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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文件

校〔2025〕64号
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认真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持续提升学校依法治校、依法办学的能力和水平,为学校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根据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

二、活动时间

2025年12月1日-12月7日。

三、重点宣传内容

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出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法治宣传教育法;全民普法40年来宪法学习宣传的成效和经验等。

四、活动安排

(一)“12.4”宪法日宪法晨读。根据教育部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安排,在学校设立分会场,校领导、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教师、学生代表参加,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各单位、部门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qspfw.moe.gov.cn)直播,采用“集中+个人”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师生同步参与活动。

负责单位:党政办公室、宣传统战部、学生工作部、阳江校区管理办公室、教育工会、校团委、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各二级党组织

(二)“宪法宣传周”宪法晨读打卡。在“宪法宣传周”期间(12月1日-12月7日),面向全校学生开展线上宪法晨读打卡活动,参与学生每天通过指定微信小程序,上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朗读内容。通过持续性的仪式化学习,增强学生对宪法的认同,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校园法治文化氛围。

负责单位:党政办公室、校团委、各学院

(三)宪法普法晚会。结合活动主题,创新活动方式,面向全校师生组织举办“12.4”宪法普法晚会。通过情景剧、舞蹈、演讲、合唱、朗诵等形式,开展宪法宣传,切实提升宪法学习宣传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负责单位:党政办公室、校团委

(四)宪法专题讲座。围绕宪法内容,结合学校实际情况,面向全校师生组织开展宪法专题讲座,向师生普及宪法的基本内容,使师生对宪法有更深入的了解。

负责单位:党政办公室、宣传统战部、教育工会、法政学院

(五)宪法知识竞赛。为营造学习宪法的良好氛围,面向全校学生组织开展宪法知识答题竞赛,通过以赛促学、以学促知的方式,增强学生学习宪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负责单位:党政办公室、学生工作部

(六)送法进校园。结合活动主题,组织学生志愿者到周边中小学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义教引导学生懂法守法,为建设和谐校园和社会奠定基础。

负责单位:党政办公室、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各学院

(七)持续推动实施“宪法卫士”行动计划。12月15日前,继续组织全校学生积极参加“宪法卫士”网络学习活动,完成学习内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负责单位:党政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各学院

(八)组织发放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资料。面向全校处级干部及机关(含阳江校区管理办公室)、教辅、学院党政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正科职干部,发放由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修订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不断提升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

负责单位:党政办公室

(九)宪法主题宣传。各单位、部门通过官网、官微等新媒体、楼宇电视、LED屏等宣传阵地推送学习宣传宪法主题的标语、挂图、视频,营造浓厚的宪法学习氛围,切实增强全体师生员工的宪法法律意识。

负责单位:党政办公室、宣传统战部、各二级党组织

(十)开展其他活动。各单位、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围绕主题深入开展各类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各学院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开展专题讲座、知识竞赛、微党课、微团课、微班会等形式多样的活动,着力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具体内容和活动形式可根据各单位、部门实际安排。

负责单位:党政办公室、学生工作部、校团委、各二级党组织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精心组织。各单位、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实施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实施,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宪法学习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推动宪法真正走入广大师生的日常生活。

(二)聚焦主题,创新形式。各单位、部门要聚焦活动主题,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相关知识等重点内容,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积极探索宪法法律宣传教育的新途径、新方式,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宪法精神融入师生日常。

(三)强化宣传,增强实效。各单位、部门要充分利用官网、官微等新媒体及时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扩大活动影响,营造学习宣传宪法法律的良好氛围,增强宣传实效。

各单位、部门12月7日17:00前将“宪法宣传周”工作开展情况、成效(开展场次、覆盖人数等)、亮点、经验等和活动照片原图(3张)报学校党政办公室法治工作办公室邮箱:gdfzb@gdou.edu.cn,文字不超过1000字,图片需配简要说明。

阳江校区管理办公室按本通知要求,结合校区实际情况统筹开展相应活动。

联系人:李健龙,联系电话:0759-2383113


附件:宪法晨读内容




                                广东海洋大学

                                 2025年12月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5年12月1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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