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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文件

校〔2025〕24号
关于做好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以下简称《国创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以下简称《校管理办法》,附件2)的规定,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启动我校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申报和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创项目的实施宗旨

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重在过程”原则,通过资助大学生参加项目式训练,推动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强化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培养大学生独立思考、善于质疑、勇于创新的探索精神和敢闯会创的意志品格,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需要的高水平创新创业人才。

二、大创项目的分类

此次申报的项目类型有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一)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创业报告撰写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项目类别

按类别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以下简称重点支持项目)两类。重点支持项目本着“有限领域、有限规模、有限目标”的原则,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

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包括:泛终端芯片及操作系统、重大应用软件的应用开发、云计算、人工智能和无人驾驶、新材料及制造技术、新能源与储能技术、生物技术与生物育种、绿色环保与固废资源化、新一代通信技术、千兆光网技术和新一代IP网络通信技术、生物医学工程与精准医学、脑科学和类脑计算、城乡治理与乡村振兴、社会事业与文化传承。

三、项目申报

(一)基本条件

1.申报内容不得与同期或往年项目雷同。

2.一般面向二、三年级学生申报;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主持1个项目(不含科技创新培育项目),同一学年只能参与(包括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成员)1个项目。即不得同时主持或参与两个(含两个)以上的项目(包括往年立项未结题的)。

3.项目团队总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主持人1人,项目组成员要搭配合理,必须有明确分工。

4.申报项目时应充分评估项目任务和建设周期,确保项目负责人在毕业前完成结题。

5.应独立建设和研究,须有别于教师科研(子)项目,已以其它名义获得校级以上支持的项目原则上不再纳入。

6.项目指导教师科研能力强、学术水平高、作风正派,能认真履行指导职责,一年只能指导1个项目,指导在研大创项目不超过2项。

(二)优先条件

鼓励师生紧密结合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要求,将本学科专业领域的研究与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乡村振兴相融合,以“大创”项目为摇篮,培育未来可参加大赛的优秀成果和团队。

1.优先支持与专业相关度高、有鲜明创新理念或技术的项目;

2.优先支持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精准扶贫、粤东西北地区均衡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密切相关的项目;

3.优先支持产学研结合、与粤港澳大湾区产业、经济和社会发展结合紧密的项目;

4.优先支持项目经费充足且有高水平教师参与指导的项目;

5.优先支持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的团队协作项目;

6.优先支持依托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开展的项目;

7.优先支持学校学生创新创业团队申报的项目。

(三)项目级别确定

1.校级项目: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学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校级项目由学院自行组织专家组评审确定(数量见《各学院2025年大创项目限额表》,附件3)。在全院公示无异议后,报创新创业学院统一立项。

2.省级及以上项目:由学院排序推荐,学校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各学院按分配名额择优推荐省级以上项目(含推荐重点支持领域项目,限额见附件3),经学校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审,按评分高低依比例确定推荐国家级、省级项目(含重点支持领域项目)。

(四)申报程序

1.学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申报

采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智能管理系统进行立项申报(以下简称“系统”,操作指南见附件4)。网址:https://cxcy.gdou.edu.cn,通过学校主页服务大厅或创新创业学院主页“大创项目智能管理系统”均可进入。校园网使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非校园网需通过WEB VPN访问。

学生账号为学号,教师账号为学工号,学校VPN和服务大厅帐号密码相同,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如提示弱密码或忘记修改过后的密码,可通过浏览器访问下面网址自主重置密码http://authserver.gdou.edu.cn/retrieve-password/retrievePassword/index.html。

学生及教师首次登录后请务必核对更正系统个人用户基本信息,包括性别、邮箱、手机号码等,指导教师需注意核对个人职称信息并更正。

系统申报功能开放时间:5月1日00:00至5月20日23:59。学生在系统中填写和上传相应的项目申报书附件(附件5),指导教师审核通过后提交给学院,完成申报。逾期未提交者申请无效。

2.学院评审推荐

(1)评审及上报时间:5月21日00:00至5月28日23:59。

(2)评审要求:学院对申请项目按要求进行审核、组织评审(专家3人及以上单数,院外专家不小于专家总数的1/2),确定校级立项名单;对拟推荐的省级和国家级项目给出具体的推荐意见,按评审成绩由高到低填写《大创项目立项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6),加盖公章后报创新创业学院创新创业教育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大创项目办”),逾期不予受理。跨学院的项目须经有关学院会签,由项目组组长所在学院组织申报和初步评审,并登记备案。务必遵循客观、公平、公正原则,选拔优秀项目,特别是拟推荐为国家级、省级项目,应按照《国创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遴选。

评审回避:按相关评审规定执行。评审专家本人或直系亲属有参与项目申报或指导的,应当回避本次评审。

(3)公示:评审结果必须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方可上报。

(4)推荐上报:5月28日23:59日前在系统中提交评审推荐结果。

3.学校评审

大创项目办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省级和国家级项目进行评审(专家5人及以上单数,校外专家不小于专家总数的1/2),其中重点项目必要时组织答辩。经专家评审或答辩通过的项目进行全校公示,择优推荐国家级和省级大创项目。

4.公示、立项

6月3日,评审通过的项目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由学校发文立项。

5.材料提交

(1)《任务书》和《项目申报书》。获立项项目的负责人,需在系统中填报《任务书》,提交审核通过后打印一式三份;并根据遴选修改意见、项目级别、经费在系统中修改完善《项目申报书》,导出双面打印一式二份。两份材料经项目负责人和指导老师签名后提交到所在学院。

(2)各学院将《项目申报书》和《任务书》纸质材料审核盖章后,于6月18日17:00前送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海创楼501室)。

(五)项目经费

项目经费将划拨到指导教师名下,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经费,并负责完成网上预约等报账过程。

四、结题验收

2025年立项的大创项目,结题验收标准详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标准》(2025年修订,附件7)。

(一)本次结题范围

2024年及之前立项的大创项目,结题验收标准详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标准》(附件8)。

(二)结题材料

1.在大创系统填报提交结题材料,包括成果基本信息及附件、结题基本信息及报告书。经指导教师、学院、学校审核通过后,可导出打印结题证明。

2.成果材料及要求:成果包括公开发表的论文、专利、软件、出版的著作、获奖证书、调研报告、创业策划书、实物等扫描件或照片;论文、专利、软著、获奖证书电子版成果以PDF格式文件提交,正式发表论文的需提供刊物封面、目录、文章内页PDF扫描件,未正式发表论文的需提供正式录用通知PDF扫描件和论文终稿电子版,专利软著获奖证书上未注明项目成员名单的,需提供参与人员名单佐证。

五、项目清理

1.2021年以前(含2021年)项目,如在2025年5月20日23:59分前不参与结题或者结题不通过,做项目终止处理,收回项目经费,并在全校公示。

2.终止的大创项目,取消项目组所有成员及指导老师两年的大创项目申请(指导)资格,同时核减所在学院下一年度的申报指标。

六、注意事项

(一)申报前请学生和教师认真学习《国创项目管理办法》《校管理办法》,明确自己拟申报项目的类别,并遵照执行。

(二)项目所在学院需加强对项目的组织管理,督查历年未结题项目,通知项目指导教师和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结题工作,做到应结尽结,不留尾巴。指导教师应严格审查成果材料的真实性、相关性、完整性,监督学生按时结题。


附件:1.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

      2.广东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3.各学院2025年大创项目限额表

      4.大创项目智能管理系统操作指南 (含学生端,教师端及任务书签订)

      5.申报书(含创新训练类项目、创业训练类项目、创业实践类项目)

      6.大创项目立项项目信息汇总表

      7.《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标准》(2025年修订)

      8.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指南及验收标准(2024年及之前立项)




                              广东海洋大学

                              2025年4月3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5年4月30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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