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经2026年第10次校长办公会和第四届党委常委会第305次会议审定,同意立项建设阳江校区“物联网工程实训教学示范中心” 等9个2026年度发展性项目(清单见附件),各立项建设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必须按学校申购要求开展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购流程必须规范
必须严格按照《广东海洋大学货物申购与验收办法》(校资产〔2017〕16号)及学校其他有关规定执行,不得简化、省略。
二、申购材料必须完备
申购流程各环节审核签字必须齐全完整、规范,严禁出现漏签、代签、无签批日期等情形;项目立项文件、购置论证报告、大型仪器设备论证报告及共享承诺书、进口货物审批及论证材料(如有)等缺一不可。
三、严格遵守论证要求
(一)货物/大型仪器设备论证:专家组须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专家专业与项目所属领域相同或相近,为校内外相关专业专家;项目建设单位、部门人员及项目组成员一律不得作为专家参与论证;专家须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同等专业水平。
(二)进口产品采购论证:专家组须由5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必须包含1名法律专家;产品技术专家须为非我校教职工且熟悉该产品的校外专家等。
(三)论证报告不得出现负面清单列举的以下内容:
1.含暂定、指定、备选、参考品牌、选配等不确定或指向性描述。
2.含“知名”“一线”“同档次”“权威” 等不明确、非标准化表述。
3.限定供应商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股权结构、所在地等歧视性条款。
4.限定供应商为制造商、代理商、经销商,或违规要求提供进口货物以外的生产厂家授权、承诺、证明、背书等。
5.限定特定行政区域、行政级别、主体、专利、商标、品牌及供应商业绩、奖项。
6.设置国家强制要求以外、已取消、区域特有的资质、资格、认定、目录、证书、荣誉等门槛。
申购建设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阳江校区资产财务部,联系人:冯浩轩,联系电话:13827638811。
附件:广东海洋大学阳江校区2026年发展性项目立项清单
广东海洋大学
2026年6月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