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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文件

校〔2023〕18号
关于遴选新一届本科教学督导员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第六届本科教学督导员的聘任将于今年7月期满,为贯彻落实党中央《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不断完善学校管理和教育评价体系,更好地适应新时代高质量本科教育教学的新要求,根据《广东海洋大学本科教学督导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建立一支高水平的本科教学督导队伍,对日常教学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以保障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推进学校教育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学校决定面向全校遴选第七届本科教学督导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校非现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在职或退休教师。

二、遴选条件

(一)思想政治

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德树人,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治学严谨,责任心强,公道正派,实事求是,乐于奉献,有较高的群众威望。

(二)能力水平

熟悉教育教学政策文件,掌握高等教育教学规律;了解最新科技发展对教学的影响,了解本科生的学习方式;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热心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具有良好的观察力、分析归纳能力;具有较高的教学质量评价与质量监测诊断指导能力;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人格魅力。

(三)身心健康

有健康的身体和心理素质,有从事督导工作的充裕时间,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

(四)资历经历

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包括教学管理工作)15年以上,教学效果好,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应职称。曾经有教学管理岗位工作经历的教师、专业负责人、课程组(教研室)负责人、各级“教学名师”、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师德标兵、教学竞赛和教学成果获奖者优先。

(五)负面清单

近三年未受到教学事故或党政纪律处分等。

三、遴选程序

(一)推荐

各学院积极宣传、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在职和退休教师申请,并填写《广东海洋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员推荐审批表》(附件1),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按本学院专任教师编制总数的5%左右向学校推荐。

(二)审核

督导组办公室(设在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受理、审核相关材料和申请程序,按学科类别平衡调整后报分管校领导。

(三)聘任

经分管校领导审批同意后予以聘任,聘期3年。

四、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于2023年5月10日前将《广东海洋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员推荐审批表》(附件1)和《广东海洋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员推荐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教育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行政楼514A室),同时发送电子文档材料至pgzx@gdou.edu.cn。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2383332。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员推荐审批表

      2.广东海洋大学本科教学督导员推荐汇总表




                               广东海洋大学

                               2023年4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3年4月14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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