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系内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检验我校船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以下简称“体系”)的运行效果,确保质量方针的有效贯彻和质量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体系文件《管理评审程序》的要求,结合体系运行的情况,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体系管理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管理评审目的
(一)评估现状。全面检查体系运行的现状,识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二)明确方向。结合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明确体系明年的重点工作和改进任务。
(三)提升质量。通过评审,提升体系的管理水平和培训质量,确保船员培训的有效性和规范性。
二、评审方式和时间
管理评审采用会议评审形式,将于2025年12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管理评审内容
(一)学校体系质量方针、质量目标的实现情况及其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分析。教务部负责质量目标2.1.1、2.1.2、2.1.3、2.1.4的监测;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质量目标2.1.5、2.1.6的监测;航海教育质量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质管办”)负责质量目标2.1.7、2.2.1、2.2.2、2.2.3的监测。
责任单位:教务部、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质管办
(二)对本年度外部审核和内审、上年度管理评审中存在问题所采取纠正措施的实施与验证情况。
责任单位:各受控单位、部门
(三)资源(人员、设备、图书、基础设施等)的配置是否适当。
责任单位:人力资源部、资产设备管理部、图书馆、船舶与海运学院
(四)人才培养与培训质量、用人单位等对我校学生或毕业生的满意度、投诉处理的情况以及反馈的其他信息。
责任单位:各受控单位、部门
(五)各受控单位、部门质量风险防控措施的制定及实施效果。
责任单位:各受控单位、部门
(六)质量管理过程控制、效率提升和工作改善等方面所取得的实效。
责任单位:各受控单位、部门
(七)体系的内、外部环境变化是否影响质量管理体系的变更,体系文件是否需要修订或改版。
责任单位:各受控单位、部门
(八)船员培训活动的开展情况。
责任单位:船舶与海运学院
(九)对体系持续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责任单位:各受控单位、部门
(十)其他需要评审的内容。
责任单位:各受控单位、部门
四、参加人员
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体系内各分管校领导、各体系受控单位、部门负责人。
五、管理评审的准备
(一)质管办制定《船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2025年度管理评审计划》(附件1),报管理者代表审核、最高管理者批准,随本通知发放至体系内各单位、部门。
(二)质量目标监测单位对负责监测的项目提前准备,组织形式合理的测评,完成填写《质量目标测评表》(附件2)。
(三)2024年管理评审决定的执行单位完成《管理评审决定跟踪验证报告》(附件3)的执行计划、纠正或应对措施内容的填写,质管办对2024年管理评审决定和2025年船培体系会议决定的执行情况组织跟踪验证。
(四)体系内各单位、部门根据评审计划,结合本单位、部门的实际情况,对照管理评审内容撰写《2025年XXX单位(部门)船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报告》,并提出需要提交管理评审的项目。
(五)质管办以《质量目标测评表》《管理评审决定跟踪验证报告》及各单位、部门体系运行情况报告为基础,编写学校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报告,同时汇总梳理各单位评审项目,形成《学校管理评审预备报告》(附件4)。
(六)质管办准备管理评审所需的其它文件与资料。
六、管理评审的实施
(一)质管办根据《管理评审程序》的要求,制定管理评审会议的议程,组织召开会议。
(二)与会人员听取《2025年广东海洋大学船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报告》和体系各单位、部门对于需要重点阐述工作的汇报。
(三)与会人员对体系运行情况报告和相关问题展开讨论,并就体系运行情况,提出改进的意见或建议。
(四)最高管理者对所涉及的评审内容作出评审结论,提出与体系及其有效性的改进、体系的变更需求、船员培训活动的资源需求等相关的决定和措施。
七、有关要求
(一)体系内各单位、部门要结合体系运行情况,将一年来体系运行工作的主要成效、改革创新成果和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并结合体系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今年管理评审项目。相关内容要言简意赅,以数据和材料说话,形成本单位、部门的年度体系运行情况报告。
(二)《质量目标测评表》《管理评审决定跟踪验证报告》及年度体系运行情况报告请于12月20日前报送至质管办(行政楼513室),同时发送电子版至:pgzx@gdou.edu.cn。联系人:简朴;联系电话:15018562364。
附件:1.船员培训质量管理体系2025年度管理评审计划
2.质量目标测评表(样表)
3.管理评审决定跟踪验证报告(样表)
4.学校管理评审预备报告(样表)
广东海洋大学
2025年12月1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