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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文件

校〔2025〕53号
关于开展我校2025年本科教学状态数据采集、2024-2025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和审核评估整改总结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的有关工作部署,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本科教学状态数据采集(以下简称“本科数据采集”)、2024-2025学年本科教学质量报告编制(以下简称“质量报告编制”)和审核评估整改总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本科数据采集是教育部主导的对高等学校重要基础数据集中采集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教育行政部门评估办学质量、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也是推动学校教学管理精细化、规范化的基础工程。质量报告编制和发布,是学校健全立德树人落实机制,持续提升本科教学质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社会公信力的重要举措。审核评估整改总结是全面巩固评估成果,实现内涵发展的关键闭环举措,通过对审核评估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全面复盘与深度提炼,推动学校在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治理体系等方面实现系统性提升,为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筑牢根基。

二、本科数据采集与填报

(一)统计时间:分自然年、学年、时点三类。

1.自然年统计时间为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如财务、科研信息按自然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2.学年统计时间为2024-2025学年,即2024年9月1日-2025年8月31日。如教学信息按学年度时期统计汇总数。

3.时点统计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如在校生数、教职工数、占地面积、固定资产总值等(具体要求参考表内信息采集的时间标注)。

(二)采集方式

1.任务分工

各相关单位(部门)指定专人(审核人为部门主要负责人,填报人为数据填报人员)负责本科数据采集、整理和审核等管理工作。填报工作分工安排详见《本科教学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分工表》(附件1)。填报人和审核人从学校主页“一网通办”进入“本科教育质量常态监测平台”到“状态数据采集”模块中进行填报与审核。

2.填报要求

(1)掌握指标内涵与变化。各填报人和审核人要对照《2025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将另发至企业微信“本科数据采集和质量报告工作群”)的内涵说明和填报要求,据实填报,严格审核把关。

(2)基础数据表的录入与审核。基础数据表中的数据作为数据字典被其他表格数据关联调用,必须先于其他数据表录入。包括党政办公室负责的表1-1,人力资源部负责的表1-2、表1-3、表1-5-1、表1-5-3,教务部负责的表1-4-1、表1-6、表5-1-1,资产设备管理部负责的表1-7-1。以上表格须于9月30日前完成录入与审核。

(3)其他数据表的录入与审核。10月20日前各相关单位(部门)完成学校、学院、本科专业、工科类专业、来华留学质量监测等数据的录入与审核。

(4)数据分析与上报。填报指南中明确须与高基报表一致的数据,请相关单位(部门)填报人员及时与党政办公室信息与督办科联系,以确保数据一致性。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对全校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进行汇总、审核、分析,并按时上报教育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

3.报送要求

请相关单位(部门)完成填报后,于10月30日前将本科状态数据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报送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纸质版(系统导出、打印)须经单位(部门)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部门)公章,电子版发指定邮箱。办公地点:行政楼513室,电话:8218815,联系人:曾广厅,邮箱:pgzx @gdou.edu.cn。

三、质量报告编制

(一)任务分工

各相关单位(部门)的具体编制工作分工安排详见《广东海洋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工作任务分解及撰写参考模版(2024-2025学年)》(附件2)。状态数据采集完成后,学校将从数据平台导出相关数据作为质量报告的支撑数据。

(二)编制要求

1.各项数据指标内涵说明详见《2025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

2.各相关单位(部门)质量报告撰写人员参考附件2模板撰写相应部分内容,于11月5日前将质量报告及其支撑材料送交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纸质版须经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部门)公章,电子版发指定邮箱pgzx @gdou.edu.cn。若质量报告模板内容若需更改,请提前联系更新。联系人:曾广厅,电话:8218815。

3.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负责编撰学年质量报告,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后,按时上报省教育厅和在学校信息公开栏发布。

四、审核评估整改总结

(一)任务分工与时间要求

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分工安排详见《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任务分解表》(第二阶段总结调整确认,详见附件3)。整改总结安排如下。

1.具体措施整改总结。执行单位办理人梳理自2023年12月以来的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撰写整改小结(附件4),通过“新一轮审核评估”整改模块提交执行单位负责人审核。完成时间:10月20日。

2.问题点整改总结。承办单位办理人对各具体措施执行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不合格材料在线退回,对整改不力或效果不好的单位应及时向整改办反馈。承办单位办理人撰写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总结(附件5),通过“新一轮审核评估”整改模块提交承办单位负责人审核。完成时间:10月30日。

3.一级指标整改总结。各一级指标负责人对各类材料在线验收,对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责令完善。各一级指标负责人撰写整改第二阶段总结报告(附件6)。完成时间:11月10日。

(二)其他要求

各一级指标负责人将审核评估整改总结报告纸质版(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及支撑材料送交至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电子版发到指定邮箱(邮件名以“指标X+整改问题完成情况总结报告”命名)。地点:行政楼513室,电话:8218817,联系人:苏娟,邮箱:pgzx@gdou.edu.cn。

五、工作要求

(一)严把时间节点

各单位(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本科数据采集、质量报告编制和审核评估整改工作。以上工作均具有刚性的时间要求,且本科数据采集中存在严格的逻辑校验关联,各相关单位(部门)数据填报人要认真研究并完全吃透指标内涵,按照本通知规定的时间节点按时完成相关工作。9月下旬,教育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将组织培训,讲解指标内涵与填报方法,相关人员务必参加,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二)严把数据质量

填报人在认真总结、汲取以往数据统计工作中的经验基础上开展本科数据填报、质量报告编制和审核评估整改总结工作,确保数据采集的准确性和详实性,报告和总结客观反映学校实际情况。审核人作为第一责任领导,务必认真把关,同时做好督办工作,确保以上工作的整体进度按时推进,协助学校按时报送与公布。(注:数据统一上报国家数据平台后将不能更改)


附件:1.本科教学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分工表

      2.广东海洋大学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工作任务分解及撰写参考模版(2024-2025学年)

      3.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任务分解表(调整)

      4.具体措施整改总结报告(模板)

      5.整改问题点承办单位完成情况总结(模板)

      6.一级指标整改问题完成情况总结报告(模板)




                           广东海洋大学

                           2025年9月2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5年9月23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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