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专业认证培育项目申请及往年培育项目专项检查的通知》(校〔2023〕56号)的要求,学校开展了2023年度专业认证培育项目申请,同时对学校所有专业认证培育项目进行人才培养质量达成情况评价及培育进展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结果及其他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审或检查结论
1.2个新申请校内培育专业符合校内培育条件,予以培育立项(见附件1);
2.29个培育项目中21个项目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培育效果良好,通过检查(见附件2);6个项目虽然开展了一定工作但进展缓慢,需半年后再次检查;2个项目未提交检查报告,暂停校内培育。专家组的具体检查意见另行反馈给各学院。
二、2023年度培育经费划拨
校内培育项目本年度培育经费划拨按以下原则进行:
1.新申请并获立项培育的项目,按第一梯队20万/年,第二、三梯队10万/年划拨。
2.检查结果为“培育效果良好”的21个项目,如已划拨3年校内培育经费的,校内培育期结束,不再划拨培育经费。
3.检查结果为“培育效果良好”的21个项目,如培育期未满3年,且经费总体执行率达到50%以上的,按第一梯队20万/年,第二、三梯队10万/年划拨;经费总体执行率未达50%的,本次暂停经费划拨,待下次检查通过,且总体执行率达到50%以上,再划拨经费。
4.6个未通过检查需要半年后再检查的项目,本次暂不划拨经费,待下次检查通过后再根据检查结果划拨相应经费。
5.通过认证的项目,停止培育经费支持,在持续改进期按10万元/年划拨。
6.上年度两次检查和本次检查均未通过的项目,以及本次未提交检查报告的项目,停止校内培育,不再划拨培育经费并收回已拨经费的余额。
根据以上原则,本次专业认证经费划拨情况见《2023年专业认证建设经费划拨表》(附件3)。
三、公布调整后的专业认证计划表
根据《广东海洋大学“十四五”专业认证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目前各专业开展专业认证实际情况,对《广东海洋大学“十四五”专业认证计划表》进行了动态调整(见附件4)。
四、工作要求
1.所有校内培育专业按照《广东海洋大学本科人才培养质量达成情况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校〔2022〕80号)要求,继续完成或细化本学院或专业的人才培养质量达成情况评价工作方案,并根据方案实施人才培养质量达成情况评价。学校将继续组织相关培训,同时协助专业利用辅助信息平台进行相关评价。
2.21个“培育效果良好”的专业要分别按照《广东海洋大学专业认证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在本学院专业认证工作小组的领导下,对照人才培养方案和认证标准,规范人才培养各环节,做好各类教学文件的收集、整理、分析与归档,一旦成熟,及时向认证机构提出认证申请并力争获得受理。
3.6个需要再检查的项目须严格按照制定的项目培育计划,扎实推进专业认证相关工作,学校将择期组织再检查。
4.各培育项目的经费使用须严格按照《广东海洋大学专业认证管理办法(试行)》和学校财务管理规定执行。
附件:1.2023年立项培育项目
2.往年立项培育项目检查通过专业清单
3.2023年专业认证建设经费划拨表
4.《广东海洋大学“十四五”专业认证计划表》(2023年调整)
广东海洋大学
2023年12月4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