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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文件

校〔2023〕60号
关于印发《广东海洋大学法律风险清单及处置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广东海洋大学法律风险清单及处置办法》业经2023年第25次校长办公会、第四届党委常委会第232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海洋大学法律风险清单



                           广东海洋大学

                           2023年9月25日


广东海洋大学法律风险清单及处置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学校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根据《广东海洋大学贯彻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制定本清单及处置办法。

第二条 根据学校实际和法治建设经验,学校日常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类型包括行政事务风险、知识产权风险、肖像权名誉权风险、合同管理风险、人身侵害风险、刑事风险、涉外风险及其他风险等。具体风险点及风险等级(根据风险发生时对学校的影响大小确定)见附表:广东海洋大学法律风险清单。


第二章  法律风险处置办法

第三条 行政事务风险

(一)建立健全以学校章程为核心的系统完备的规章制度体系,完善校内合法性审查机制,严格对规范性文件尤其是学生事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和分配制度的合法性审查,及时调整、修改或废止不符合上位法或学校实际的规章制度,确保学校规章制度的法律效力和行政事务处理程序的合法合规性,从源头上规避法律风险,最大限度减少不必要的纠纷和诉讼。

(二)构建参与式的事务管理模式。利用校园网、微信群等网络载体,凭借线上线下并进的文化大讲堂、网络安全教育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普法工作,增强在校师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

第四条 知识产权风险

(一)完善学校关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加强对知识产权合同的审核和管理。

(二)以剽窃、窃取、篡改、非法占有、假冒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由学校及其他教职员工和学生依法享有或持有的知识产权,学校有处理权的,应责令其改正,并对直接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分;学校无处理权的,应提请并协助有关行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理。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在学校教学、科研、创作以及成果的申报、评审、鉴定、产业化活动中,采取欺骗手段,获得优惠待遇或者奖励的,学校应当责令改正,退还非法所得,取消其获得的优惠待遇和奖励。

(四)泄漏学校的保密作品内容,或者擅自转让、变相转让以及许可使用学校法人作品或者教职工职务作品的,或造成学校资产流失和损失的,由学校或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及时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条 肖像及名誉权风险

(一)加强教职工法律风险意识,引导教职工将自己的言论控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防止侵害他人名誉权。

(二)加强个人信息保护,不随意公布相关人员信息,不侵犯相关人员隐私,保护相关人员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等人格权不受侵犯。

(三)学校日常活动中,相关公开演出应当保证内容符合事实,不损害他人的名誉权、隐私权,且要确保得到肖像权人的授权许可,不侵犯他人肖像权。

第六条 合同管理风险

(一)提高学校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风险的防范意识。通过开展法律知识定期培训、法律讲座、法律实务专题研讨等多种形式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法律素养,尽可能地规避合同中出现法律风险。

(二)建立健全学校合同格式文本的广泛推行适用制度。根据学校所涉及各类合同的具体特点,从合同类型上全面把握,以国家相关法律为依据,制定学校所适用的合同范本。推进合同文本标准化、完善化,并积极推行合同范本的广泛适用。

(三)建立有效的合同管理法律风险监控制度,主要包括合同管理实施细则、合同审查会签制度、授权委托制度、合同专用章管理制度、合同台账制度、合同相对方主体资格审查制度及信用管理制度、合同档案管理制度等。

(四)加大学校合同管理执行和监管力度。制定合同管理人员惩罚制度,在监督合同执行不到位的情况下,对其进行教育批评并处罚。通过制度的制约、惩罚来规范合同管理的各个细节,并通过严格的考核制度来保障合同管理制度实行的效果。

第七条 人身侵害风险

(一)加强校园物防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校舍、围墙、栏杆、教具、教学设施、厕所等公共设施的建设,防止学生翻墙、在操场开展体育活动和上厕所时发生因墙体倒塌、体育器材损坏等造成的意外事故。

(二)重视食品安全。严格监督学校食堂及在校园内经营食(饮)品业务的校外餐饮经销商的食材安全,防止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三)健全应急处置机制。优化完善学校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应急管理水平。组织开展经常性、针对性实战演练,整合力量资源,强化联动响应,细化处置流程,确保一旦发生突发性校园安全事故,学校能够高效应对、妥善处置。

(四)教职工选聘。选聘教职工(包括非编员工)过程中,充分背调,注意其是否患有不适合岗位的疾病(如精神病、传染病等),是否曾因刑事犯罪或侵害他人身体受过法律追究。聘用安保人员时的要求应更加严格,要进一步规范保卫队伍日常教育和考核评价,加强有关法律知识和治安保卫业务、技能的培训。

(五)推进智慧安防系统建设。积极推动新技术、新手段在校园安防建设领域的深度应用,建立健全智慧校园智能预警平台,进一步规范一键式紧急报警、入侵报警、视频监控、出入口控制和电子巡查等系统建设,推进校园安防系统与公安、教育信息化应用服务体系的有效融合。

(六)深入推进安全教育和心理教育。把提高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作为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校园安全课程与资源建设,推动安全教育、法制教育、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第八条 刑事风险

(一)制定规章制度和建立相应的刑事犯罪防范机制,加强教职工及学生的心理疏导,加强对学校日常事务的监督,尽可能避免刑事法律风险。

(二)加强师生法制观念建设。建立完善的问责处理机制,防止出现教师教学过程的暴力行为以及青年学生的施暴行为,防止校园暴力事件升级为重大人身伤害性质的刑事犯罪。当事件发生时,视具体情节和危害程度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加大学校职务犯罪的惩罚力度和准确度,加强学校会计部门监督及财政信息公开。全面预防、遏制职务犯罪,建立健全系统完备的规章制度体系,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提升校内监督水平。

第九条 涉外风险

(一)加强制度建设。将保密工作与国际交流合作工作相结合,细化本单位的涉外保密管理制度,建立一套保密工作责任体系,从“学校职能部门——二级院系——个人”,明确各类保密事项的归口管理责任人,签署保密责任书或承诺书。如发生泄密事件,相关责任人应当及时上报,积极补救并配合有关部门查处。

(二)加强因公出国(境)保密管理,加强国(境)外人才及设备引进保密管理,加强国际合作项目保密管理。注意把涉密关键技术和核心领域的项目纳入涉密项目管理体系进行规范,遵循安全至上的原则,加强内部管控和对参与涉密项目的境外人员及设备的管理。

第十条 其他风险

(一)增强保密意识。严格落实各级保密工作责任,签署保密工作责任书。开展形式多样的保密宣传教育工作。除开展常规的保密宣传教育外,可采取专题讲座、专家授课、参观保密教育基地等形式。明确保密范围,知晓保密手段,知晓惩罚措施和问责制度,强化保密责任。

(二)重视舆情处置和管理工作。完善线上线下舆情监管机制和重大时间节点网络舆情24小时值班制,确定领导干部专人负责,充实师生网络舆情信息员队伍。着重加大网络舆情和网络安全监管,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启动舆情应急预案。把信访工作作为化解舆情风险的重要抓手,在关键时间节点发布舆情提示单。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校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3年9月27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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