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文件

〔2015〕14号


关于印发《广东海洋大学内部资料性编印物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现将《广东海洋大学内部资料性编印物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实施。
 

 
 

广东海洋大学

2015年6月3日

 

 

 

 

 

 

广东海洋大学内部资料性编印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内部资料性编印物的管理,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2015年第2号令)的规定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学校内部资料性编印物(以下简称内部资料),是指本校学生自行编印面向本校发送,用于指导工作、学习、交流信息的非卖性单本成册或连续性折页、散页印刷品(含宣传海报、宣传单等)。

内部资料分一次性内部资料和连续性内部资料。

第三条 内部资料的编印,实行审批管理。未经批准,任何学生个人或学生团体不得从事内部资料的编印活动。

第四条 凡在校内从事内部资料编印和发送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二章  内部资料的审批

第五条 申请编印内部资料,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方应为学校或学生工作部门核准的学生团体(含学生党团组织、学生会、学生社团、班级等);

(二)编印目的及发送范围符合本办法第二条规定,编印内容与编印单位(学生团体)的性质和能力相一致;

(三)稿件内容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

(四)拟委托印刷的单位为广东省内出版物印刷企业;

(五)提交编印稿件清样和如实填写《广东海洋大学内部资料编印申请表》。

第六条 申请编印内部资料由学生团体负责人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初审后,按管理权限,送相关学生工作部门(学工部、研工部、校团委等)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党委宣传部审批备案。

第七条 编印内部资料申请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批复,其中所在学院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学生工作部门4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党委宣传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申请材料不齐的,以补齐材料之日起计算)。不予批准的,应说明原因。

第八条 内部资料实行一报一审批制度,即获批准编印的一次性内部资料,在批准时间内一次性使用有效;获批准编印的连续性内部资料有效期为1年,期满须提前15个工作日重新申请核批。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九条 内部资料的编印单位应对所编印的内容和质量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编印单位的直接管理单位(部门)要严格把好编印内容和质量监管。

第十条 内部资料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

(五)宣扬邪教、迷信的;

(六)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宣扬淫秽、赌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危害社会公德或者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

(十)损害学校和广大师生声誉和形象的;

(十一)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第十一条 内部资料必须在封面完整印刷标注“内部资料,免费交流”字样,并在明显位置(封面、封底或版权页)标明编印单位、发送对象、印刷单位、印刷日期、印数等,连续性内部资料还须标明期号。

连续性内部资料不得使用“××报”、“××刊”或“××杂志”、“记者××”、“期刊社”、“杂志社”、“刊号”等字样,不得在内文中以“本报”、“本刊”自称。

第十二条 编印内部资料,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按照批准的名称、开本(开版)、周期印制,不得印制其他内容,一次性内部资料不得一次多期,连续性内部资料不得一期多版;

(二)严格限定在学校内部交流,不得标价、销售或征订发行,不得在公共场所摆放,不得向境外传播;不得将社会公众作为发送对象;

(三)不得以工本费、会员费、版面费、服务费等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刊登广告,不得搞经营性活动;

(四)不得将内部资料承包给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与外单位以“协办”等其他形式进行编印和发送。

第十三条 内部资料必须在广东省内的出版物印刷企业印刷,印刷质量应符合印刷质量标准。

第十四条 内部资料编印单位必须在印刷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向宣传部送交样本。

第十五条 党委宣传部负责内部资料的归口管理和审批(备案),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及各学院负责学生编印内部资料日常监管和指导工作。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党委宣传部责令改正、停止违法行为,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改,取消编印资格等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并由学生工作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教育或纪律处分。

(一)未经批准擅自编印内部资料的;

(二)编印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禁止内容的内部资料的;

(三)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编印、发送内部资料的;

(四)委托广东省外出版物印刷企业或非出版物印刷企业印刷内部资料或未按照核准的项目印制的;

(五)未按照本办法第十四条送交样本的;

(六)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

其中,有本条第(一)项至第(三)项违规违法行为的,对非法编印的内部资料予以收回,责令编印单位做销毁处理;对超越发送范围的责令收回。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各单位(部门)编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按《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令第2号)执行,并在取得广东省核发的《准印证》后,10个工作日内将《准印证》复印件送宣传部备案。

第十八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学校其他文件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党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附件:广东海洋大学内部资料性编印物申请表

 


 广东海洋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5年6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