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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洋大学文件

校〔2026〕22号
关于公布学校2026年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依法治校,保障学校规章制度体系与现行上级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规定相一致,与学校高质量发展需求相适应,根据工作安排,学校于2026年3月21日启动了新一轮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

本次清理范围涵盖截至2026年5月25日前,由学校印发的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对学校管理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经各单位、部门自查申报,学校党政办公室(法治工作办公室)汇总审核、合法性审查及学校研究审议,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结果分类

(一)继续保留使用的规范性文件。共354件(详见附件1)。此类文件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且适应学校发展需要,继续保留其效力。

(二)给予废止的规范性文件。共108件(详见附件2)。此类文件因适用期已过、调整对象已消失或主要内容已被新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替代,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一律废止,不再执行。

(三)适时修订的规范性文件。共110件(详见附件3)。此类文件部分条款与现行规定不符或已不适应现状,但仍然需要继续执行,由归口管理单位、部门按程序有序启动修订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有效文件。各单位、部门必须严格依照附件1和附件3所列的规范性文件开展管理工作,维护学校规章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严禁引用废止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单位、部门在制定新文件、作出管理决策或签订协议时,一律不得再引用附件2所列的废止文件作为依据。

(三)有序推进修订文件。列入附件3的修订目录,牵头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先立项、后修订”的程序,报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启动。同时,要统筹把握工作节奏,坚持急用先行原则,区分轻重缓急有序推进,避免同一年内扎堆修订,确保修订质量与效率相统一。

(四)强化文件动态管理。各单位、部门要建立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机制,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对于本次清理中未报备的拟保留使用文件、废止文件和修订文件,各单位、部门要自行排查并及时报学校党政办公室(法治工作办公室),确保学校规范性文件动态优化。


附件:1.继续保留使用规范性文件目录

      2.给予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3.适时修订规范性文件目录




                                       广东海洋大学

                                        2026年6月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2026年6月5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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