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海洋大学文件

〔2019〕68 号


关于我校开展 “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及编制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十四五”时期(2021-2025年)是我校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总体部署,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海洋大学”的关键时期。为集思广益、凝聚共识,进一步提高学校“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前瞻性、战略性、科学性和实用性,根据《广东省“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粤办函〔2019〕330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广东省“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9〕97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及编制工作的通知》的部署,现就我校开展“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及编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前期研究及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科学分析“十四五”时期我校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机遇和新挑战,厘清改革思路,明确重点任务,坚持教育新发展理念,推动我校高质量发展,创新有效举措,科学编制体现时代要求、符合海大校情、适应教育规律的高水平规划

二、前期研究及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

(一)立足当前,谋划长远

着眼新时代自身发展迫切需要,科学谋划、系统实施,做出制度安排,明确推进措施。

(二)科学定位,注重衔接

要准确把握我校发展的新特征,注重与《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广东省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广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 2010—2020 年)》和即将出台的《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广东省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广东省教育现代化 2035》《加快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实施方案(2019-2022)》等文件衔接和统一,注重与当前重要工作衔接和统一。

(三)重点突破,统筹推进

各相关单位、部门务必以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为引领,回应新时代人民群众美好生活向往和优质教育需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聚焦引领性的重大项目、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统筹推进我校各项改革举措,强化我校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激发我校强大内生动力,推动我校“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海洋大学建设”。

三、规划体系的主要内容

建立和完善以总体规划为统领,以专项规划为支撑,以学院规划为实施着力点的“两级两类”(校级规划和院级规划,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十四五”时期我校事业发展规划体系。

(一)学校总体规划

从战略发展层面对接国家、广东省及地方的战略需求,分析高等教育发展趋势,评估我校当前发展成就和不足,识别未来发展优势和劣势,统筹研究我校核心事业发展,提出“十四五”总体规划的发展愿景、战略目标、主要建设任务、重点改革任务等事项,为专项规划和学院规划提供指导和引领。

(二)重大专项规划

从提升我校核心竞争力角度出发,在党建思政、学科与专业建设、人才培养、科技创新与社会服务、师资队伍建设、国际交流与国际化办学、校园文化、校园基础设施建设、智慧校园建设、继续教育发展等领域提出发展目标和思路,指导我校专项事业发展。

(三)学院规划

围绕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主题,分析各学院发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各学院“十四五”发展目标和思路。以加快学院学科水平提升为目标,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国际化办学等方面提出重点内容和实现路径,指导各学院事业发展。

四、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重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小组、学院规划编制工作小组。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学校“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的总体安排,密切配合并积极参与,做好提供相关规划的深入调研和信息与资料等工作。

(一)学校深入调研和信息与资料编制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我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前期研究和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论证和协调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曹俊明、潘新祥

副组长:彭权群、林晓敏、刘东超、高秀梅、谭北平、宁凌、林宇

组 员: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发展规划处,负责规划编制过程中的具体事宜。

(二)重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小组

成立以分管校领导为组长、各专项规划编制牵头单位负责统稿、各参编单位共同参与的重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小组,具体负责专项规划的前期研究和规划编制起草工作。各单位(部门)负责人要根据学校的总体安排,密切配合并积极参与,安排专人负责提供相关信息与资料,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三)学院规划编制工作小组

各学院成立以党政主要领导为负责人的规划编制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前期研究和编制本学院的“十四五”规划,并参与学校总体规划及各相关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各学院需指定1名起草规划的主要执笔人为学院联络人,负责与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联系和沟通工作。

五、编制的时间、程序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9年9月—11月)

1.学习文件。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学习国家、省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十四五”规划的文件,为我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做好前期准备。

2.编制工作方案。按照上级有关“十四五”规划的文件要求,由发展规划处组织编制和实施我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前期研究及编制工作方案。

(二)前期研究阶段(2019年12月-2020年2月)

1.开展前期研究。各单位、部门在分管校领导的指导下,依据附件1的安排,科学把握“十四五”期间学校发展面临的新趋势、新变化、新要求,聚焦学校发展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前期研究工作,摸清现状、发现问题、分析成因、把准需求、对标对表,明确思路,确定可量化、可评估的目标,提出有针对性、有操作性的相应举措,形成具有前瞻性和科学性的专题研究成果,为“十四五”规划编制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

2.确定重大项目或重大创新任务。各单位、部门在前期研究的基础上凝练出一批体现战略性、综合性和前瞻性的重大项目或重大创新任务。

3.提交前期研究成果。各单位、部门于2020年2月20日前将前期专题研究报告和需要列入广东省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学校“十四五”总体规划的重大项目或重大创新任务报发展规划处。发展规划处于2020年3月1日前向省教育厅提交我校的“十四五”规划前期专题研究报告和重大项目或重大创新任务。

(三)规划初稿编制阶段(2020年3月-2020年6月)

1.形成初稿。各单位、部门在前期研究报告的基础上,编制各专项规划初稿及各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初稿。

2.按时上报。各单位、部门于2020年5月20日前将各专项规划初稿及学院事业发展规划初稿提交发展规划处。发展规划处于2020年6月15日前组织完成《广东海洋大学“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初稿编制并提交学校审议,于2020年6月30日前向省教育厅提交《广东海洋大学“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初稿。

(四)规划完成阶段(2020年7月-2021年6月)

1.研究修改。各单位、部门2020年9月前完成对初稿的研究修改工作。

2.规划衔接。2020年10月至12月底,结合上级有关规划纲要对规划稿进行修改,并广泛征求意见。

3.形成送审稿。2021年3月底前形成送审稿,通过校内审核程序。

4.规划上报。2021年5月底前将我校的“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定稿上报省教育厅。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统筹力量、形成合力,高质量完成“十四五”规划的前期研究及编制工作任务。

(二)明确责任分工。发展规划处负责统筹推进全校“十四五”规划的前期研究及编制工作,各牵头单位和配合部门完成各自负责的专项规划或学院规划,规划编制的任务分工及工作要求见附件。请各单位、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发展规划处(湖光校区行政楼402B),纸质版材料须经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电子版发至gdoufzghc@163.com。

发展规划处联系人:李文晶;联系电话:2383232、13828290129。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和编制分工安排表

2.广东海洋大学“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和编制工作联络员统计表

3.广东海洋大学“十四五”规划前期研究成果参考提纲

4.广东海洋大学“十四五”规划参考提纲及编制要求

5.“十四五”规划文本格式
 

 

 
 

广东海洋大学

2019年12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广东海洋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9年12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