处理,落实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等,对本学院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进行实时监控。

(三)学校广大教职员工肩负教育和引导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责任:学校党政团干部负责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组织、协调、实施;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要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辅导员、班主任要充分发挥教育、管理和指导作用;专业教师要结合教学活动过程,渗透心理健康教育内容;学校有关部门要加强学生就业指导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后勤人员要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保障,为学生办实事办好事,使学生在优质服务中受到感染和教育。

六、具体措施

(一)把心理健康教育课纳入学校“三能”人才培养方案,确保每个学期都开设全校性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大力普及学生心理健康知识,通过案例教学、体验活动、行为训练等形式提高课堂教学效果,优化学生心理健康素质。

(二)每年10月定期对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测试,每3年一次定期对全体学生进行心理普查,并不定期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抽样调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建立健全学生心理健康档案,有针对性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三)要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校报、心理教育报刊《心露》、心理教育网站、橱窗等宣传阵地,多渠道、多形式地正面宣传和普及心理健康知识;通过个别面谈、电话咨询、网上咨询及团体辅导等开展心理咨询与辅导;通过不定期开设心理健康教育专题讲座,每年四月定期组织心理健康活动月等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四)坚持心理咨询值班制度。安排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固定时间在心理咨询室接待学生,及时解决学生心理上出现的问题,如发现存在严重心理障碍和心理疾病的学生,要及时转介到专业卫生机构进行治疗。

(五)结合建立健全特殊学生档案工作,重点关注特别优秀、思想偏激、家境特别、经济特困、生理残缺、心理障碍、严重违纪、学习困难、沉迷网络、行为怪异等特殊学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对其进行科学的心理咨询或辅导,帮助其克服障碍,走出困境。

(六)建立健全学校、学院、班级三级“大学生心理异常情况监测网络”工作机制。改进和完善学院学生心理辅导站工作制度,加大对学生心理协会的指导与扶持力度,校院学生会设立心理互助部,班级设立心理委员,加强对学生心理委员的选拔与培训工作,明确学生心理委员的职责与报告制度,进一步发挥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的作用。

(七)建立健全学生心理问题高危人群预警与干预机制,积极做好心理问题高危人群的预防和干预工作,及时有效处置学生突发事件中的学生心理干预与辅导工作,特别注意防止因严重心理障碍引发极端事件,做到心理问题及早发现、及时预防、有效干预。

七、工作保障

(一)队伍保障

1、学校通过多种方式与途径,逐步建设一支以专职教师为骨干,兼职教师为主体,学生朋辈心理辅导员为补充,专兼结合、专业互补、素质较高、相对稳定的三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队伍。

2、学校按在校生4000:1的比例配备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纳入学生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序列管理,享受学校专任教师待遇以及同职级行政人员津贴补助。兼职教师开展心理辅导和咨询活动要计算工作量或给予合理报酬。

3、根据工作需要,每年组织或者选派专兼职教师参加短期业务培训或系统学习,不断提高其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必需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力争在5年内确保作为兼职心理咨询教师的一线专职辅导员都取得心理咨询师执业资格证书。

(二)经费及条件保障

不断增加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经费投入,设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并列入年度预算;不断改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以及各院级心理辅导站工作条件。

(三)科研保障

加强心理健康教育科学研究,定期设立相关研究课题,积极探索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规律,着力提升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水平与实践能力,使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更具针对性和实效性。

广  东  海  洋  大  学

二OO九年五月六日

主题词:学生  心理健康教育  实施  意见


广东海洋大学校长办公室

2009年5月7日印发


录入:宋郑芳

校对:刘  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