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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文件

校〔2022〕11号
关于立项建设阳江校区2023年度条件改善项目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经学校2022年第42次校长办公会和第四届党委常委会第200次会议审议通过,阳江校区三年中期规划项目库(2023-2025),决定立项建设“嘉禾食苑升级改造”等2023年度条件改善项目。现将2023年度“条件改善”项目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理责任

各项目归口管理单位、承担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的组织管理,及时协调和督促项目组按进度计划完成目标任务。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的总体进度,要科学制定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及时落实好项目建设工作,要统筹安排好所负责项目的经费使用与管理,全面负责项目的具体管理和绩效责任。

二、资金要求

资金使用须严格执行学校资金管理办法和校区资金审批办法等有关规定。各相关单位(部门)和项目负责人要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不得擅自改变项目内容的用途和资金范围。项目建设期为1年,应在年度内使用完毕,年度内经费不能如期执行,应及时申请退回学校统筹安排。

三、绩效考核

各单位(部门)应对本部门管理的条件改善项目的预算执行、绩效目标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重点关注资金支出、任务完成进程、目标实现等动态情况,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实现预期绩效目标。


附件:阳江校区2023年度条件改善项目




                             广东海洋大学

                             2023年3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3年3月21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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