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东海洋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广海大纪〔20201

 

关于二级纪检组织向学校纪委报告2019年度工作情况的通知

 

各二级纪委(纪检小组):

为了全面掌握学校二级纪检组织履行监督责任情况,确保监督责任真正延伸和落实到基层一线,根据《广东海洋大学二级党的纪律检查组织工作办法(试行)》(广海大党〔2015〕68号)、《关于全面落实二级纪检组织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试行)》(广海大纪〔2019〕8号)、《二级纪检组织工作职责清单》(广海大纪〔2018〕3号)、《广东海洋大学二级纪委书记(纪检小组组长)职责清单》和《广东海洋大学二级纪委(纪检小组)委员职责清单》等文件规定,现将做好二级纪检组织向学校纪委报告2019年度工作情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告内容

1.强化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包括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讲话精神、党的重大决策部署等情况。

2.督促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协助同级党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提醒、督促同级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督促同级党组织开展谈话提醒情况;向同级党委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和建议情况。

3.开展纪律监督情况。包括监督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学校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在本单位(部门)的贯彻执行情况;对本单位(部门)的招生考试、选人用人、设备物资采购、科研经费、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评先评优等工作的监督情况。

4.开展作风监督情况。包括监督本单位(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情况;紧盯本单位(部门)“四风”突出问题并督促整改情况;监督本单位(部门)各级干部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兼职兼薪、因公因私出国(境)等情况;协助本单位(部门)认真解决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情况。

5.组织信访核查情况。包括公布信访渠道,认真受理对本单位(部门)的投诉举报并在学校纪委的指导下组织开展核查情况;重大信访、问题线索及时向学校纪委和同级党委报告情况;协助学校纪委核查本单位(部门)纪检监察信访、问题线索情况;向学校纪委反映群众对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情况。

6.推进制度建设情况。协助同级党委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情况。

7.强化纪律教育情况。包括协助同级党委经常对本单位(部门)党员干部进行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对党员干部在作风和纪律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在适当范围通报本单位(部门)的违规违纪行为特别是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利用警示教育片、学校或本单位(部门)发生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情况。

8.健全工作机制情况。是否建立二级纪委(纪检小组)工作会议制度、政治和业务学习制度。

9.二级纪委(纪检小组)工作会议记录是否完整、规范,是否安排专人负责。

10.工作不足之处和改进措施。

二、工作要求

1.各二级纪委(纪检小组)务必高度重视,本着实事求是、严肃负责的态度,认真梳理、全面总结2019年的工作情况,讲清楚具体的做法,突出工作成效和亮点。

2.二级纪委(纪检小组)负责人要亲自负责、亲自把关,确保工作报告质量。

3.报告统一命名为:XXXX纪委(纪检小组)2019年度工作报告。

4.学校纪委办监察处将根据日常监督、信访核查、监督执纪专项检查等情况,认真审核相关报告并评议等次。如发现报告内容失实的,严肃责任追究。

三、报送时间

各二级纪委(纪检小组)撰写好报告,经纪检组织负责人签字并盖党组织公章后,于1月13日前报送纪委办监察处党风廉政建设科(行政楼401室)。

联系人:张德涛;联系电话:2383145。
 

 

 

 
 

  中共广东海洋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