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控 文 件

 编号 GDOU-T-10-278

  日期 2015.11.27

广东海洋大学文件

校教务〔2015〕112号


关于印发《广东海洋大学教材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广东海洋大学教材使用管理办法》业经2015年第16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海洋大学

2015年11月27日

 

 

 

 

 

 

广东海洋大学教材使用管理办法

 

教材是组织教学活动的基本材料,是传授知识,提升学生能力、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的重要载体,规范使用高水平教材是深化教学改革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为加强对教材选用、预订、采购、供应、使用等各项工作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教材选用

1.教材选用原则。教材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党和国家的政策要求,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传播西方错误价值观,不得有危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性别歧视和诋毁党和国家形象等的观点;教材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理论价值或应用价值,符合社会经济发展需求,反映学科发展趋势和生产实践需求,有利于学生学习能力、专业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要优先使用国家级规划教材、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国家及省部级获奖优秀教材、省部级规划教材和学校规划教材;要优先使用近三年来出版的高水平教材。“思政课”教材应按照上级有关要求使用指定教材。凡未列入国家、省及学校规划教材(如由部门推销、自行编写出版和分摊包销的书籍),或其它教材未经审批,不得作为本校教材使用。

2.教材选用程序。公共必修课和学科基础课教材的选订由开课系负责,以教学系或课程组为单位统一选订,专业基础课和专业限选课教材的选订由课程组负责,公共选修课和专业任选课教材的选订由任课老师负责。课程组或任课教师完成教材的初步选订,提交开课单位分管教学领导审核,审核时发现有错订、漏订、重复订的应及时修正,开课单位将审核通过的教材提交教务处。提交后的教材不得因任课教师的调整而更换。

3.选用境外原版教材(含影印、翻印、编译),需按照《广东海洋大学西方原版教材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审批使用手续。

4.教材订购种类。教学时数相同的一门课程原则上只能选购一种教材,可以同时使用教师编写的相应的教辅材料。课程号、课程名、学时、学分相同的课程,选用同一版本教材。

5.自编教材(讲义)和参考资料的使用。在确无各级规划教材选用的情况下,可选用经教务处审批同意编写的校内教材(讲义)及其他参考资料。选用自编教材(讲义)和参考资料须经开课教学单位分管教学领导审核,学校教务处审查批准后方能选用。

6.学校成立教材选用审查委员会,对境外原版教材(含影印、翻印、编译)及公共课、学科基础课等其他相关教材内容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教材坚决不予使用,组织教材使用质量评估制度,使用效果不好的教材不再使用。

7.所有教材的订购信息都须经教务处审查通过后方可预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直接向教材供应商或学生推荐或发售教材。

二、教材预订

1.制订教材预订计划。编制教材预定计划的依据是各专业的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开课学期教学安排、在校生人数、新生招生计划。开课单位按教材选用程序向教务处报送本单位教材预订计划,教务处制订全校教材预订计划。

2.教材预订时间安排。每学年教材的预订分春季、秋季两次进行。每年的6月上旬预订当年秋季学期教材,12月上旬预订翌年春季学期教材。

3.教材订购的数量。

(1)新生教材实行足额预订,课程所属单位根据开课学期教学计划和招生人数一次性订足第一学期所用教材。

(2)公共必修课、学科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限选课等必修课教材,原则上以自然班为单位按足额预订。

(3)公共任修课、专业任选课教材按学生报名人数的半数作为预订额,由学生自愿购买。

(4)预订教材应按人才培养方案和招生计划严格掌握订购数量,原则上一般只订一届学生使用量。

4.教材预订情况的检查。教务处组织各单位核对教材预定信息,防止漏订教材现象发生。

三、教材采购与供应

1.教材采购的方式。教材采购按招标方式确定教材供应单位。

2.教材供应与保障。教务处将教材预订计划交付教材供应单位予以采购教材,督促教材供应单位按计划及时采购供应优质正版教材,并于开学前及时到位,按时发放。

3.教材款结算。教务处教材服务部根据当年教材使用情况,以班为单位与学生做好教材款结算,并反馈结果;教务处教材服务部按学期与教材供应商做好教材款结算工作。

四、对违规预订、采购、使用教材的处罚

1.教务处是学校教材的唯一征订者,负责全校本科教学教材管理及服务。

2.对擅自销售(使用)教材的处罚。对于私自销售教材,不按规定组织选用、预订教材,影响教学,造成教学秩序不稳定的单位和个人,按《广东海洋大学教学事故、教学差错的界定及处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纠纷和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五、自编教材的管理与选用

1.自编教材的界定。自编教材系指未经出版社正式出版,由我校教师编写的在校内使用的教学资料,包括理论课教学使用的讲义、参考资料,实验课教学使用的实验指导书、实习、课程设计所用的指导书等。

2.自编教材编写的审批。已经有正式出版的类似教材,一般不再编写自编教材。如确无正式出版的教材可供选用而教学急需编写校内教材(讲义),须填写《广东海洋大学教师自编教材使用审批表》(可从教务处主页下载),经编者所在单位审批,教务处审核同意。经审核同意使用的自编教材由编者负责编写。书稿撰写完成后,须经学院指定同行专家审稿,并填写《广东海洋大学规划(自编)教材审稿意见书》(可从教务处主页下载)。自编教材印数一般为一届学生使用量,特殊情况最多不能超过三届学生的使用量。已印刷自编教材未使用完毕,不得印刷或采购其他教材(讲义),否则,由相关单位或个人负责承担未使用自编教材(讲义)费用。

3.自编教材的付印。编写者须将自编教材书稿(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和经单位审批的《广东海洋大学自编教材印刷计划表》(可从教务处主页下载)、《广东海洋大学规划(自编)教材审稿意见书》一并于使用前两个月交教务处审核,领导审批。教务处对经过审批同意印刷的书稿组织印刷。编写者负责印刷前的审校工作,修改定稿。

4.自编教材署名与字数要求。自编教材的落款为广东海洋大学,可在适当位置表明编著者,著作权属编著者所有,文责自负。自编教材按每学时4千字以内编写,计发稿酬。

5.自编教材质量要求。自编教材的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反映学科发展和科技进步的最新成果。编写应坚持科学性、先进性、适应性、特色性的原则,体现现代教育理念,符合教学改革的需要。自编教材书稿必须字迹清晰、排列有序、插图规范,内容齐全。编者负责印刷前的审校工作,修改定稿,看清样后,由编者签字付印。凡达不到要求,不予付印。

6.自编教材稿酬。根据教务处出具的书面证明,从教材建设基金中给编者一次性支付稿酬(含主编费、校对费等),以后的重印不再支付稿酬。稿酬的标准如下:

(1)印刷字数按标准A4(正文五号字)每面按1500字计算;

(2)每千字按6元计付稿酬;

(3)打印费每个页码按2元计付;

(4)审稿费每千字2元。

六、公用教材的供应管理

1.公用教材的预订领用。公用教材指教师授课用书和教学管理工作所需用书等。使用人(含教师、实验人员、管理人员等)授课用教材和管理用教材只限于与学生上课所用的相关教材,非当前学生使用的教材,教务处不予订购或发放。根据教学实际需要,使用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预订、领用公用教材的程序与学生教材同步。

2.公用教材的保管。公用教材由各单位指定专人登记造册,妥善保管。

3.购买公用教材所需的经费。购买教材所需经费,从领用单位办公业务经费中开支。

七、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广东海洋大学教材管理办法》(校教务〔2007〕120号)同时废止。

 


 


 广东海洋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5年11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