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文件

〔2019〕47号


关于给予官源清同志政务处分的决定

 

官源清,男,汉族,1966年10月出生,广东雷州人,大学本科文化,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89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9年7月至2008年5月,在湛江农业专科学校(现广东海洋大学)毕业留校工作,历任校党委办秘书、校膳食科副科长、武装部、保卫处综合科副科长、科长;2008年5月至2019年1月,任广东海洋大学武装部、保卫处党支部书记、武装部副部长、保卫处副处长;2019年1月至2019年3月,任广东海洋大学武装部、保卫处党支部书记、后勤管理处、基建处副处长;2019年3月至今,任广东海洋大学后勤管理处、基建处副处长。

现查明,官源清的违纪事实如下:

官源清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好处费4.8万元。

2006年至2016年期间,广东海洋大学每年均在9月底、10月初组织入学新生进行军训,该项工作由学校武装部负责。2006至2016年,广东海洋大学新生军训服供应商多次由广州君慧服装有限公司中标。

2008年5月,官源清被提拔为学校武装部副部长,分管新生军训等工作。2009年至2015年间,广州君慧服装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尹某为了在广东海洋大学销售新生军训服方面得到官源清的支持和关照,在每年新生军训结束后,送给官源清好处费。官源清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尹某好处费共计4.8万元,全部用于个人生活开支。

官源清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好处费,其行为已构成违纪。官源清在组织核实、立案审查调查过程中,能够配合核实审查调查工作,如实交代问题,主动退缴违纪所得,具有从轻情节。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和中共广东省纪委广东省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的建议及学校党委的意见,经2019年10月9日学校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官源清降低一个岗位等级处分,行政岗位等级从六级降到七级。

本决定自2019年10月9日起生效,处分影响期自2019年10月9日起至2021年10月8日止。如不服本决定的,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学校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申诉。

 

 

 
 

广东海洋大学

2019年10月1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发至:

各单位、部门,官源清本人。

 存:

官源清本人档案。


抄送:

中共广东省纪委广东省监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中共湛江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东海洋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9年10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