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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文件

校〔2023〕68号
关于做好2023年学生创新团队立项申报和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创新团队的培育和建设,依托更多教师的科研项目及实验平台,逐年建设,建成100支具有海大特色的创新创业团队,切实将创新创业教育贯穿于人才培养全过程,促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为更多学生提供创新创业教育实践机会,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现将2023年学生创新团队申报和考核验收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队申报

(一)基本条件

1.团队项目申报按照《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创新团队管理办法》(校〔2023〕24号,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9)执行。参与申报的师生务必仔细研读,严格遵照《办法》进行申报和管理。

2.申报团队应有明确的学术领域,有1年及以上以团队形式进行学术研究背景,有承担相关研究领域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类项目或其他创新实践项目(其中省级以上项目至少1项)。有一定的成果积累,如获奖成果、专利、著作、论文等,所有成果必须以广东海洋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具体要求为学生以第一作者在省级期刊以上学术刊物发表专业学术论文1篇,或获得专利1项,或出版著作作品1部,或参加国家、省级学术科技竞赛获奖1次以上。

3.团队原则上有固定的训练场所(或有依托科研及教学实验室),能保障团队持续开展项目研究和创新创业实践。

4.项目一般面向二、三年级学生申报,申请者(学生)原则上一次只能参加一个创新团队的申报,不得同时在不同团队之间交叉申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主持一项团队项目。团队总人数一般为8-15人,主持人1人,项目组成员要搭配合理,必须有明确分工。

5.第一指导教师由我校在职在岗教师担任,每个团队指导老师3名,具有项目研究所需的业务和学术水平,有承担省部级科研课题或重大教学类项目的经历,能持续指导和做好团队的续建培育。

6.第一指导教师原则上只能担任一个本科生创新团队的指导。

7.团队具备持续建设的基本条件。

(二)申报程序

1.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申报

申报团队填写《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创新团队申报书》(见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本年度团队研究成果自评情况(参照《学生创新团队成果考核量化评分标准(试行)》(附件8)进行自评),于2023年11月10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两份)、汇总表(一式一份)、成果自评表及佐证支撑材料纸质版交所在学院,电子版以“团队名称+申报材料+项目类型+团队负责人姓名+学院简称”命名发至学院指定邮箱。

2.学院评审推荐

(1)评审时间:11月10日至11月15日。

(2)评审:学院组织专家3-5名进行评审推荐,可根据学院实际情况,采取现场答辩或网络评审的方式进行。务必遵循客观、公平、公正和评审回避原则,对团队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核、筛选,对研究内容明显雷同的团队进行整合,选拔符合申报条件优秀项目,排序推荐。

评审回避:按相关评审规定执行。评审专家本人或直系亲属有参与项目申报或指导的,应当回避本次评审。

(3)公示:评审结果必须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方可上报。

(4)推荐上报:2023年11月20日前报送。请各学院将推荐团队的纸质材料集中报送到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海创楼407室),电子版发至邮箱:cxcyxy@gdou.edu.cn,联系人:龙老师。不接收个人单独提交的材料。

3.学校评审

学校根据申请情况,组织专家对申报团队进行统一评审,经公示无异议,择优立项。

4.获批立项团队填报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创新创业团队任务书和年度研究计划(见附件3,4),学校按目标对团队进行管理。

(三)项目经费

获批立项的团队,学校统筹给予每个团队项目经费1万元。经费划拨给团队第一指导教师,在教师指导下,由学生团队成员在预算框架下自主使用。主要用于学生在创新实践过程中所需要的资料费、论文版面费、实验材料费、参加校外科技竞赛、学术交流活动或调研等有关费用支出。不得开支人员劳务费用、教师差旅费及与学生团队项目无关的费用。

二、考核验收

根据《办法》相关规定,2023年获准续建或新建立项的创新团队(名单详见附件10)均需参与年度考核验收。年度考核验收实行动态管理,采用成果量化评分(计分方式为“总评分=基础分+量化评分”。成果达到考核验收要求之一的基础分为60分,未达成果考核验收要求的基础分为0分(验收不通过)。量化评分标准详见《学生创新团队成果考核量化评分标准(试行)》(附件8),按10%比例进行末位终止团队项目立项资助。

(一)考核验收内容

团队项目本年度建设期内计划执行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包括代表性成果(研究论文、调研报告、申请专利、开发软件、研制产品等)、科研工作、团队成员培育、团队建设、经费使用等方面。

(二)成果要求

团队本年度建设期内研究成果须达到下列要求之一,成果应以广东海洋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

1.至少1名项目团队成员为第一或第二作者撰写,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1篇以上专业学术论文,不包括增刊、副刊、专刊、专辑;

2.有1件创意作品,且该作品获得广东海洋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Ⅰ类(A类)、Ⅱ类(B类)、Ⅲ类(C类)竞赛项目省级第三奖励等级以上奖项;

3.有1件知识产权作品,包括但不限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4.提交1篇专题研究报告,且获校级以上(不含校级)奖励。

(三)考核验收程序

1.团队自查总结。团队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对标团队建设任务书进行自查总结,按考核标准,填报《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创新团队年度研究成果验收书》(附件5,以下简称《验收书》)、《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创新团队项目过程记录册》(附件6)、《学生创新团队年度成果数据采集表》(附件7),对照《学生创新团队成果考核量化评分标准(试行)》(附件8)进行自评,连同团队建设任务书复印件和成果支撑材料等,于11月10日前报所在学院。

成果支撑材料包括论文、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作品、相关批文等复印件,以及著作等原件。请按《验收书》中的填报顺序编排目录。成果电子版需编辑成一个PDF格式文件(著作包括封面、目录、版权页,论文包括刊物封面、目录和论文全文)。

考核验收电子版材料需以“团队编号+团队负责人姓名+团队名称+学院简称”命名,文件大小不超过30M。纸质版材料对应目录做标签编号,提交评审。

2.学院组织考核验收。

(1)对团队成员的考核,由该团队指导老师和项目负责人负责。对团队成员的考核要求:工作主动,能积极参与团队项目研究,团结协作,有较强的创新创业兴趣,有一定的动手操作能力,爱好创新发明、科学研究、创意制作等,工作有成效。

(2)对团队的考核,由团队负责人所属学院组织进行。各学院需组织校内外专家(不少于3人)成立创新创业团队考核验收小组,对照考核量化评分标准(附件8),对本学院的本科生创新创业团队进行考核评分,必要时可组织答辩,形成考核意见及结论(通过或不通过),公示3天无异议后,于11月20日前将考核结果及全部材料报送创新创业学院,电子版请发至指定邮箱。

3.职能部门审核。创新创业学院组织审核及量化评分汇总排序,审定考核验收结果并拟文公示。

4.考核验收评审回避:按相关考核验收评审规定执行。评审专家本人或直系亲属有参与项目考核验收或指导的,应当回避考核评审。

5.续建经费下达。通过考核的团队,需在学校公布结果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下一年度研究计划,学校将按规定划拨续建经费1万元。

未能通过考核的团队,终止团队立项资助。对不认真开展研究工作,进展缓慢,不能按时完成目标任务的团队,学校将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收回全部经费,团队学生及指导教师2年内不得再申请创新创业类项目。

三、成果展示

本次考核验收结束后,将举办成果展示活动,以展板、成果实物、图文、影像为主要形式展示创新创业团队特色和所取得的研究成果。

1.展板展示。按展板规格要求由团队按标准展示模板自行设计,展板模板可在创新团队交流QQ群下载,规格及参考内容如下:

A.团队名称、项目类型、指导老师姓名、团队成员名单;

B.创新创业团队项目概况及特色亮点(400字以内);

C.团队骨干成员及指导老师基本情况,团队合照(含电子版);

D.获奖证书、成果及活动图片等;

E.展板尺寸:120cm×240cm(宽×高);

F.展板设计材料需同时提交两种格式文件:(1)jpg格式文件;(2)CDR源文件。所有jpg文件精度要求为300dpi。

2.实物展示:研发产品实物或模型、获奖证书(彩色复印件或扫描件)、奖杯、成果及影像资料等等。

团队展示材料请于2023年11月26日之前提交,实物交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展板电子版请以“团队编号+团队名称+展板”命名发邮箱:cxcyxy@gdou.edu.cn。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积极宣传。各学院要切实加强对组建学生创新团队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做好宣传发动和组建工作,把参加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作为促进专业学习、培养创新创业就业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的重要途径,提高学生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

(二)充分论证,认真遴选。各学院要以学生兴趣为纽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教师研究项目为依托组建学生创新团队,对拟申报的团队进行充分论证,结合导师制,配齐配强指导教师,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和配套政策,建设目标明确、结构合理、优势互补、特色鲜明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团队。

(三)做好衔接,挖潜增效。各学院在培育学生创新团队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各级各类大学生学科专业竞赛、创新创业大赛和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选育,把学生创新团队作为挖掘优秀学生参赛潜力的“蓄水池”,实现团队建设与项目申报、竞赛组织工作无缝对接。各创新团队项目负责人及指导老师需根据项目进展情况认真如实填写考核验收报告,真实反映项目研究成果,按时提交材料。数据务求准确无误,成果务必真实具体。

为方便工作联系和沟通,请各团队项目负责人和指导老师加入创新团队QQ交流群。群名称:海大创新团队交流群,群号码:365156564。联系人:龙老师,电话:2339261,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海创楼407室,邮箱:cxcyxy@gdou.edu.cn。


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创新团队申报书

      2.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创新团队申报汇总表

      3.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创新团队任务书

      4.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创新团队年度研究计划

      5.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创新团队年度研究成果验收书

      6.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创新团队项目过程记录册

      7.学生创新团队年度成果数据采集表

      8.学生创新团队成果考核量化评分标准(试行)

      9.广东海洋大学学生创新团队管理办法

      10.2018-2023年立项学生创新团队名单




                          广东海洋大学

                           2023年10月2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3年10月27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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