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文件 校教务〔2018〕73号 关于公布广东海洋大学2017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关于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校教务〔2017〕2号)的精神与要求,经各专业建设小组初步拟定、学院组织论证、教授委员会初步审定、学校职能部门形式审查、校外专家评审、各专业修改完善、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审议等程序,形成了学分制2017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见附件)。现予以公布,请认真组织实施。
各单位(部门)要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组织教学活动和提供教学保障。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培养方案所设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若确需调整,需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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