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控 文 件

 编号 GDOU-T-10-336

  日期 2019.05.20

广东海洋大学文件

人事〔2019〕21号


关于印发《广东海洋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设置
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广东海洋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业经2019年第12次校长办公会和第四届党委常委会第13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广东海洋大学

  2019年5月19日

 

广东海洋大学工勤技能岗位设置与聘用管理实施办法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我校工勤技能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提高工勤技能人员的操作技能和服务水平,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工勤技能岗位是指在教学、科研和学校日常运行中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第二章 岗位设置

第三条 坚持从学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的需要出发,兼顾工勤技能人员结构现状,合理确定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工勤技能岗位通过工勤人员自然减员,逐步减少岗位。

第四条 学校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4个等级,即二至五级,分别对应学校现行的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各单位(部门)工勤技能岗位数量等由学校工勤技能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委员会根据工作实际统一研究确定后下达。
 

第三章 岗位职责

第五条 基本职责

(一)技术工二级岗位职责

1.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全面掌握本工种及与之相关的业务知识、操作技能和工作流程,带领相关人员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负责大型或高精尖设备的安装、调试、操作、维修和保养等方面的工作;

3.利用独特技术、技能积极参与所在单位(部门)的技术管理工作,并提出合理化的技术改进意见,解决本工种岗位出现的重大操作技术问题和工作难题;

4.在工作中发挥技术特长,传授技术,并指导、带领下一级岗位技术工进行技术攻关和技术革新;

5.在聘期内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系统地总结出若干相关的实践经验,并积极负责下一级岗位技术工的业务指导和技能培训工作,提高其业务水平;

6.完成本岗位聘期考核目标任务。

(二)技术工三级、四级岗位职责

1.熟悉本岗位有关程序,自觉遵守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运用技术、技能,熟练地进行各类操作,独立完成本岗位的各项工作任务;

2.充分发挥技术骨干作用,参与解决本工种岗位的操作技术难题;

3.负责下一级岗位技术工的业务指导和技能培训工作;

4.完成本岗位聘期考核目标任务。

(三)技术工五级岗位职责

1.自觉遵守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熟练进行本工种基本技能操作,独立完成本岗位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

2.参与解决本工种的各项技术难题;

3.完成本岗位聘期考核目标任务。

(四)普通工岗位职责

1.加强业务学习,自觉遵守操作规程和工作规范;

2.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独立完成本岗位要求的各项工作任务;

3.完成本岗位聘期考核目标任务。

第六条 具体职责

各类各级工勤技能岗位的具体岗位职责,由各用人单位(部门)根据具体岗位的工作性质、特点和任务要求详细制定,并在岗位说明书中予以明确。
 

第四章 岗位条件

第七条 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职业道德;

(二)取得相关的技术等级资格与申报应聘岗位工种一致;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行业准入资格、专业水平和实践技能。

第八条 聘用条件

(一)技术工二级岗位聘用条件

1.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通过广东省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2.能够全面掌握本工种及与之相关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具有一定的现场设计、分析和解决工作难题的能力,能完成本工种及与之相关的各项工作任务;

3.近4年来未出现工作责任事故,工作业绩、成果突出,并获得过与本岗位工作相应的荣誉或奖励。

(二)技术工三级、四级岗位聘用条件

1.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广东省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评;

2.能够全面掌握本工种的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完成本工种各项工作任务,参与解决本工种岗位的关键性技术难题。

(三)技术工五级岗位聘用条件

1.学徒(培训)期满,或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广东省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初级工技术等级考评;

2.能够熟悉本职工作,独立完成本工种各项工作任务。

(四)普通工岗位聘用条件

1.未取得技术工等级资格的其他工勤技能人员;

2.具备独立完成本工种各项工作任务的能力。
 

第五章 岗位聘用

第九条 各单位(部门)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部门)工勤技能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实施的具体工作,根据本单位(部门)具体岗位性质、特点编制岗位说明书,并在岗位说明书中明确规定相应的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聘用条件。

第十条 聘用程序参见《广东海洋大学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学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凡学校之前发布的管理规章与本办法不相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东海洋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9年5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