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营造清朗、健康的网络空间,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及《广东海洋大学互联网工作群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要求,结合近期省内个别高校以及校内个别学生组织出现的群组管理问题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各类互联网工作群组的规范管理通知如下。
一、加强运行管理
1.明确群组职责。互联网工作群组仅限于一定范围内的工作联系、事项研讨、业务学习等工作用途。群组名称需体现主管主办单位和工作功能。倡导使用企业微信群建立工作群组。
2.落实属地管理。按照“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原则,工作群组主管主办单位及所属党组织负责做好监督管理。
3.指定专人管理。各单位(部门)党组织负责人是本单位工作群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需指派专人担任工作群管理员(群主),负责工作群的日常管理与使用,群管理员(群主)为工作群的直接责任人。教职工工作群群主需由本单位政治觉悟高、责任心强且在编在岗教职工担任,学生工作群群主需由政治觉悟高、责任心强且在校的优秀学生担任。
4.实行实名准入和退出制度。各网络工作群实行严审入群制度,对入群人员身份信息进行审核把关,落实群成员实名制。对于工作职务变动、离岗、毕业、不需要或不适合参群的人员,群组管理员应及时将其移出群组。坚决杜绝群二维码随意开放扫码即入的情况发生。
5.及时清理失效群组。对于因工作结束,不再需要的互联网工作群,群组管理员应在3个工作日内主动解散。对于长期未使用或使用频率过低的“僵尸群”,应及时注销或解散。
二、规范信息发布
1.工作群应当坚持正确导向,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维护良好网络生态。
2.严格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发布相关规定,禁止发布与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相抵触的言论。
3.坚持“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原则,禁止发布包含涉密文件标题、发文字号、主要内容、传达落实情况等内容的文字、图片资料,禁止发布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禁止讨论相关敏感话题。
4.工作群内成员交流须坚持理性表达、文明互动,禁止发布未经公开报道、未经证实的信息,禁止发布骚扰、广告信息,禁止传播低俗庸俗媚俗、暴力恐怖等有害信息、违法信息。
三、落实监管处置
1.校内各单位部门要切实加强工作群监管的组织协调,摸清本单位的群组数量、相关负责人及群组用途,及时解散已经停止使用和重复存在的群组。
2.群组管理员和群组成员有义务有责任对不当言论坚决抵制、迅速处置,对传播未经证实或许可的信息及时制止,并及时向群组主管主办单位负责人报告,不得擅自对外转发相关不良信息,以免扩大影响范围。
3.对管理不严、放任造谣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将依纪依规追究责任。
四、做好备案审批
1.各二级单位下属机构组建的工作群组由各单位实行日常动态管理,在本单位进行备案;各单位需在每年9月底向党委宣传部备案本单位工作群组情况。
2.请各单位部门于11月4日前,将本单位主管主办在用的工作群组(含二级单位及其下属机构组建的所有工作群组)进行统一备案登记。备案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xcb@gdou.edu.cn,盖章纸质版提交至党委宣传部宣传舆论科(行政楼516)。
联系人:梁缘、纪苏芸,联系电话:0759-2383402
附件:广东海洋大学互联网工作群组备案登记表
党委办公室
2023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