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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文件

校〔2026〕16号
关于开展我校202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根据《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以下简称《国创项目管理办法》,附件1)、《广东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校〔2025〕22号)(以下简称《校管理办法》,附件2)的规定,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和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我校202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立项和结题验收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立项

(一)项目来源

立项项目全部来自2025年10月发布的《关于开展2026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征集入库与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2026项目入库通知”)中征集入库的大创项目。

2026项目入库通知收到大创项目申请622项,经学院审核和组织专家评委,排序推荐入库项目共545项(附件3)。

(二)项目限额

1.校级项目: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发挥学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校级项目由学院自行组织专家组评审确定。

2.省级及以上项目:在学院排序推荐基础上,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按评分高低依比例确定推荐国家级、省级项目(含重点支持领域项目),各学院分配名额详见《各学院2026年大创项目限额表》(附件4)。

(三)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分配名额内的推荐项目进行评审(专家5人及以上单数,校外专家不少于专家总数的1/2),其中重点项目必要时组织答辩。经专家评审或答辩通过的项目进行全校公示,择优推荐国家级和省级项目。

(四)项目立项与推荐

6月8日前,评审通过的项目在全校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由学校发文公布校级立项项目,推荐省级及国家级立项项目。

(五)立项材料提交

1.《项目任务书》和《项目申报书》。获立项项目的负责人,需在系统中填报《项目任务书》(附件5),提交审核通过后打印一式三份;并根据遴选修改意见、项目级别、经费在系统中修改完善《项目申报书》,导出双面打印一式两份。两份材料经项目负责人和指导老师签名后提交到所在学院。

2.各学院将《项目申报书》和《项目任务书》纸质材料审核盖章后,于6月22日17:00前报送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海创楼506室,联系电话:0759-8218671,联系人:李老师)。

(六)项目经费下达

在省教育厅公布2026年大创项目立项通知后,项目经费划拨到指导教师名下,学生在教师指导下按相关规定合理使用经费,并负责完成网上预约等经费报账工作。

二、项目结题

(一)结题范围

所有在研到期(含延期)的大创项目,都必须参加项目结题。2025年立项的大创项目,结题验收标准详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标准》(2025年修订,附件6);2024年及之前立项的大创项目,结题验收标准详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标准》(附件7-1和附件7-2)。

(二)结题材料

1.在大创系统填报提交结题材料,包括成果基本信息及附件、结题基本信息及报告书。经指导教师、学院、学校审核通过后,可导出打印结题证明。

2.成果材料及要求:成果包括公开发表的论文、专利、软件、出版的著作、获奖证书、调研报告、创业策划书、实物等扫描件或照片;论文、专利、软著、获奖证书电子版成果以PDF格式文件提交,正式发表论文的需提供刊物封面、目录、文章内页PDF扫描件,未正式发表论文的需提供正式录用通知PDF扫描件和论文终稿电子版,专利软著获奖证书上未注明项目成员名单的,需提供参与人员名单佐证。

(三)延期结题

在研到期的大创项目,因特殊情况需延长研究期限,须在项目验收前,线下提交《大创项目延期申请表》(附件8),由项目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经学院批准、盖章。扫描电子版,上传到大创管理系统作为学校备案依据。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年,且只能申请1次。项目延期时间不得超过项目负责人毕业时间,逾期未结题的项目,予以终止。

三、项目清理

1.2022年及在研到期(含延期)的大创项目,如在2026年5月20日23:59前不参与结题或者结题不通过,项目将作终止处理,收回项目经费,并在全校公示。

2.终止的大创项目,取消项目组所有成员及指导老师两年的大创项目申请(指导)资格,同时核减所在学院下一年度的申报指标。

四、项目变更

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遇特殊原因确需变更,仅对项目负责人和指导教师进行变更。

1.对项目负责人进行变更。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填写《大创项目变更申请表》(附件9),经指导教师同意和学院批准,扫描电子版上传到大创管理系统备案。其中,创业实践项目负责人变更以后,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妥善处理涉及事务。

2.对项目指导教师进行变更。由项目负责人提出或者学院安排好变更后的指导老师,填写《大创项目变更人员申请表》,扫描电子版上传到大创管理系统备案。

五、有关事项

(一)指导老师在研项目要满足不超过2项。如2026年入库项目获得立项后,某一指导教师在研项目超过2项,则取消该指导教师的项目立项,空出名额按专家校评的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项目所在学院需加强对项目的组织管理。督查历年未结题项目,通知项目指导教师和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结题工作,做到应结尽结,不留尾巴。指导教师应严格审查成果材料的真实性、相关性、完整性,监督学生按时结题。

联系人:吴老师,联系电话:0759-8218672。


附件:1.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

      2.广东海洋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

      3.2026年推荐入库的大创项目汇总表

      4.各学院2026年大创项目限额表

      5.《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任务书》

      6.《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标准》(2025年修订)

      7-1.2023-2025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指南及验收标准

      7-2.2017-2022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指南及验收标准

      8.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延期申请表

      9.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变更申请表




                                                        广东海洋大学

                                                         2026年5月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6年5月6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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