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控 文 件

 编号 GDOU-T-10-307

  日期 2017.09.10

广东海洋大学文件

招生就业〔2017〕9号


关于印发《广东海洋大学新生保留入学资格
与入学资格复查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现将《广东海洋大学新生保留入学资格与入学资格复查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海洋大学

2017年9月8日

 

 

 

广东海洋大学新生保留入学资格与入学资格复查实施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新生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条件、期限,以及新生入学资格的复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对于患有疾病的新生,经二级及以上医院诊断不适宜在校学习者,由新生本人申请,并经家长签字同意,报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批准后,可保留入学资格1年,因病确需再次延期的,需在期满前1周再次向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申请,原则上保留入学资格年限不超过2年。

新生保留入学资格期满前1周应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校指定医院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条 应征入伍的新生由县级征兵办将《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寄送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经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后,出具《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与《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一并寄送县级征兵办。入伍新生在退役后2年内,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和录取通知书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第四条 除以上应征入伍和患病原因需保留新生入学资格外,学校原则上不批准其他原因的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的申请。

第五条 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由学生处组织各二级学院查阅新生的档案,查看新生的身份与录取通知书、档案等是否一致。校医院负责新生身体健康状况体检,复查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习、生活。复查结果报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

第六条 中歌艺术学院需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对通过校考录取进校的新生的专业水平进行复查(复查办法详见附件1)。对通过广东省美术类统考录取进校的新生,按照广东省的统考科目进行复查。

第七条 体育与休闲学院需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对新生的专业水平进行复查(复查办法详见附件2),考试方法和评分标准见附件3,复查的项目参照考生参加高考的统考项目。

第八条 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按照学校取消学籍的相关管理办法和程序,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按照第二条的规定保留其入学资格。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施,由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

1.艺术类新生入学专业复查方法

2.体育类新生入学专业复查方法

3.体育术科考试方法和评分标准

 

 


 广东海洋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7年9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