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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文件

校〔2022〕26号
关于印发《广东海洋大学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前期准备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广东海洋大学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前期准备工作方案》业经2022年第13次校长办公会和学校第四届党委常委会第178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广东海洋大学

                                2022年4月27日


广东海洋大学新一轮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前期准备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教督〔2021〕1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准备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汕头大学等高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情况检查结果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经研究,我校申请审核评估时间为2023年11月(具体时间由省教育厅统筹确定),评估类型为“第二类第二种”(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主要方向的普通本科高校接受审核评估)。为做好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简称新一轮审核评估)前期准备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教育为人民服务、为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决破除“五唯”顽瘴痼疾,扭转不科学教育评价导向,确保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构建自觉、自省、自律、自查、自纠的质量文化,建立健全特色鲜明的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实现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曹俊明、潘新祥

常务副组长:宁凌

副组长:彭权群、林晓敏、刘东超、高秀梅、谭北平、邓逢光、林宇

成员:各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各二级学院院长

主要职责:

1.领导全校审核评估整改与前期建设工作,研究部署和协调全校评估相关工作。

2.研究决定整改与前期建设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3.审定上一轮审核评估整改情况总结报告等相关材料。

(二)整改总结及前期建设工作专班(审核评估工作专班)

主任:宁凌

常务副主任:黄晋

副主任:王明对、尹喜、林年冬、严谨、鲁义善、肖文辉、陈成、陈进军、颜云榕、张光亚、韩卫国、刘金明、杨原志

成员:吴汉华、乔玉香、曾令梅、刘靖、杨福光、朱伟雄、李文晶、左利华、温晓云、杨莉、吴勇、卿竹君、龙学敏、黄善、杨少闻、王陈文、陈柏桃

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协调各部门、各学院开展相关工作。

2.制订相关工作方案,明确整改和前期建设工作要求。

3.汇总、整理上一轮审核评估整改情况总结报告。

4.待省教育厅关于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方案出台后,制订学校新一轮审核评估工作方案。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任务

(一)上一轮审核评估整改情况总结

1.各单位(部门)自查,提交整改总结材料

按照《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任务台账》(附件1),请各相关单位(部门)对照“专家意见和问题”“整改内容与措施”,结合整改前后核心数据对比情况(附件3),对本单位(部门)上一轮审核评估整改情况进行自查,全面梳理总结上一轮审核评估结束以来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整改期间所开展的创造性工作、整改成效、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及下一步改进措施,形成本单位(部门)审核评估整改工作总结说明(模板见附件2)。

整改总结材料,要实事求是,不讲空话、套话,用典型案例和数据描述(有量化要求的整改问题要用数据回应,必要时用数据表格形式)。核心数据整改卓有成效的,要描述具体措施;核心数据整改不到位的,要分析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后续整改计划,以确保能在新一轮审核评估建设期间取得一定成效。对应“审核要素”编制支撑材料目录清单,同时整理归档相关支撑材料备查。各单位(部门)须于5月13日前,将整改总结说明的电子版和同版纸质材料(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报送对应的牵头部门和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2.牵头部门整理汇总,形成分项目整改情况说明

各牵头部门按照《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任务台账》(附件1),对收集到的总结材料进行梳理、汇总,编制所牵头负责的相应部分的分项目的整改情况说明(模板见附件2)。

各牵头部门要认真研究所负责部分的“审核要素”内涵,对问题查摆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实的,可要求相应单位(部门)重新提供总结材料。各牵头部门须于6月13日前,将所负责部分的各分项目整改情况说明的电子版和同版纸质材料(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提交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3.审核评估工作专班审查,撰写学校总体整改情况说明

工作专班对各单位(部门)的整改总结材料进行审查,在各牵头部门汇总形成的各分项目整改情况说明的基础上,撰写学校《上一轮审核评估整改情况说明》。

4.落实审核评估整改责任,加强各单位(部门)沟通协作

各单位(部门)主要领导为相关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因部门职能调整而相应调整分工的整改任务,原整改任务承担部门须积极配合现整改任务承担部门完成相应整改工作总结。各单位(部门)须指定1名工作联系人,负责材料收集整理与汇总报送等工作,于4月29日前将《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总结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附件4)报送到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二)新一轮审核评估前期建设

1.加强党的领导,深入开展学习和宣传

学校党委加强领导,学校组织部牵头,检查督促各单位(部门)党政领导,结合基层党建工作,宣传、动员广大党员、干部、教师立足岗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落实“以本为本”“四个回归”,强化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以评估理念引领改革、以评估举措落实改革、以评估标准检验改革,实现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各相关单位(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育部关于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意见》《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广东省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广东省教育现代化2035》、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等,结合学校教学工作实际,深刻领会教育部新一轮审核评估相关文件精神和内涵。召开专门工作会议总结上一轮评估整改成教,研究部署新一轮审核评估评建任务。

2.明确时效,对标对表开展建设

各单位(部门)要对照《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前期建设任务表》(第二类第二种)(附件5),准确理解和把握评估方案的内涵,对照评估指标,对人才培养目标定位、资源条件、培养过程、学生发展、教学成效等进行全面诊断,明确各项评建任务和工作时效,将审核评估工作与日常教学工作相结合,深入开展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建设和教学管理工作,狠抓师资建设和教学条件改善,确保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教学核心地位,切实做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实现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国际视野、民族精神、社会责任、科学精神和人文素养、创新意识和专业能力,理论基础扎实、实践能力强的应用创新型人才。

3.加强督查督办,推动工作落实

各单位(部门)要根据迎评需要,将亟需建立健全的制度、建设完善的事项和需要统筹解决的问题,列入年度工作要点,将需要及早谋划、及早建设、及早完善的建设任形成清单(建设任务不求全面,但要突出亟需性),于5月13日前报送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编制前期建设任务台账,报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按台账开展督办。建设成效作为部门和人员考核依据。

四、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新一轮审核评估建设办公室成立之前,整改及前期建设工作专班成员所在单位(部门)须从学校大局出发,合理调配专班成员工作任务,确保专班成员有一定的时间投入到审核评估的准备工作中。

(二)为便于开展工作联系,传输和保存文件,设立工作QQ群,QQ群号:580438694。材料报送联系人:王陈文;电话:2396102;邮箱:wangcw@gdou.edu.cn;地点:行政楼513室。


附件:1.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任务台账

      2.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整改报告模板

      3.审核评估与评估整改后学校核心数据列表

      4.整改总结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5.新一轮审核评估前期建设任务台账(第二类第二种)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2年4月27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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