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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文件

校〔2023〕52号
关于印发《广东海洋大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广东海洋大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实施方案》业经2023年第22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广东海洋大学

                              2023年9月2日


广东海洋大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质量文化建设为目标,不断完善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以《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等为指南,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牢固树立本科教育教学质量观,将质量意识内化为全校师生共同的价值追求和行动指南,推进形成校本特色的质量文化。

二、主要原则

(一)树立质量意识

围绕本科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聚焦“五个度”,以学生增值发展作为衡量教学质量的主要标准,将学生和用人单位满意度作为质量评价的重要依据。

(二)强化质量标准

强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指标、各类专业认证标准、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标准等在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建设中的运用。

(三)完善保障体系

建立符合全面质量管理理念的,基于学校、学院、专业三层面的“七系统、两中心、五评价”质保体系,建立“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关键点监控清单”(简称质量关键点清单),通过对质量关键点的检查,确保人才培养的方向正确、目标达成。

(四)实施双循环保障

针对不同的教育教学环节,构建多主体参与、多部门协同、执行与监督分离、持续改进的质量关键点“小循环”,以质量关键点“小循环”的达成,保障学校质保体系“大循环”的实现。

(五)创新管理模式

运用学校成熟的船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的管理模式,从学校本科教学督导员、船培体系内审员中遴选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质量管理员(简称教育质量员),组织教育质量员定期开展质量检查。

(六)实施多维评价

综合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深度挖掘常态监测数据,以定性定量分析相结合,提高评价的科学性、专业性、客观性。努力改进结果评价,强化过程评价,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

三、总体分类

学校建立对应“学校—学院—专业”三个层面的“七系统、两中心、五评价”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简称质保体系),对本科教育教学进行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的质量管理。

(一)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工程,由目标决策、组织保障、质量标准、资源配置、教学运行、监控评价、反馈改进等7个系统组成。如图1。

             图1 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七系统”体系运行示意图

1.目标决策系统。该系统是质量保障的根本,其职能是确定学校的办学指导思想和办学定位、人才培养总目标,研究和制定发展规划及相应政策,确定学校专业设置,保证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吸收内外部信息,并保持持续改进。

学校各职能部门和教辅后勤单位立足部门职能,牢固树立人才培养的中心地位、教学质量的首要地位、教学投入的优先地位、教学改革的核心地位,认真组织实施学校关于保障和提高本科教育教学质量的决策。

各学院根据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等要求,在分析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和行业发展的基础上,结合各专业实际,制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并组织落实。

2.组织保障系统。该系统是质量保障的组织基础,由决策机构、执行机构、保障机构和监测评价机构组成。各机构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密切联系、彼此协调,维护教学及管理工作良好运行。

(1)决策机构。学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是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领导决策机构。校党委书记、校长是教育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副校长负责本科教学日常决策。学校学术委员会及下设专门委员会主要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一些重大问题行使指导、审议、评价和咨询等职能。

(2)执行机构。执行机构主要负责本科教育教学日常运行及管理工作。主要由教务部、学生工作部(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国际交流合作部、创新创业学院、校团委等职能部门和各学院组成。

在基层党组织和行政领导下,各学院书记、院长为本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各学术分委员会对学院教学工作中一些重要问题行使指导、审议、评价、咨询等职能。分管教学副院长负责本学院日常教学管理、决策。教务员负责日常教学运行管理工作。各基层教学组织负责所承担课程的建设、教研改革、教材建设、实践教学等,并负责组织教研活动,落实教学任务,开展质量评价与分析,督促教师持续改进教育教学质量等。

(3)保障机构。保障机构主要负责师资队伍、教学经费、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校园网、实验室、社会资源等的配备和管理。主要由人力资源部(教师发展中心)、财务部、资产设备管理部、后勤保障部、图书馆、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职能部门(教辅后勤单位)组成。

(4)监测评价机构。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主要行使对教育教学工作的质量监测、评价、反馈等职能。教务部主要行使对教学运行情况的监测职能。教学指导委员会、校院两级本科教学督导员、教学副院长、教务员等对教学质量进行监控、检查、评价和指导。学代会、学生会、各班级班委、教学信息员等学生组织协助对教学质量进行监测。

3.质量标准系统。质量标准是质量保障的前提,是教育教学运行、监控评价的基本依据。包括专业质量标准、课程质量标准、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学生学业质量标准和人才培养规章制度等。

各部门应立足本部门职能,履行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职能,科学设置质量关键点,细化质量要求,健全相关制度。

(1)专业质量标准。针对人才培养过程中各环节制定的质量要求,以人才培养方案作为载体和执行依据。

(2)课程质量标准。对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核方式等进行规范,以课程教学大纲作为载体和执行依据。

(3)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对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要求、测评、改进进行规范,以发布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为载体。

(4)学生学业质量标准。对学生的学习状态、过程与结论加以规范与规定,以学业考核、综合测评、评优评先等为载体。

(5)人才培养规章制度。对教育教学管理加以规定与要求,通过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工作,保证制度文件的持续更新。

4.资源配置系统。该系统是质量保障的支撑,其职能是坚持教学资源首先在本科配置,通过落实人财物等保障条件,为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支撑。

(1)师资队伍。落实师资队伍发展规划,确保师资队伍的规模、结构和水平能满足人才培养的要求。

(2)教学经费。根据学校财力优先保障教学经费投入,科学规划、论证教学经费的分配和使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3)教育教学条件。确保教室、实验室、计算机房、语音室、体育设施、艺术场馆、实习实训基地、图书馆及图书资料等能够满足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并能正常使用。

(4)信息化条件。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构建信息化校园,实现教务管理、学生管理、教学资源管理、教学质量管理的优化和整合,提高管理效率,为师生教学活动提供智慧环境和服务。

5.教学运行系统。该系统是质保体系的核心,其职能是执行各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落实各项决策任务和质量反馈信息,协调教育教学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监控评价系统提供数据源等。

(1)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学校提出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的指导性意见及审核程序,学院根据学校的指导意见组织制定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教学大纲。

(2)招生工作。学校根据上级下达的招生指标和学校发展规划,科学制定招生计划,各学院组织招生与宣传工作。招生负责部门按年度进行招生计划执行情况分析和生源质量分析。

(3)教学建设与管理。学校制定包括日常教学管理、学籍管理、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制度和规定,适时开展教学评估和教学检查。各学院执行教学管理制度和规定,落实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安排等具体工作,注重促进产业行业、学科科研资源向教学资源转化。

(4)课程教学。学校选派具备高校教学资格的人员担任课程教师。教师有效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体现以“学为中心、教为主导”,注重课堂互动与过程性评价,注重因材施教。

(5)教学改革与研究。围绕课程体系、教学内容、课程思政、教学方法和手段、考试方法、质量保障等方面加强教学改革与研究。严格项目管理,注重项目成效。

(6)思想政治教育。持续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学生管理队伍建设,注重思政课程和课程思政教育,切实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

(7)体育、美育与劳动教育。学校将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促进五育教育落实,加强五育教育融合。推进大学体育课程改革,重视课外体育活动的组织,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提高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强化劳动教育,依托课程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培养劳动意识和劳动能力。

(8)创新创业教育。完善创新创业课程体系,面向全体学生开设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搭建创新创业实验基地和实践平台,提供扶持政策,为学生创新创业活动提供支持。

(9)第二课堂教育。通过社团活动、课外科技文化活动、社会调查、社会实践、开设讲座等形式,促进第二课堂对第一课堂的补充和支撑作用。

(10)学风建设。推进课堂教学改革,促进学生主动学习。以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班级建设、社团建设、考风建设、环境建设等为主要内容,引导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

(11)学生支持与服务。发挥学生学业支持中心职能,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学生指导。强化队伍建设,保证辅导员、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就业指导教师和就业工作人员配备。开展奖勤免助贷等各种济困育人工作。健全心理咨询服务体系,完善心理育人。开展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开拓就业市场,组织各类校园招聘和宣讲活动。

(12)具有国际视野人才培养。学校与国(境)外大学开展合作交流、合作办学等,推进与国(境)外高校间的学术交流、学生互换、课程互换、学分互认等。支持鼓励学生赴国(境)外高水平大学或国际组织学习深造。

(13)课程考核与成绩。学校鼓励教师进行考核方式改革,实施过程考核与终结考核相结合,并加大过程考核力度。严格试卷命题、批阅、考核、归档的管理。规范违纪作弊处理程序,及时处理违纪作弊行为。教师认真做好试卷分析和学生成绩分析,查找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持续改进教学。

(14)毕业资格与学位授予资格。实施学分制管理,完善提前毕业、结业和肄业的处理程序。规范毕业资格和学位授予资格审核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和公开。

6.监控评价系统。监控评价是质量保障的关键,该系统职能是根据教学规章制度、教学质量标准,对各环节教学质量进行监督、控制和评价。

(1)质量监控机制。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负责组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检查、内外部评估、专业认证、本科听课、本科教学状态数据采集、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发等工作;教务部负责组织日常教学检查和监督各学院执行教学管理规定情况;学院是本单位教学质量监控的主体,负责及时监控本学院在专业建设、教学管理、教学过程等方面的问题,及时反馈和解决。

(2)听课制度。学校各级领导、本科教学督导、教师之间按照听课制度要求,深入课堂,及时了解教学状况,发现和解决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改进。

(3)教学检查制度。由专项教学检查和日常教学检查组成,专项教学检查以集中方式进行,包括学期初、学期中、学期末等定期检查以及学校因工作需要组织开展的其他专项检查。日常教学检查以学院自查、教务部抽查方式进行。

(4)教学督导制度。加强校院教学督导队伍建设,定期召开教学督导工作会议,有计划地开展督教、督学、督管活动,逐步实现督导听课全覆盖。

(5)学生信息员制度。加强学生教学信息员队伍建设,定期反馈有关教师教学、学生学习、教学管理、教学条件的意见或建议。

(6)质量预警机制。实施专业预警和动态调整,对不符合学校定位、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专业培养能力弱的专业及时进行调整。实施学生学业预警,加强学生学业过程管理。

(7)质量信息采集。不断丰富信息来源渠道和采集手段,有效汇聚包括生源质量、学籍成绩、就业质量、各类听课、学生反馈、座谈会意见、调研论证、外部评价等质量信息。落实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年度采集制度,把握教学基本状态。

(8)外部评价。主要有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本科教育教学工作审核评估、专业评估,以及依托社会评价机构进行的专业认证、国际认证、毕业生对学习成长满意度、毕业生质量持续跟踪评价、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调查等。

(9)内部评价。学校根据教学和管理需要,在内部建立教学质量评价机制。通过听课、问卷调查、访谈、专家评审等方式对“教”和“学”两方面进行评价,包括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学生学习效果评价、在校生对学习与成长满意度调查、教师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满意度调查、教学单位教学质量评估、专业评估、课程评估等。

(10)教学监控信息化建设。建设校内教学质量管理平台和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提升学校和各教学单位教学管理水平,强化教育教学质量常态化监测。

7.反馈改进系统。反馈改进是质量保障的目的,其职能是将质量监控评价系统的收集信息、评价结果,准确地反馈到质保体系相关机构,为其做出正确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实现持续改进,形成质量闭环。

(1)质量信息公开制度。完善教学质量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发布各类评估结果、质量分析报告。定期向社会公开发布本科教学质量报告、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等。

(2)质量关键点的改进。建立质量关键点“小循环”改进机制,定期开展质量评价,教育质量员依据学校制度提出质量关键点存在问题,执行单位提出整改措施,教育质量员验证,监督单位对检查过程进行改进确认。

(3)规章制度的改进。学校建立规章制度管理机制,根据上级规定、形势变化、工作需要等内外部原因开展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工作,保持规章制度的持续更新。

(4)各类报告发现问题的改进。通过对各类检查、评估、分析、总结报告中所指出问题和建议的改进,实现学校专项工作的持续改进。

(5)教学激励制度。健全教学激励机制,以精神激励和物质激励相结合的形式提升激励效果。加大教学奖励力度,设置多种教学奖励项目,完善教学为主型教师职称晋升政策。

(6)教学约束制度。强化师德考核“一票否决”,将师德考核纳入教师考核体系并作为考核的第一标准。加强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将教师教学业绩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绩效发放、职称评聘、岗位聘任、评优评先等的重要依据。严格教学差错、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

(二)院级本科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学院层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主要是明确学院人才培养的主体责任,围绕“学生成长”和“教师发展”两个中心,突出内涵建设与持续改进,确定专业培养目标,通过教学评估、教学检查、教学督导、评教评学、满意度调查、毕业生跟踪调查、用人单位满意度调查等开展教学质量评价,全面收集整理和分析教学质量信息,并通过教学工作例会、教学督导、听课评课、职能部门反馈、信息员反馈、教学奖惩等方式进行反馈与改进,逐步形成主体明确、上下贯通、有效反馈、持续改进、闭环运行的质保体系。

各学院可参照图2,结合实际情况,落实体系框图。

          图2 以“学生成长”“教师发展”为“两中心”的院级质量保障体系

(三)专业层面质量保障体系

专业层面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以培养目标的合理性及达成度评价、毕业要求的达成度评价、课程体系的合理性评价、课程教学的达成度评价等“五评价”为主要内容,强调人才培养符合学校目标定位和产出导向,注重社会需求与培养目标、培养目标与毕业要求、毕业要求与课程体系及教学内容之间的对应关系,构建与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相契合的人才培养课程体系与实践体系,围绕学生学习过程,实施动态的形成性评价、反馈和改进。

各专业可参照图3,结合自身情况,落实体系框图。

                  图3 以“五评价”为主要内容的专业层面质保体系

四、组织实施

(一)坚持现代质量观。进一步树立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理念,把人才培养质量作为衡量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准,作为衡量部门工作质量的重要指标,作为个人业绩考核的核心要素,牢固树立教育教学质量全员参与意识,确保学校质保体系有效运行。

(二)完善质保配套制度。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完善教育质量员管理制度,各相关单位(部门)根据《广东海洋大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关键点监控清单》(附件1)建立本单位(部门)运行清单,根据内外部形势变化及时调整质量关键点清单,严格把好质量关键点建设,不断健全和完善质保体系。

(三)定期开展检查监督。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组织教育质量员开展质量检查,教育质量员依据关键点清单对各单位的质量关键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议,提出明确的检查监督意见(附件2)。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根据检查结果出具学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运行报告,促进质保体系持续改进。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关键点监控清单

      2.本科教育教学质量关键点运行情况检查表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3年9月3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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